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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7 21:20:14| 人氣1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屠宰業放流水標準增加管制大腸桿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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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嫺南市報導〕環保署降低畜禽疾病傳染風險,修正放流水管制標準,增列大腸桿菌管制項目,台南市有二十三家屠宰等行業,應依新規定增加放流水的大腸桿菌群檢測,合格才能放流,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業者依規定檢測,以免放流水的大腸桿菌群超標而受罰。
  環保局表示,新修正的放流水管制標準已於上月二十二日發布實施,台南市有七家屠宰業、一家動物屍體化製食品製造業及十五家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的放流水,應依新規定檢測大腸桿菌群,符合管制限值始得排放。大腸桿菌超過管制標準者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規定,可處新台幣六萬元至六十萬元罰鍰。
  市環保局指出,環保署為有效控管生物性感染風險,針對屠宰業及動物屍體化製事業增訂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管制限值為二十萬CFU/100mL,業者增設加氯消毒、臭氧消毒、紫外光消毒等設備,即可有效降低大腸桿菌群,後續環保署將滾動式檢討其他產業放流水標準,以維護環境水體品質。
  環保局呼籲業者遵守新法規,減少大腸桿菌等污染物質排入河水,配合低碳城市、永續發展的政策,創造低碳經濟、低碳生活,傳承乾淨美麗的家園。市民若發現環境污染等犯罪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會立即派員查處。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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