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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6 22:01:14| 人氣1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慢啼的不一定是「大隻雞」發展遲緩兒療育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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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一名十個月大的蔡小妹妹,因無法坐起,全身軟趴趴,而且不會發聲,經台南市郭綜合醫院復健科醫師評估後,診斷為「全面性發展遲緩」,隨後開始接受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現在滿三歲的蔡小妹妹可以扶著東西移位,同時可以進行一到兩個字的仿說,目前仍持續接受治療,希望可以持續迎頭趕上同年齡的小朋友。
  復健科陳柏宏主任指出,發展遲緩是指「特殊兒童在認知發展、生理/身體發展、語言溝通發展、情緒/心理社會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會有發展異常之情形,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的未滿六歲特殊兒童」。也就是說六歲以下的嬰幼兒如果「預期」會有發展異常的情形,就建議要接受早期療育的服務。
  在統計方面,臨床上定義「與同年齡正常兒童比較在發展領域有二十%的落後」或「在發展測驗上有大於或等於二個標準差的落後」的嬰幼兒就診斷為發展遲緩。根據這樣的定義,台灣目前發展遲緩的發生率約為學齡前人口的五至十%,也就是說台灣目前約有六萬名左右六歲以下的發展遲緩兒童。
  然而,比較讓人擔憂的是,根據主管機關的資料顯示,只有少於三萬名的發展遲緩兒童列為通報管理個案,換句話說目前台灣發展遲緩兒童的通報率不到五十%。這對現今「出生率降低」與「人口迅速老化」的台灣而言,很可能造成二十年後另外一項社會經濟與醫療成本的重大負擔。
  實際上,「大隻雞慢啼」是很多台灣父母親面對發展遲緩兒童的第一個想法!會有這樣的觀念可能是受到老一輩的影響,也有可能是一下子無法接受而採取否認的態度,但最常見的原因卻是父母親不知道該如何評估自己的小孩,更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結果一拖再拖就錯過了小朋友接受治療的黃金時期。
  陳柏宏主任說,只要翻開「兒童健康手冊」的第十二到二十九頁,裡面列舉了嬰幼兒自滿月到七歲共十個階段的發展狀況評估表,父母親只要按照時程,一一比對小朋友的實際狀況,就可以初步篩檢是否有問題。一旦「懷疑」有發展遲緩的情形,就可以馬上帶小朋友到醫院接受進一步的評估。「兒童健康手冊」第六十一頁列舉了全國各縣市三十九家衛福部委託成立的「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都設有專門的發展遲緩評估門診。
  從醫學的觀點來看,新生兒大腦約重四百公克,一歲時重九百公克,六歲時為一千二百公克(成人約為一千五百公克),也就是說人類腦部與腦神經功能的發育,在六歲以前已經差不多完成。在此關鍵期,若嬰幼兒未受到良好的照顧及教育,腦部發展將會受到阻礙,一個不健全的腦部結構對孩子日後在認知、語言、情緒等各方面的學習能力均有影響。
  從社會經濟學的觀點來看,研究顯示三歲以前投注一元的早期療育費用,將可以節省日後三元的特殊教育費用;三歲以前投注一元的早期療育費用,將可以減少患者二十七歲以後七元的社會成本。更有研究指出,三歲以前進行的早期療育效果,將十倍於三歲以後的療效!
  所以建議父母親不要再抱持著「大隻雞慢啼」的觀念,拿小朋友未來的發展做賭注!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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