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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21:27:44| 人氣1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公投審議委員會要點歷三任局長仍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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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台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已於101年7月18日發布實施,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表示,其配套辦法: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要點,卻歷經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三任局長,依然難產,令人匪夷所思,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要求,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不應怠忽職守。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說,他在上一會期曾質詢與提案,要求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速擬要點,然而,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在六月公文回覆表示,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要點草案已擬定,俟完成行政程序後,送議會審議。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表示,所謂的行政程序,即將辦法送交台南市政會議,台南市政會議通過後,送交台南市政府法制處,最後送到台南市議會備查,但台南市議員郭國文指出,該辦法至今仍未送台南市政會議討論,連行政程序的第一步都還沒進行,實在不清楚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在顧慮什麼。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 指出,相較其他縣市,審議要點都依規定,在自治條例公佈後半年內制定並發布,其中,新北市比台南市晚一個月公佈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便於當年9月通過審議要點,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質疑,為何台南市的審議要點會如此難產。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說,配套辦法的制定與發布實施,歷經前台南市民政局長鄭國忠、戴鳳隆代理局長、陳宗彥局長,時程比公投自治條例還要久,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台南市議員郭國文認為,台南市政府民政局不能用行政拖延,防礙台南市民公民投票的權利,要求台南市政府民政局應盡速制定審議委員會設置及審議要點。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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