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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3 21:43:22| 人氣25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批勞資糾紛調解不具法律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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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勳/南市報導】勞資糾紛協調結果不算數?針對多起經台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成立的個案,竟又鬧上法院,造成勞資二次對立情況,台南市議員林燕祝指出,勞資糾紛調解出現盲點,促請台南市政府勞工局研究補強措施,在既有調解書外,另立一份具法律效用的文件,補其不足,並能減少法院訴訟負擔。

有別於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處成立案件具法律效用,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調解委員會受理,且在調解書註明放棄向對方提告的糾紛,結果還接到刑事告訴,讓當事人相當錯愕,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對此特別向法界人士詢問相關法規,指勞資調解會只就民事部份調解,刑事部分如傷害、公然侮辱和毀損等需另向轄區警所辦理銷案,否則只要有一方再提告訴,司法單位依舊得受理。

勞資糾紛調解委員案再鬧上法院狀況頻傳,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問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勞資何者對法律較熟稔,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認為勞方相對較弱,對於台南市議員林燕祝建議研擬一份具法律效用的文件,調解成立後送交警方銷案,產生和公所調解委員會同樣功能的做法,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說會研究辦理。

台南市議員林燕祝肯定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對勞資糾紛調解的努力,長遠之計應該賦予如公所調委會般法律效力,既可免除外界雙重標準的誤解,也能源輕司法資源浪費,讓勞資糾紛調解克竟全功。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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