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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22:53:51| 人氣19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食品廣告宣稱療效罰款提高到六十萬至五百萬請業者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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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坊間常充斥著誇稱具有減肥、瘦身及豐胸等涉療效的違規食品廣告,台南市衛生局強調,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已於六月十九日公布實施,法規內已加重食品違規標示、宣傳或廣告,擅自宣稱醫療效能,罰鍰已從原本二十萬至一百萬元,提高到六十萬至五百萬元,請業者注意!
  為了維護民眾身體健康,衛生局一直持續監控與裁處誇大不實或涉療效的食品違規廣告,以維護民眾身體健康,今年一至六月處分食品違規廣告共六十一件,罰鍰金額新台幣五七九萬元,衛生局呼籲,請民眾切記不要聽信,且不買這些誇大不實或涉療效的食品。
  食品廣告的違規情形各有不同,依據衛生署規定的食品標示或廣告詞句認定標準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像是不得宣稱預防、改善、減輕、治療疾病或生理情形,如壯陽、改善過敏體質、治失眠、治療近視、降血壓等,其它如降肝脂、解肝毒、消腫止痛、止喘、消除心律不整都不行;涉及中藥材之效能,如補腎、健脾、養肝、益胃、清心火、潤肺等也已涉及食品違規之廣告。
  衛生局再一次提醒民眾,對於誇大功效或宣稱具有醫藥效能的食品廣告,民眾都應提高警覺,業者也勿觸法,以免受罰。

台長: coola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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