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 是 我
十八歲之後,作的第一項壯舉(?)
就是去看五月天的演唱會--【當我們混在一起.FINAL HOME】
很讚,雖然我並沒有前一晚就在那裡等待
我很想這麼作,不過應該要等很久以後吧。
早上六點多開始等待 漫長的等待
一直到將近正午 我等到了一張長長的藍色貼紙條
手腕上的號碼貼紙條上面浮著黑色字體”1640”
挺漂亮的數字 雖然是多了一點
然後又是等待 等待
漫長的等待
像在醞釀一些什麼似的
非得經過這樣漫長且耐心的等待
才能夠看到那最令人期待,也是今晚最絢爛的一切
終於到了進場的時間
所有人開始蠢蠢欲動
沒有人不想快點踏進平時看似無奇的體育場
迫不及待的
努力的張大眼睛 抬頭努力的看向螢幕
是冠佑 身著紅配藍的超人裝
告訴我們應該要遵守的秩序。
接著
是瑪莎 穿著粉紅色的護士服
開始教我們跳起男丁哥兒舞。
好可愛 真的好可愛ˇ(心)
小小的等待之後
終於 混在一起的時候到了
大家開始屏息以待
沒有人知道 下一秒究竟會有什麼樣的驚喜 呈現在我們的眼前
然後 開始了
優美的水墨動畫 引出了超級搖滾的『孫悟空』
像是一瞬間 解放了一些什麼
大家開始跟著用力的吼 對 用力的吼
像是要吼掉一些什麼似的
這一刻 腦中除了音樂 搖滾 嘶吼之外
再也裝不下 anything
只有音樂 充斥著整個身體 心 靈魂
一首接著一首 看著阿信在台上 滿頭大汗
帶著我們 抒情接著搖滾 快樂接著悲傷
心 像是被什麼力量緊揪 又像是被什麼元素釋放
除了弦音 鼓聲 以及阿信清澈且堅定的一字一句
再也聽不進任何聲音
音樂就像是魔法一樣
而我們 則是一群被施了魔法的 神的孩子
隨著這些魔法瘋狂起舞
進入一個又一個夢幻的童話世界
漂亮的雪花紛飛
璀璨的煙花綻放
輕輕搖晃著的鞦韆
要帶著我們晃到哪兒呢...?
沒關係 不管哪裡都好
當我們混在一起
不管要到哪裡都不是問題
只要 我們 混在一起
謹以此文 給天底下所有 神的孩子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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