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爲做什麽事情都要考慮清楚,做了就不能後悔.人要爲自己的錯誤買單,自己也是.但是這個錯誤實在太大了,感覺喘不了氣,壓得我好重.
希望有個正常的婚姻生活,要求不過分吧.像別人一樣,領了證,結了婚,然後生活在一起,朝九晚五,工作賺錢,養育孩子.而不是感覺在兩個國家,每天通過MSN來聯絡感情.就連戀愛也談不上,感覺關係比朋友好一些,比夫妻又少一些.
晚上是爸爸電話我叫我回家的,媽媽不知道又把三十萬用到哪去了在爭吵.路上我与汪丹也有爭執,說實話,我言語過重了.畢竟是他的父親,我不應該這樣去責怪的.他們也不容易,那麽辛苦.至少都是爲了汪丹,希望兒子好.
而我自私的希望自己能好.
如果,有個人願意帶我離開這裏,那該有多好呢.如果我要是自己走了,我又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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