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酒吧裡聽見雪倫向老闆敘述以前的我。
記憶中,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的我,不過就是肥妹一個(老了叫肥婆),充其量也不過就是一個很愛打扮 ─ 可是打扮起來不見得就好看因為肥 ─的騷包肥胖憤怒青年。
雪倫說,我是她小時候的偶像,在那個龜毛封閉聖X女中一年一度的聖誕節晚會裡頭表演爵士鼓(天知道我現在還會不會打)。
她說在那個我偶爾從美國回台灣探親才見得到面的年代裡,會看到一個眉毛畫好黑好跳(其實我眉毛本來就長那個樣,這輩子沒畫過眉毛,真的啦!),深紅色口紅描得很漂亮,帶著跟登山包一樣大的化妝包(真的沒那麼誇張啦!)頂著爆炸頭趴趴走,意氣風發不可一世跩得要死的歸國學人,不,是憤怒青年之類的。老闆一語道破說那時的我只不過是愛現罷了。
雪倫還滔滔不絕的這麼說著:『誰是毒后? 真正的毒后在這裡。』她美麗的雙手向著我,比著東森購物台那種介紹昂貴鑽石的手勢。
『1994年已經開始用e搖頭用麻get high了喔!』
我心想:真是愛說笑,妳真是太抬舉我了。
當時只是抽過三根大麻,K過四顆e罷了。
不像後來我看到ABC電視台派臥底去銳舞派對拍『K藥的年輕人們』,其中一名當晚竟然已經K了九顆,真的是……沒OD算他走運。
誰人甲他們比啊。
說實在話我現在已經不敢再用藥了,雖然大麻偶爾會有朋友提供。
第一是漸漸的自己已經不再年輕了,所以不敢輕易使用,簡而言之就是─ 怕‧死。
怕一下K太多就死了。
而且多年沒用藥的結果,我想現在的e會不會藥力更猛?
在這裡打岔一下告訴各位我當時用藥的經驗;人生嘛,經歷過就算了,希望用藥的人都要有分寸,別傾家蕩產或OD致死就好了。
想起當年磕e,是當時一個我很愛的一個男生教我的。
他比我還小一歲,就叫他小M好了。
某個夜晚他載我去舊金山市中心一個頗熱鬧的bar,然後他去廁所轉了一圈,手上就多了幾顆e。
我記得小M還去灌了大量的白開水給我,說:『妳一定要一直喝水,一直喝水喔!』
還被我看到藥頭用裝薄荷糖『tic tac』的那種塑膠小盒子裝e呢,一顆20元美金,藍色的。
小M說我是初學者,叫我咬一半吃就好了;另一半我給放在小M送給我的心型小鐵盒裡頭(看當時多甜蜜)。小M看到連忙制止,說:『妳放鐵盒子裡面,跳舞跳兩下就不見了啦。那藥丸會散ㄝ,到時候就看你用舔的。』
他瞇著迷人的雙眼皮邪惡地嘲笑著我。
後來我就用棉花球墊在鐵盒裡,就萬無〝e〞失了。
好,再轉回來到用藥的部分吧。
反正用藥過後,有三十分鐘的發作期,那感覺像是躲在黑洞裡,望著洞口炫麗的光芒(就是舞廳裡的燈光啦),像個白痴一樣盯著那顆鏡球原地發呆。
這時候身旁那些豬朋狗友就會對著我,紛紛把手指捲起來坐『看萬花筒』狀,說:『ㄟㄟㄟ,妳在哪裡!!??快從洞裡爬出來吧!』
然後突然精神一來,世界變得多麼清楚,一輩子腦筋沒那麼清醒過,舞廳裡再黑暗的角落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之後就是全身發麻,也可以說全身放電;再來就是跳到天亮。(奇怪的是,我不覺得當時大家都在搖頭,就跳舞嘛……)
小M說吃e會瘦,因為會沒有食慾然後拼命跳舞然後大量流汗然後瘦下一圈。
我說藥效過後,也就是隔天回神以後,肚子狂餓,好不容易『流』掉的半公斤當下就又補了兩公斤的食物回來。
更肥。
這就是我用e的經驗。
很快樂,但是,不用也不覺得怎樣。
第二個不用藥的理由是,我連用大麻都會OD了。
別笑,那天我真的一下子抽太多了。
朋友送了根香煙大小的麻,大概六年沒碰大麻的我,真把它當作涼煙抽了起來,等到猛一回神已經抽掉三分之二,結果high到不行。
各位有沒有看過『記憶拼圖』,英文片名叫momento?
那整晚就像是我親身下海去演記憶拼圖,而且全身發麻像是發電機一樣,當時真怕自己會心臟病病發之類的。
之後想想好像沒有人k大麻死掉的,才稍稍放下心來。
不過當晚的時間觀念錯亂到極點。
比如說:不知身在浴室刷牙刷多久了,也不知道從浴室走回房間走了多久,更不記得和同樣OD的室友幾哩瓜啦講了多久的話。
倒是記得狂渴狂餓,兩個人站在冰箱門口把所有食物掃光,之後high到想吐,還好沒吐出來,因為我已經睡著。
隔天上班像半個植物人一樣,節奏慢半拍、算帳不會算、講話會口吃,腦筋不只慢半拍,是慢八拍,所有人都以為我一夜之間變笨了。
這,就是我大麻OD的情況。
(欲知詳情請至:
http://home.kimo.com.tw/cody9732001/weed.htm)
坦白講,用大麻的感覺還真是他媽的high,可是電視新聞報導,大麻抽多了會導致精神分裂,這點我相信(那晚的我,真像是精神分裂),所以還是適可而止好了。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我不用藥了。
我羨慕那些能自在用藥的人,他們知道如何去享受,也不會用得太過火,真正達到收放自如的境界;祝他們事事順利,得意春風。
至於那些用藥過度,耽誤正事,傾家蕩產,誤人誤己的毒蟲們,你們都OD送醫院算了。
12/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