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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6 23:54:11| 人氣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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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 到了下午簡直要昏倒
頭嗡嗡的好像小蜜蜂在旁邊飛來飛去


一大早醒來是趴在桌子上
燈還整夜沒關
昨天是何時開始跟周公下起棋完全沒記憶
只記得我在這一疊卷宗和下一疊卷宗間翻來翻去 搬來搬去

快速梳洗完畢
匆忙套上牛仔褲 隨手披件毛外套抓著包包就出門
因為和獨角仙律師約的時間已經快到了
如果我遲到就會害他來不及趕開庭
從家裡走到敦化南路搭285正常要走上15分鐘
今天跑得上氣不接下氣竟然5分鐘到站牌,unbelieveable..
不過,後腳跟卻也被高跟鞋給磨破皮 .. 好痛

上公車我一直不安的看錶
塞車又超多上班族 看起來我也像是其中一個沒睡飽的上班族夥伴
一拐一拐的踮腳尖走,努力朝法院邁進
遠遠看到獨角仙早已在那邊左顧右盼
我終於趕到,遲到了5分鐘..really really sorry..
他領著資料飛奔進第11庭


中午過後我回到學校準備接受李大師的特訓
連飯都沒吃
兩隻腳都磨破皮
我每個問題回答得根本是語無倫次 完全憑感覺直述
”好,今天到此為止.先這樣吧!”李大師好像知道我累了..
[我可以走了?教授?] ”是啊,妳好像累了..今天先這樣”
唔,好感動...謝謝教授 :)
兩眼發昏到閱覽室看教授要我補強的事項
我..又睡著了..直到姐打電話來

”justice說晚上要跟我們去逛街耶,妳說好嗎?”
[不好吧,我們不是要去買褲子嗎?他跟我們去不是很怪?]
[這樣我會不好意思買..]
”為什麼?”
[一來是男生陪著逛女裝怪怪的,二來是他會買給我]
”喔..好吧,我是沒差啦.問妳一下”

是啊,我不希望justice來
不是不喜歡這個人 而是有很多原因

理由一是我不喜歡和其他男生逛街,逛街是很私人的活動
從一個人逛街所看上的物品可以知道此人的品味和風格究竟如何
變向來講也就是:這是瞭解一個人最快速也最簡潔的途徑
所以逛街能看出一個人的喜好,很內心的部分
並非隨便人都可以參與的活動.

理由二是:男生會誤以為和女孩逛街就理所當然要幫她付錢?
我覺得這問題很大.你們關係夠程度讓他買東西給妳嗎?
這牽涉到妳和那個男生是什麼關係?屬於定位問題.
妳逛街,他買單.這也是很私密的事情.
除非妳承認他的地位存在,否則都不應讓這種情況發生.

光是這兩個理由就夠了.所以我不隨便和男生進入百貨賣場.
當然約好一起去挑東西(如禮物)或路過就屬無傷大雅的場合了


理由三是:justice是個奇怪的人,他可能喜歡妳,但妳卻不能對他太好.
因為如果你對他好一次,他就會拿翹十次,而且嘴臉令人感到不舒服
這和他職業是檢察官應該有極大關係,高高在上被阿諛奉承慣了.
也許他刻意說話嫌棄妳的同時心裡還是喜歡妳,但卻給人不真誠的感覺.
這種人會打從心底令我排拒.更何況在大家還是朋友的時候.

理由四是:普通的男生朋友跟著妳一起去挑衣服,看妳試穿,照鏡子這些事..
好像有點怪吧?女生不排斥在某男生面前進更衣室試穿,也就代表此男生
在女孩心裡的地位並非泛泛之輩了.

理由五是:很多時候某個時點錯過了,感覺就很難再回來了.
這是很微妙的.
也許妳能夠喜歡他的時候,他在裝酷.等他裝夠了,妳也厭煩他那種表情了.
在妳尚未開始喜歡他以前,他就自己失去時機,搞砸妳想認識他的可能.
之前姊告訴我大伙都感覺得出他對我不一樣.
當時我們也許不無可能.但現在我已經不想.
他做了什麼?也沒什麼.裝酷而已.我做了什麼?也沒什麼,冷眼旁觀而已.
失去的就失去了,沒有開始也就沒什麼好可惜的.
或許我該感謝看到他的酷樣,才讓我明白原來我討厭他這樣無所謂的表情.
比起也同是檢察官的Issac學長,justice對待喜歡的女孩這算什麼態度?
姊問我永遠沒可能嗎?這我不知道.不過目前沒有.


理由六是我今天太累了..只想輕鬆和姊逛逛.看看.聊聊.
我不想有外人同行打擾.
累了,隨時回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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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是需要衝動的 (姐)
愉快的戀愛能讓女孩自動放棄買保養品養顏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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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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