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的日記上寫著,將愛~喜歡~鍾意~好感所區分的標準都
很久以前的我,總會將由我所區分的標準掛在嘴唇邊,說給我的情人聽...
現在想了想,覺得自己倒是蠻可笑勒~~
喜歡你可能差少許,便能轉為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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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只會得一個 ,
他能使你全心奉獻 , 而且 , 他的地位是任何人都不能取替的 !
你的思想 , 行為 , 喜好 都會受到他的影響,
他的喜怒哀樂也等於你的喜怒哀樂 .
每一分每一刻你都想與他一起 , 日思夜想的主角都是他 .
失去了他 , 會傷心得肝腸寸斷 , 痛徹心脾 ,
整個人就像只剩下一個軀殼 .
喜歡
只會得三數個 , 他們都能牽動你的情緒 ,
不過卻不會對你造成太大的傷害.
你會十分欣賞這個人, 會留意他的一舉一動 ,
在乎他對你的感覺 .很多時候都會想起他 ,
會想到他能否成為你的情人 .
若失去他 , 會感到幻得幻失 , 有隱隱作痛的感覺 .
鐘意
可以好多個人 , 你會被他們某一部份吸引 ,
可以發展成知己或是情人 .
你會欣賞他某方面的才華或優點 ,
就如鐘意任何一樣物品 , 如洋娃娃, 小飾物,衣服等 .
你不會太常想起他 , 亦沒有一定想擁有他的念頭 ,
但會是個你鐘意和他傾談的人.
假如失去了他 , 會有點可惜的感覺 .
好感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 , 這只是發展感情的首要因素 .
你對他不需要十分認識 , 他只是一個你不會討厭的人 ,
可以成為朋友的人 .沒事的時候可能不會想起他 ,
亦不會想到將來和他發展成怎樣的事情 ,
失去了也不會有甚麼特別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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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在心裡頭打量作盤說不定會比較好呢?
其實,分得這樣清楚,說得那樣明白有必要嗎?
我也說不來...我只知道...
失去了,會使我傷心得肝腸寸斷 , 痛徹心脾 ,
整個人就像只剩下一個軀殼……
要是我的愛標準是如此,
那麼我只嘗過「愛」人數天而己。
(不是說親情友情之類的...是說愛情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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