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好了和F見面,初三的凌晨,他駕車到舊葡京門前接我,車在澳門兜遊。
坐上他的新車(也許算是新,MN的車牌,跟從前那部不一樣了),看著那個我數年前愛著的他,還是數年前的模樣,只是人添了幾分成熟穩重;互道近況,他三年前已和S結了婚,說因為我到了深圳無法通知,當然,仍被他半投訴說電話找不著,又不知發短訊能否得到回覆才作罷。
給我兩個紅包,怎麼才兩個呢﹖三年難道不是六個嗎﹗
於是被笑太貪﹗
我們在談對愛和生活的看法,談結婚的原因,談到忠誠,更討論是否要以謊言替代該對方擔心等問題……
他教訓我,作為伴侶根本不可能找到一個像朋友和知己的,伴就是伴,那不過是生活和心身的伴,腦袋溝通,就交回其他人互補照顧,三年前想結婚正是那一刻感到有結婚的需要,換了今天,可能他不再如此選擇,但是,卻不是不愛她,因為愛與想一起,根本就很難界定。
又被他說我就是要求太高,要找的感情根本不存於世,更甭說到了老遠之地。建議我只要找一個留在身邊的人時,只需考慮自己到底想在哪,而非他是哪裡人,因為哪裡的男人都是男人,男人的天性就是貪新忘舊,愛找藉口又不願承認自己犯錯﹗
他又說了我心裡最期望的-家庭和工作我會首選後者,因為那個才能證明我沒有白過,是我親手努力的成果,正如從前當他Miss時他已發現這點…只有他,最能把我心裡話說中,而此是那樣的準。
很感動和窩心呢。
當然,更窩心的是他竟然說數年過去,為何我仍能像從前的模樣,外貌一點沒有改變。
嘻﹗是讚美嗎﹖
Thanks,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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