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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1 09:22:46| 人氣59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秋天序曲-裸身尼古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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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喝了一杯白色俄羅斯,連續抽了10根菸。
醒來,喉嚨有點痛。
這叫做,證據。
放縱使壞的證據,不能不信。

坦白說,我不愛菸味。
從來沒有抽進身體裡去過,因為我知道那好傷身。
就像我很少愛一個男人愛到心坎裡,因為,那好傷心。
你死過一次,就會知道那種撕裂的痛楚,而後必須好長一段時間活在那種凌遲裡。
身體會死,心會枯萎。

你開始越來越堅強鍛鍊,人前沒有一滴淚,講起過往像說別人的故事。
然後,不隨便聽慢板音樂,尤其是小提琴伴奏。
不輕易看愛情電影,特別是最後要彼此擁抱那一種。
脆弱性濾過型病菌總是會入侵於你最脆弱、最疲倦的那一秒鐘,屢試不爽。
你一手抱著泡麵,眼淚像調味料一直下,來不及擦。

很難過嗎?還好吧。
很不快樂嗎?似乎沒有。
我有家人,有朋友,有我愛的工作,我只是,沒有了你。
像折返跑一樣,回到一個人的日子。
沒有甚麼好與不好,這不過只是個事實,接受與面對而已,哪來那麼多情緒。

朋友們打抱不平,幫你咒罵男人的不是,出主意要你狠狠的讓男人好看。
更積極點,幫你創造現代相親,約凱子請吃飯看電影。
你搭腔不是,沉默太哀怨。
大家注意你msn上的ID,莫名地一口咬定你戀愛了,要不就是像神一樣希望救贖你,引你入光明大道的前程。
謝謝你們,真的。
這樣就好,不要再多了。

我喜歡菸的迷濛,人在菸裡會自動扭曲變形,形成一種不規則的美感。
嘴裡呼出那一口氣,可以揉散世間的教條規範,還有著舌尖的溫度,像我們舔舐彼此雙唇的慾望。
沒有乾喉的蕭瑟,沒有氾濫的交纏。
只是恰當的微濕,剛好足以潤澤心裡的空缺。
我很好,讓我休息就好。

香港要出一本張國榮的紀念書籍,夜半馬兒來邀稿。
我想我是錯過了截稿時間,但是我還是寫。
有人說很喜歡,有人看了沒感覺說我敷衍。
我呢?我自己呢。
我說,記得這一件事好像不用費力。
要一秒嗎?似乎是用不著…就跟愛上了一樣,莫名其妙就落在你的生命裡。
想念一個人要很用力、很濫情,或者很哭泣?
對我而言,無聲無息悶在心頭的蔓延,是我慣常的迴盪和釋放。

你問我是不是lislie的迷,是的,我是。

但是,我沒有買過他的照片,沒有去機場等著見他一面,然後追著他滿街跑
甚至在他走以後,我拒絕去看那些重複的新聞報導,拒絕去研究他最後一秒到底在想些甚麼。
這樣算是個迷嗎?是啊,我是,我肯定。

同樣的,我愛一個人一定要拼死結了婚才算數?
我不愛一個人一定要當面告訴他,你真是讓我厭惡?
很多時候,你犯不著交代,用不著辯解,如果自稱聰明的人永遠都不懂你,那你就擺爛說自己是笨蛋也沒關係。
只要你的心裡永遠清楚,所有事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第一本書慾望之翼第一篇就說明了,我是外星人。
同樣的,我的好朋友威威仔常說:我就是任性,怎樣?
如果我走了30幾年,發現自己循著多數人制定的生活公約,道德標準而活,是那麼的不快樂。
那為甚麼我接下來的生命裡,需要去迎合你們而變得更不快樂?

你說我不擅溝通需要去上些潛能開發的課程。
我在想,我學會了跟100個人溝通又怎樣,我會比較快樂嗎?
現在去滿足20%的地球人我都覺得勉強了自己,幹麼我得偽善的去滿足剩下的80%,然後那樣我才叫正常積極與快樂?
人生苦短,何必讓自己那麼累。

我有一篇文叫:真愛的名字叫自在。
聽說被轉載的很厲害。
寫的時候,我在一段愛情裡,現在,我離開了那段,但是心情依舊。
我依然相信很多人很多事,永遠不能被取代。
這算是一種偏執嗎?還是一種桀傲不遜?
每一個人都可以再下一個階段,找到一個更適合自己、更符合世俗價值裡更好的對象。
只是,你也會知道,再也沒有人能夠取代當時記憶中的真實心意。

我甚少無遮掩的談自己的隱私,越是悲慟我的文字越是搞笑,人只有在當第三者徹底抽離故事時,才會看的清故事裡所有人物的一舉一動。
甚麼時候我又會開始寫我的慣有的愛情故事,以極度冷漠的筆法說人性的善惡糾結?
快了吧我想,等我睡飽。




p.s 照片攝於2003.07香港

台長: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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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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