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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1 12:48:58| 人氣3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前進IT當ET-天熱來去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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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花謝又花開,月缺又月圓。
萬物必然有其週期循環,更新交替用以讓生命源源不絕。
人,亦是如此。

一段時間,就要動一下。
滾石不生苔,靈活會輪轉。
我在生活中力行這樣的道理,找尋每一份生命的驚喜的新鮮和喜悅。

今天的六月,懊熱的氣溫在我身上烙下傷痕。
我以巧克力色告別天母一年來的修身養性。
倘若大家世俗的認為離職是一件壞事,那麼,我們這樣說好了,我被挖角跳槽,然後轉行到一個全新的工作領域。

很多人聽到後告訴我:妳真有勇氣。
說真的,我倒覺得這關勇氣啥事啊?
關乎的應該只有「你想要甚麼?」以及「要不要去做?」這兩件事罷了。
這樣的夏天我只聽過有個老婦被炎熱高溫熱死,倒沒從每天新聞裡聽過轉行換工作會讓人死掉。
既然不會死掉,那要害怕甚麼?
更何況對方知道我從沒踏足這個高科技產業,還敢用我,他們都不怕死了,我又何必憂心忡忡。

至於換工作到底好不好,多久換一次工作最恰當?
答案是依個人需求而定。
如果你聰明伶俐半年就學會該學的事,那你在那邊待到兩年叫做「浪費生命」。
尤其妳的工作性質如果也是marketing,那請你無輪如何不要讓自己過度安逸到變笨,否則你勢必成不了一個好的市場行銷經理人。
考量現實評價與實際操作面,一個行銷企劃工作待了一年,妳就應該開始自省學習的速度是否停滯。
而365天定為一年必然有其道理,一個循環完整的資歷也才夠拿出去當作背景,若你此工作不到365天,就請稍安勿躁,耐下性子好好歸零學習。

一個老同事工作多年後又前往國外求學,拿到更高的學歷文憑回到台灣尋找就業機會。
面試的一個廣告公司老闆對他表示,長達五年同一家媒體的工作經驗略顯太長。
這點對於當時被視為忠貞的公司員工的我們,無疑是一個打擊。
原來,市場上現在要的是一個多元化資源的製作人,不是一個待在一家公司做同一份工作很久的公務人員。
尤其我們應徵的工作性質,必須比任何人都具備更快速敏感的市場觀察與判斷。
老闆希望你一來就能上手,因為公司不是教育訓練班;老闆希望你一來四通八達毫無窒礙,不是你只會以前公司的作業模式狹小眼界。
老闆要的這些,我們都知道那不是你在誠品蹲上七天七夜,看完所有專業書籍就會合格。也不是你在一家公司待個十年,就有能力出去談個好價碼,轉行立即就職創造高業績。
這些那些,妳得用時間用經歷去換。
跟學企劃一樣,說來簡單,但是稱不稱的上是高手,有多少實力,妳騙不了人。
一步一腳印,走遍每個行業,全是你的個人資產,別人偷不走。

從電台到多媒體科技公司學習操作肖像品牌,再到公關公司看大品牌的經營,寫書混一個業餘的作家名號,隨時準備顛覆出版舊有操作模式,誠品商場的賣場經營再到現在的IT產業。
我玩笑的說,不轉行那幹麻換工作?!
換工作可以是一堆雜七雜八的理由,例如電腦太爛、冷氣不冷、男同事太醜…之類沒營養的說法。
但是最根本的原因應該是:這邊不再能滿足你慾望。
一種讓生命持續熱情的慾望。

我說生活就是一種玩樂,認真的玩樂。
每一階段我都玩的興趣盎然,玩的精采呈現,誰說我不認真過活的?



待續…

台長: cl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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