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的不作為,可以放過一個人,也可以摧毀一個人。
如果真的如此,那誰也不能怨我,因為前提就是我什麼也沒做。
有的時候,作為是錯,不作為也是錯。
這就是沒有人能讓全世界都開心的癥結,連神,也無法讓所有人幸福啊。
就是因為有過太多錯覺,以為自己做了什麼會改變生命的事,卻從沒有人證明過,我們走上的每一道叉路,不是受到命運注定的指引。
我們可以為自己定下許多原則,然後再一個一個去違背,就像人們創造了星期一,再去討厭它那樣的可笑。
這樣說該是夠清楚明瞭了,否則Monday blue是從何而來?
瞧我們多此一舉的作為,錯得真離譜。
後來我們學會習慣享樂之後的空虛和憂鬱,提不起勁來也是得繼續活著,那樣的不抵抗,說絕望太嚴重,說平凡太慷慨。
只是那樣的不作為,偶爾還是會引起小小的風雨,就像默認自己的錯誤一樣,成為一種說法。
在那個小小的包廂裡,點燃蠟燭的蛋糕背景,是一部充滿幸福暗示的MV,但是沒有人發覺我的用意,因為氣氛太開心,而我的感傷是如此微不足道。
我做的每一件小小事情,後來都被遺忘了吧,我想。
是不是做或不做,結果都是一樣的,不由得會這麼想,但是也都無所謂了,因為曲終了,人總要散。
如果放棄也是一種美麗,我並不覺得我的不作為會為我點綴上怎樣的色彩,而我的沉默,也未必不是某種形式的抗議...
******************************************************
*中華民國憲法將罪犯分為作為,與不作為犯。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