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還無法從劇中脫離,無論是主角內心的糾葛,
還是時代變動所造成的黑暗,都讓人無法忘懷。
我對主角,抱著一股深深的心酸與無奈。
他所做所為為得 只是愛人與被愛,
或又該說,不想淪為這世界的隱形人。
因為故事中敘訴,他是個沒有自己味道的人。
然而他的天賦是嗅聞,這樣造成的矛盾,促使他去犯案。
劇終,我推想,他所製成的香水,擁有控制人們慾望情慾的能力,
不 甚至更大,然而卻讓他明白,無法從那得到愛與被愛的能力,
因為香水力量那只是短暫的,所以
最後,他消失於最初點。
一窩蜂,我也來嗡二聲湊個熱鬧,算是共襄盛舉,
主要是這真的是我很喜歡的一本小說。
去看了電影,電影可談的其實很少。
但也說不上失望,
要用影像來表達一種無聲無色的感官及其給人的豐富感受本來就是難事,
更何況在影片開始不久,就很清楚的讓人知道,
這部片子本身根本沒有那個意圖。
不試圖突破用具體的影像表達非具體事物在先天上所產生的限制。
沒看到那個意圖,也就自然不會期望它在影像上有任何令人驚喜的表達方式。
在氣味的表現上,
在這部電影裡感受到的甚至比一支30秒的食品廣告裡感受到的還要少。
事實上這部片子想做的只是「把小說故事原封不動地搬上螢幕」。
但對於小說而言,故事只是皮肉、軀殼,
真正的靈魂則是徐四筆下創造出的那個華麗豐奢,
既熟悉又詭異的嗅覺的感官世界。
而葛奴乙是這個世界裡永不饜足的君王。
相對於一般人對物質的貪求,
戀物癖者的主要差別在於「物」已成為唯一的價值。
他只以物的觀點評估一切,包括自己與任何其他事物。
因此,無疑地葛奴乙是個標準的「戀物癖者」。
但若只看見他的對物的貪婪,
這個卑微如扁蝨的葛奴乙充其量也不過是另一個戀物成癖的變態。
天賦予每個人同樣永不饜足的欲望,
不同的是他所得到的才賦支持他能有多大的野心。
這才賦決定了貪婪的天性使這一個人只成為狂熱的蝴蝶標本的收集者、
而另一個人卻在商場上建立起不可一世的金錢帝國。
這才賦讓葛奴乙的野心絕對不同於沈默的羔羊裡的迷戀少女皮膚的殺人魔、蝴蝶春夢裡的那個漂亮美眉的收集者或是隨便哪一個偷偷爬上鄰家陽台收集女用內褲的戀物癖者。
和他比起來,他們的欲望和野心簡直不算什麼,
他們只熱衷於最初的狂喜經驗,其他的都是一次又一次的經驗複製,
事實上他們只耽溺於最初的那一次,
沒有能力創造,更沒有野心擁有其他。
而葛奴乙的天賦足以支撐起他擁有一個王國的野心,一個氣味的王國。
他的天賦讓他只用氣味識認一切,
但這感官並不能教導他愛,
而他自身沒有人氣的這一缺陷又不能讓他為別人所愛,
因此這世界他而言只能以氣息認識、只能以氣味欲求一切,
他的野心在於-所有他所「認識」的,他都想要佔有。
在整個故事過程中,可以看見他這貪婪的欲望發展變型的過程
由於他的天份,
氣味對他而言是可以持久地以記憶的形式保存、永不消散的。
因此這最初的欲望一直以純綷的形式存在,
他只是到處搜集氣息,好壞他並不予以區分,
把它存封在記憶裡,滿足於享受一種自閉、純綷的感官上的愉悅。
他貪得無厭,但並沒有造成什麼妨礙。
至於第一次沼澤街的那個紅髮女孩,那可以說是一個意外,
那少女的體香讓他那麼激動地只想要徹底地擁有這香氣,
他根本不在意他是不是把她扼死了。
對他而言一切的價值在於氣味,其他的根本不值一顧,甚至是某人的生命。
但這次是個重要的轉折,從這次狂喜的經驗裡,
他開始在意識裡把少女身體上散發的這種香氣和其他的氣味區分開來,
他的命運目標出現了,他終於意識到自己的此生的使命,
他要作為這種香氣的創造者,他要做一個偉大的香水師。
在這個階段裡,他所謂的「佔有」一直都還滿足於「以記憶存封」的方法。
除了意外殺死了一個倒霉的少女外,一切都非常的正面。
憑著天賦震驚了包迪尼並成為他的調香師,
那類似一種交換,他幫包迪狄製不可思議的香水,
讓本來快倒的過時老店奇蹟般地起死回生,
而包迪尼則教導他以蒸餾法保存氣味,合作非常順利,
直到他對蒸餾法失望後大病一場。
這個階段看來他對於各種氣味同之前一樣貪得無厭,
並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出他對人體的氣息特別偏好。
這過程對照於人類由欲求引發的創造欲望,
葛奴乙對香氣的欲求不滿及轉化都還算是停留在正常
甚至可說是積極的程序的範圍內。
這欲望真正的變形是在「康塔爾的鉛彈」火山頂上
發現自己根本沒有一絲人的氣息開始。
若不是這發現,
他也許就會永遠離開人群耽在那火山上一輩子享受他的偉大成果,
他的心靈是那樣地滿足快樂。
這樣滿足的狀況直到他發現他自身的缺陷。
他頭也不回地下山,重新回到他厭恨、臭烘烘的人世。
這時他怎麼想?他想做什麼?其實小說裡沒交代得很清楚,
只是在這之後,我們很清楚地看到他最初的欲望漸漸變形,
他開始對人的氣味執著並且注意到人的感官是可以受欺騙、受宰制的,
他可以利用自製的體味讓所有人產生任何他想要的感受,
從這裡開始產生一種類似對權利的欲望,
意識到他找到了能控制人們慾望的鑰匙
他看出人其實根本上仍是依照感官行事的動物,
他發現「決定愛慾恨。主宰味道就主宰了人的內心」。
從這裡意識到他-如扁蝨般的葛奴乙,無一絲人氣、沒有人會愛的葛奴乙,
只要他想要,他能夠讓全世界的人都發狂一般地愛他。
於是在這裡發生了驚心動魄的二十五起少女兇殺案,
為了製造能激發愛慾的香氣,為了讓世人愛他。
故事證明是他成功的,他獲得前所未有的偉大勝利。
問題是,他根本不愛這世界、這世界裡其他的人。
他只想佔有氣味,但偏偏他自身是無嗅無味的,
因此,連他自己都無法愛這個葛奴乙,
一個無味的他對葛奴乙而言已經失去了存在的價值。
有那瓶能操縱愛慾的香水在手中,除了他自己,沒有人能結束他的生命。
而他走過的足跡從最初生的那個子宮到最後他這具肉身,
都如他以氣味建立起的王國一樣不留下任何痕跡。
徐四金在故事結局裡安排的葛奴乙之死,
在西方文化裡應有其象徵意義,
在其中很明顯地借用了戴奧尼索斯在酒神的祭典中被狂喜的女信徒肢解後復生不朽的情節。
但事實上,人的行動中有多少是根據理性原則運作?
這個問題連羅素這樣的科學樂觀主義者也表示懷疑。
總而言之~~~
小鬼文今晚看了一部我覺得很大人的電影
雖然高一就看過小說
但現在再把書重新翻過
卻有一種不同的體認
愛人
和被愛
我做到了那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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