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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8 13:09:27| 人氣95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有益於人,死不害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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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愛你摳(Eric)大叔跟我聊天時,問到我對於生前契約的想法,儘管我對於這項新時代的產品沒什麼興趣,但很詭異地我對於死亡這件事在心理上有相當的準備,常常會有像:

1.以為是感冒,結果被檢查出身患絕症,只剩一個月生命。
2.被隕石直接擊中天靈蓋,連唉都來不及唉就莫名其妙被掛掉。
3.走在人行道,因酒醉駕駛的車輛失控衝上人行道撞死。
4.蹲在在燈光昏暗小巷子裡鎖機車大鎖時,被後面的來的汽車撞個正著。
5.下樓梯一個不留心跌倒,結果跌跌不休摔成重傷不治。
6.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行填寫)。

像是這樣的念頭常常會天外飛來一筆,感覺就像在演絕命終結站一樣,總之意外總是會發生,候鳥們辛辛苦苦飛到台灣度假,哪料得到還沒登陸就變成烤小鳥被饕客吃下肚。所以說,先做好準備總是沒錯。

要怎麼做準備呢?由於我喜歡簡單,所以我會預立遺囑,駕鶴西歸後如果還有堪用的器官,就切一切包給需要的人,剩餘的部分打包好送去火葬場燒乾淨,然後將骨灰連同舍利子灑到我預先選好的地點,確切的地點我還沒想到,不過我這人很好相處的,絕不會麻煩人說要灑到什麼世界的中心,最後熱情大放送,交通費之外還有優渥的茶水錢,欲報名者從速!

至於其他像是告別式、五子哭墓或是鋼管秀,這些敲敲打打、哭哭啼啼、悽悽慘慘的儀式就免了,我可不想死後還因為吵到街坊鄰居被幹譙。這樣一來,訃文這道手續也可以省下來,碰到有人問我的近況就隨口回答:
「喔…他喔,回老家去了。」

我反對土葬、祭祀、牌位…等,既浪費資源又勞師動眾,「人死留名,豹死留皮」,大丈夫死則死已,值得被紀念的人自然會長存於歷史的軌跡裡,否則即使墓地雕樑畫棟、金碧輝煌也會消失於荒湮蔓草中。

當然,我所陳述的只適用於我個人,我並不過份要求別人必須改變他的信仰或價值觀,畢竟這種事見仁見智。對於忌諱談死、認為觸霉頭的親朋好友,真是相當抱歉,但死亡只有早晚,卻無可避免,假如有天我真的回老家了,請開心地跟我道別,因為我可以去找素未謀面的爺爺要糖果、泡茶聊天,聽說他老人家最疼我們這些孫子了。

⊙標題註解:《禮記壇弓選》
成子高寢疾,慶遺入請曰:「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則如之何?」子高曰:「吾聞之也,生有益於人,死不害於人。吾縱生無益於人,吾可以死害於人乎哉? 我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我焉。」

台長: 鉤劫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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