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台客,在紐約 文◎丁小雨
從沒去過紐約、最近的將來也暫沒打算去的我,先從柯志遠的《一個台客,在紐約》,認識了這個熱鬧又寂寥,既是許多人的夢想之都、卻也是著名傷心地的大都會。
一個城市竟有著這麼多面向!我覺得蔡康永為本書寫的推薦文,形容非常適切:『紐約像巨鑽,不同切面有不同光澤,用手捏一捏,也會現出指紋的原形。』柯志遠所寫的,正是他看見的面向,但他獨特的觀察角度、極富親和力的筆調、幽默與感性兼具的文字,卻很奇妙地能夠引起讀者的共鳴,雖然我們沒能親身遇見那樣的人、事、物,卻從他的字裡行間意外感染到了這些『新紐約客』的種種魅力,以及旺盛的生命力。
令人期待的是,從【柯志遠作品】系列的第一本開始,接下來,這個才華洋溢的『故事旅人』還將陸續出版更多好看的動人故事,帶領讀者感受這個世界的繽紛!
蜥蜴的尾巴
他原本熱烈追求的並不是我,是我同系一個長相很俊美的大陸男生。
他這樣的類別,在同志圈中叫做Rice Queen,就是對於東方男子有著超乎理智標準迷戀的西方人。
他唸的是另外一個知名度更高的研究所,但那個學期,跑來旁聽我們的編劇課。
那陣子,『重慶森林』和『霸王別姬』在紐約的藝術圈風靡最盛,他不知聽誰說起,知道我跟張國榮、王家衛都是認識的,當場把靶心的焦點換了,對我投來灼熱的關愛眼神。
他以學生之姿,就完成了一個完整長片的拍攝,並且在鼓勵獨立影片的『日舞影展』中頗獲好評,這使得這個人也總吸引著座上同學和老師的目光與好奇。
他第一次在下課後買咖啡給我,便向我示愛。
『我有女朋友的。』我當時的女朋友碧翠絲,是來自哥倫比亞的拉丁美女,並沒有騙他。
『拜託!這是曼哈頓ㄟ,什麼可能性都是有的。』
我不打算跟他辯論這個問題。『喜歡我什麼?說出三個理由。』
『我們都叫傑夫;我們對於電影都不是單純的觀眾;第三,我們一起到bar去,別人會投以羨慕嫉妒的眼光。』
我看著他自說自話,覺得倒也特別得有趣。把咖啡端了就走,丟下一句:『你想太多了!』
意外地,我的女朋友相當鼓勵我去結交這個朋友。認為經由他多認識一些電影界的實務人士,對於畢業後找工作,會起很大的作用。
坦白說,倘若有機會實際一窺美國電影工業的執行,是非常難得的經驗。我對於認識這樣一個朋友,主觀上也充滿著期待。
我們一起看了不少『只在極少數戲院上映』的藝術電影,某幾次的討論,也都頗有交集和火花。
對於我出版過的書籍,和課堂上的劇本創作,他也總能提供一些角度迥異的思考,我實在很珍惜這個跟我有著相同名字的,藍眸子男孩。
有一次,雨雪交加,是個很惱人的天氣。
他抱了一堆柴來敲我的門。我們生了壁爐之後,他開始喝他帶來的酒,說就像某某某電影裡的畫面。
然後,摟過來要親我的頰。我把我的波斯貓舉起來擋在中間,我說:『我比休葛蘭壯很多。電影裡也沒有貓。』
有一次,他說要介紹我一本新出的書,約了我去下城的一個小餐館。餐廳裡的燭光掩映,空無一人,他把所有座位包了下來,還找來樂師,在一旁拉小提琴。
我是經歷大風大浪的人,這點陣仗沒嚇到我,也沒讓我引起噁心。料想他又要聯想某某某電影,然後大放厥辭。
我鎮靜地看他,始終認為是個有趣的人。而相較之下,我頗好奇當晚帳單上的數字。
以我的年紀和感情方面的閱歷,我很快就弄明白:這個因為個人才華,而縱容自己發展出過度浪漫性格的大男孩,在找一個合適的家家酒道具。
在那段時間,我,儼然就是那個道具。
這已經跟我是不是gay,接不接受得了他的感情,沒有太必然的關係。
我有點像是一個看著小孩頑皮的大人,心知肚明,隔岸觀火:看看你還變得出什麼把戲?
據我曉得,他其實並沒有什麼收入,父母供給的經濟支援,在他拍完第一部並不賺錢的處女作之後,也所剩無幾了。
我很想倚老賣老,嘗試把他導入到一個真正務實的世界。但要命的是,我的身分是一個發出霓虹光芒的『道具』,營造不同於俚俗凡人的『情境』,我的使命裡,『教育他』並不是其中的一項。
逐漸,我讓他半夜打來傾訴情緒的電話搞得很煩,卻苦無辦法令他快快長大。
我有一件真皮夾克,當年某位當紅歌手送我的生日禮物,是我相當鍾愛的。
他不少次諂媚地暗示著:你穿起來真帥,我穿的話,應該也好看。
以他的財務能力,我猜想他並買不起一件那樣的名牌皮衣。
有一次,也怪我一時大意,不小心將真皮夾克忘在他的客廳。
我搭電梯下到他公寓的門口,正想轉頭回去,卻『砰』一聲想起在『動物星球頻道』上看到的畫面,說是蜥蜴為了逃避黃鼠狼的追捕,故意斷下一截尾巴,用來轉移致命的注意力……
哈!試試看吧!就讓我測驗一下,那個皮衣當不當得成我救命的尾巴?
他,果真不再出現了。
沒有電話,不來敲門,整個人好像就沒有存在過一樣。
而我們的部分生活領域其實是相近的,好幾次,我遠遠地看他正往某個我也正要去聽演講的書店或圖書館走去,身上穿著我的那件好看到不可思議的皮夾克。
這時候,我總會識趣地趕快另一條路走開。
明明是我丟了衣服,卻彷似我才是應該覺得理虧跟尷尬的人。
哎!有時候想想:媽的!我的魅力還抵不過一件二手的皮夾克呢?
哈哈哈!
萬歲!自由萬歲!
─ 本文摘自 柯志遠《一個台客,在紐約》
以黑鍵白鍵之名
闖進這個店,是一場意外,一場如音符般蹦跳,引人眩惑的意外。
那天晚飯後,十分著迷於一本新買的小說,John Saul的恐怖小說。講一個鬼,驅使一群蜜蜂,去把人的眼球吃掉。栩栩如生,血腥至極,看得我背脊發涼,卻又捨不得不看。
於是跑到人多的地方,料想蜜蜂便不敢來了……
沿著第八大道南端的幾個常去的咖啡館裡,嘈嘈鬧鬧的,座無虛席。我拐進一個小衖,穿出來,到了第八街。
有個裝潢得像人家客廳的店,我進去點了一杯長島冰茶。周遭的客人不多不少,桌上的照明恰到好處。
孰料,一過七八點,人卻湧潮似地,魚貫都來報到。我正襟危坐,不知會不會有人趕我。
來的都是一些服飾整潔的男女,光由視覺上,就能感受到一層斯文。
很奇怪的組合,隔壁一條街,可是紐約城裡最敢做敢秀的克里斯多夫街呢!
我自然而然地闔上了我的沒有眼珠子的鬼,這群人,挺好看的。
一個胖胖的、鬈髮紅得像火的女士,坐到吧台左側一台發亮的鋼琴之後,氣氛一下子變了。
接下來,我是一驚再驚,詫異到下巴差點整個掉下來。
其實,也沒什麼。侍應生遞上menu,男女客人點酒、點咖啡、點沙拉,吧台調酒,侍應生再把點的東西很熟練地送了上來……
是的,一切跟其他的酒吧或餐廳幾乎一樣,唯一的不同,看得我目瞪口呆的不同,是:他們全部,都在唱歌!
不只那個鋼琴位置上的胖女士,所有的人,點餐的、端酒的、甩動酒瓶的、上菜的、喝了一口酒又放下來的……全部都以美好的嘴型,爽朗地唱起一首我叫不出名字,但曉得是在『畫舫璇宮』(Show Boat)這齣戲裡聽過的主題歌。
接下來,簡直就是迪士尼動畫片裡的歌舞場面。
隨著鋼琴的無止無休,一首接一首的歌,不曾斷歇地繼續著。
也不見有誰去遞紙條點歌,客人們總也都能跟得上。而那些年輕的,繫著連襟圍裙的侍應生們,穿梭著,前一秒才在桌上放下沙拉盤,一迴身,喉嚨一開,已經又跟著高音飆上去了……
我開始注意上了這個店。
Eighty Eight,是店的名字,取的是鋼琴黑鍵白鍵加在一起剛好八十八的意思。
聽說變成這樣誰都能開口百老匯的奇觀,純粹是不小心蛻變來的。最開始,乏人問津的冷門酒館,根本請不起駐店的鋼琴手,有一天,幾個在歌舞劇跑龍套的年輕人,藉著微醺,在店裡大唱大跳『名揚四海』(Fame),引得附近逛街的人也都擠進來拍手,從此,這個天堂般的所在,就誕生了。
我變得好愛去『八十八』。
總隱約感覺中國人的『卡拉OK』本性,也有了另外一種變貌。但去的次數一多,就發覺其中是很不相同的:台灣同胞上KTV,霸住麥克風的心態,或多或少有那麼一點自戀和自炫,而這個空間裡的男女老幼,那樣自然協調地融入進去,成為一個完整的合唱或和弦。
每個聲音,溫溫和和地,找到了一個和世界親密共處的立足點。
我好想好想好想,有朝一日,也能不費吹灰之力張嘴跟著去唱。
可惜,不知什麼原因,那些我熟悉的,當紅的『歌劇魅影』、『西貢小姐』、『悲慘世界』,在這裡是不唱的。
最熱烈得到回響的,通常都是年代久遠的經典,例如:『奧克拉荷馬』、『西城故事』、『旋轉木馬』、『真善美』這一些。
而我試著到圖書館中找,又覺得死背了歌詞才來,未免也太刻意了。
不過,我相當樂於扮演聆聽的角色,眼中耳裡的這一切,是我認為真正高尚而不流於浮華的『歌舞昇平』。
這和我在台北娛樂圈工作時,因為交際,必須時常流連的,充斥酒精、香煙和噪音的夜店,是多麼的不同啊!
當然,我的歌舞劇資料庫裡,也不是那樣困窘的。每當老人雀躍地唱起『真善美』裡的〈小白花〉或〈Do Re Mi〉,我就會孩童似趕忙開口,用功大聲去唱。
有一個晚上,鋼琴流洩出另一個我從小就愛的歌:『屋上提琴手』( Fiddler on the Roof )裡的〈日出日落〉(Sunrise, Sunset):
『那是我曾經懷抱過的小女孩嗎?
那是在我面前嬉鬧玩耍的小男孩嗎?
我都不記得自己曾經變老
而他們
是何時長大的呢?』
幾個老人家,唱著唱著,就淚流滿面了。
我靜謐地看著,感動著。領略那種大家在歌聲裡,伸開手臂,不論識或不識,忘情而無形地相擁的,那種芳香馥郁的,溫暖。
之後,我旅行過許多地球上的城市,這樣的溫暖,卻是久違了。
─ 本文摘自 柯志遠《一個台客,在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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