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4個安全喝水好習慣 / 環管處 |
|
 |
|
喝
水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天天都在做,但未必人人做得好、做得對,可能白花錢,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有鑑於此,環保署依據相關統計結果:山泉水細菌性指標過半
偏高、自來水被包盛裝水業者選用為水源的比例高達四成、自來水用戶感覺水質不佳超過七成是因疏於清洗水塔等,歸納4個喝水好習慣:不喝來路不明的山泉水、
自備環保杯裝飲用水、定期清洗水塔、定期維護開飲機及淨水器,建議大家一起養成好習慣,讓喝水能更省錢又健康。
您曾經桶子拎著就往山裡跑,長途跋涉去取水嗎?有些人認
為山泉水接近自然、乾淨甜美,於是專程開車到鄉間山野中載水回家飲用。但其實,這些水來路不明且未經處理,即使水質清澈,仍可能含有看不見的影響健康物
質。環保署指出,山泉水不是送到家戶的公共供水,所以水質不受飲用水管理條例規範,不是查驗管制的項目,但統計曾應民眾付費申請等而檢測山泉水的6個地方
環保機關100至102年間之檢測結果,參考比對飲用水水質標準發現,大腸桿菌群及總菌落數不合格率分別高達62%及59%,顯示隱含健康風險,提醒您不
要喝!
您今天花了多少錢買水喝?許多人獨鍾包盛裝水(瓶裝水或
加水站的水),覺得比自來水更健康、安全,但環保署表示,自來水是合法的包盛裝水水源,而且據統計臺灣有43%的包盛裝水水源是自來水,顯示自來水因品質
長期穩定安全且物美價廉,而被業者選用做為水源。以成人一天至少需補充2公升水份計算,喝包盛裝水一天可能得多花六、七十元,每月得多花上兩千多元,實在
無需迷戀包盛裝水,自家的自來水就很可靠。自備環保杯裝飲開水,除了省錢還可減碳、減少廢棄物,好處多多,如要進一步選擇取得環保標章的環保杯,還可到綠
色生活資訊網查詢。
您家的水不好喝,是哪裡出了問題?自來水必須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因此由自來水廠送出的水相當安全,原則可以直接飲用,但是自來水進了用戶水池水塔貯放以後,有些用戶從不洗水塔,導致水塔壁面產生垢狀生物膜,耗盡水中餘氯,污染原本乾淨的自來水。
https://record.niet.gov.tw/epaper/10387/ep-6.html
====
https://record.niet.gov.tw/epaper/10387/ep-1-a.html
環保署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立法
第一批公告場所於7月1日啟動管制
/ 空保處 |
|
 |
|
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國民身體健康,環保署依據馬總統政見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立法工作,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繼韓國第2個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立法推動的國家,並使國內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的維護管理工作,邁向新的里程碑。
環保署依據該法授權,已於101年11月訂定發布「室內
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違反室內空氣品
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5項法規命令;另於103年1月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自103年7月1日生效,啟動列管公告
場所。
第一批公告場所應列管對象,共9大類型,計466個場
所,同時配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規定,訂定不同類型場所具有不同管制規模、區域及室內空氣污染物。環保署未來將持續
逐批擴大列管公告場所對象,希望藉由有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改善,減少國人呼吸道相關疾病的發生及健保醫療的支出,並建立各部會共同合作與協助,以保障全體
國民的身體健康。
環保署呼籲,維護良好室內場所空氣品質,保障國民健康是您我共同期待,大家共同努力,讓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可以深根落實。
 |
鐵路車站管制室內空間:以服務旅客票務及候車之車站大廳為限
|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一批公告場所類別之管制室內空間 | |
=====
|
|
 |
103年夏季海灘水質監測開跑! / 監資處 |
|
 |
|
隨著炎炎夏日來到,海灘戲水人潮增多,環保署為關心環境品質及民眾海灘遊憩健康,提供前往海灘遊憩活動參考,將於暑假監測海灘水質。監測結果將公布於全國環境水質監測資訊網(網址http://www.epa.gov.tw/beach)。
環保署表示,今年海灘水質監測點包括福隆、新金山、通
霄、馬沙溝、西子灣、旗津、墾丁跳石(南灣休憩區)、外澳、杉原、觀音亭及港口海灘等11處海灘,監測項目主要是大腸桿菌群及腸球菌群,監測結果先參考甲
類海洋環境品質標準—大腸桿菌群菌落數判定是否適宜親水活動,再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以腸球菌群為遊憩用水水質分級。
環保署指出,大腸桿菌群及腸球菌群皆為共生於腸內之常見菌種,一般來說,大腸桿菌群主要用來判斷水體是否遭受污染,而腸球菌群因致病風險較高,主要用來分級水質。
目前海灘水質共分「優良」、「普通」、「不宜親水活動」3個等級,每100mL水樣之大腸桿菌群菌落數大於1000為不宜親水活動等級;大腸桿菌群菌落數低於1000,且腸球菌群最大可能數低於50為優良。
環保署提醒一般天候海灘水質大多優良,但是海灘水質容易
受降雨影響,大雨沖刷後,海灘水質可能迅速惡化,大腸桿菌群可增加數百倍,腸球菌群則可增加數十倍。通常水質需3天左右才會回復正常,呼籲民眾應避免降雨
期間、大豪雨或颱風過後3天內前往海灘戲水,以維護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
|
 |
健康親水五叮嚀
https://record.niet.gov.tw/epaper/10387/ep-1-b.html
=======
|
|
 |
「中部地區環境教育社群及環境教育人員之增能工作坊」
心得分享-「利」與「選擇」 /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副工程司 顧玉蓉 |
|
 |
|
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後,一直思考自己專業領域跟環境教育的差異及關聯性。2014年5月奉派參加「中部地區環境教育社群及環境教育人員之增能工作坊」,恰好提供我一個反思及尋找答案的機會。
 |
台中部地區環境教育社群及環境教育人員之增能工作坊合影
(提供者: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區環境教育區域中心)
|
參加工作坊過程中,講師要求學員們回想每天自己對環境友
善的行為。經過一連串的反覆問答,我發現,大部分學員,或多或少都在生活中實踐一些環境友善作為,包含:隨身攜帶環保餐具及購物袋、多吃蔬食、隨手關閉不
必要的電源,拔除暫不使用的插頭、設定冷氣和電扇的定時裝置、使用節水設備、垃圾分類及回收等等。是甚麼理由支持這樣的友善環境行動?
難道,需要足夠專業背景,才能促使個人進行友善環境的行為嗎?答案應該是:「不一定」。因為,普羅大眾通常不甚瞭解前述這些行動稱之為「友善環境」行為,到底透過何種機制而對環境友善了呢?
到底是什麼因素,驅使社會上為數不少的人,願意身體力行「友善環境」行為?我認為,主要的動力可能是「有利就有力!」。
這些「友善環境行為」,其實對每個人都有立即的預期利
益;降低餐具化學物質及肉食,對身體健康的風險;減少水電費的支出;避免非游離輻射對人體的傷害等,都是提供大多數民眾願意在日常生活中身體力行的因素。
因此,在「促進個體產生對環境負責任友善行為」的策略上,需提供個體立即性的預期利益。
 |
每一種行為選擇包含了覺知和價值判斷
(提供者: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區環境教育區域中心)
|
專
業領域知能並無法達到增加友善環境行為的目的,但專業知能卻能提供各領域對環境的衝擊及降低衝擊的方法。並在政策上轉化為對個體具有立即性及可預期利益的
執行技術。這也是專業領域跟環境教育的差異與關聯,意即透過專業領域技術,可從供給面上,降低對資源的取用及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而另一驅使個人願意身體力行環境友善行為的原因,其實就
是「人」的價值。環境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強個體產生對環境負責任的友善行為。然個體為何願意做出與過去不同的「選擇」而改變行為?或許答案即在於
「選擇」,新的選擇除有利可圖之外,其實還隱含增揚「身而為人」的核心價值。當然環境教育本身就應明確的、量化的、視覺化的傳達環境友善行為,能提供哪些
可獲得的利益。目前環境教育即已達成許多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環境友善行為。
 |
環境教育的目標都有核心價值存在
(提供者: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中區環境教育區域中心)
|
但
僅止於此?我認為,更深層環境教育的核心在彰顯「身而為人」的價值。「人」可依意志做不同的「選擇」;而每一個體基於其認知及價值觀的不同,會引導個體做
出不同的選擇及行為;人的認知及價值觀的建立,就是透過「教育」的手段來傳達訊息,並進一步引導其行為。如為了節能減碳之故,「選擇」犧牲口腹之慾,多蔬
食等。因此,環境教育即為覺知環境變化、「選擇」做環境友善的行為、彰顯「身而為人」的價值教育,此即「環境教育」與「專業教育」最大的差異。
|
 |
|
|
|
https://record.niet.gov.tw/epaper/10387/ep-3.html === | |
|
|
發行人 : 陳麗貞 編輯 : 環訓所電子報編輯小組 出刊日期 : 民國103年7月5日 |
|
 |
 |
|
 |
環保署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立法
第一批公告場所於7月1日啟動管制
/ 空保處 |
|
 |
|
為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維護國民身體健康,環保署依據馬總統政見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立法工作,使我國成為世界上繼韓國第2個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立法推動的國家,並使國內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的維護管理工作,邁向新的里程碑。
環保署依據該法授權,已於101年11月訂定發布「室內
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違反室內空氣品
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5項法規命令;另於103年1月公告「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場所」,自103年7月1日生效,啟動列管公告
場所。
第一批公告場所應列管對象,共9大類型,計466個場
所,同時配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室內空氣品質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規定,訂定不同類型場所具有不同管制規模、區域及室內空氣污染物。環保署未來將持續
逐批擴大列管公告場所對象,希望藉由有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改善,減少國人呼吸道相關疾病的發生及健保醫療的支出,並建立各部會共同合作與協助,以保障全體
國民的身體健康。
環保署呼籲,維護良好室內場所空氣品質,保障國民健康是您我共同期待,大家共同努力,讓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可以深根落實。
 |
鐵路車站管制室內空間:以服務旅客票務及候車之車站大廳為限
|
 |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一批公告場所類別之管制室內空間
|
| |
|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