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龍說:「如果不閱讀,不聽音樂,不旅行,就無法發展出自己的想法。」
多年來,我一直將這句話奉為圭臬,的確,現在也是。
就像我之前說過的,我稱其為這是生命(活)三要素。
多年來,我在思考的是,那其它的呢?
電影呢,難道不是嗎?(這是我自己問自己的)
你的說法是:「我覺得電影吧,音樂到還好。」
當時沒有辦法提出具體的反駁想法,但我還是默默地堅信電影不是。
一直以來,我一直思考、挑戰著,到底村上隆的這個發想,我對其的歸納,到底是不是無可撼動的?
這是一個太迷人的CONUNDRUM。
藝術的類型
靈感的來源是有第八大藝術之稱的「電影」,始作俑者也是她。
先談談我不知道是哪八大藝術之前的、我對電影的看法(因為我只是懵懂地知道好像有八大藝術的存在,但不確定是哪些):
電影者,結合所有藝術形式的表現,我喜歡看原著劇本的那種(特別是劇情片)。
所謂八大藝術,界定者無從得知,
一般,而言如下:(你猜得到是哪幾個嗎?在查之前我大概有猜到。還是你早就都知道了,那真的很棒,不知道的人也要一起常常跟我點名喔)
1. 繪畫 2. 雕塑 3.建築 4. 音樂
5. 文學 6. 舞蹈 7. 戲劇 8.電影
有沒有"就是那個光"的感動?
哈,我很感動呢。
另外有一位厲害的角色 --- 遽聞有電影先驅之稱的高托卡努杜
(呼,你看他頭銜有多大,應該是個了不起的人物)歸類過自己的八大藝術,除了文學的部分,他覺得是「詩」以外,其他七個都一樣。
此外他又對其作了三大分類,即建築、音樂與戲劇三類。
他把繪畫與雕塑放在建築;他把詩與舞蹈歸於音樂;他將戲劇跟電影放在一起。
真的很天才,他的論點也很棒。(我查到的資料只有說他的分類,其餘僅是我個人的推論)詩是文學裡面最精鍊的的形式,故很有道理。另外他能再更進一步將其進行三大分類,更有創意,這就是一種才華。
「分類」呢,說穿了,就是一種才華,可不是每個人都會分的,要分得很精準,匠心獨運,要會分,會分出自己的風格,某個程度來說,這也是一種藝術的形式,我所解讀的另一種藝術的形式。
話題似乎有點扯遠了,恩,八大藝術,基本上還是一樣的東西,就那八個。
而我所思考的是 --- 電影者,不可否認地,她正正當當地是一種藝術的形式,而且是八大之一,所以是很有分量地被歸類著。
但,很可惜的,它仍然不是生命三元素。
為什麼呢?我的想法是:
繪畫、雕塑、建築,我尊崇高托卡努杜的分類法,應該將這三個視為同一類,我想她們的共同特色是靜態、相對永恆的。完成之後就在那兒了,如非被毀壞,就躺在那兒了,所以說某個程度上來說,她們比較像死的。
舞蹈呢,與戲劇,跟上述三者比起來,恩,你猜到了嗎?
必須要是活的,而且要有「人」的要素。電影就更不用提了,跟上述五者比起來,簡直遜掉了,雖然也有人,什麼都有,但卻是半死不活的,一定要透過電、透過播放器才能呈現;但舞蹈也沒好到哪裡去,因為沒有音樂,舞蹈頓時也只剩下一半的命,而戲劇的話,應該好點,某個程度來說,像是沒有音樂的舞蹈,但有獨白與對話、內心戲,還有默劇的形式,可能比較豐富。但總的來說,舞蹈跟戲劇基本上是一樣的。所以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會有劇場舞蹈這種混血兒的存在了。也因為是混血兒,所以特別精彩,特別豐富,著實也是很迷人的。
那剩下來的,要特別獨立出來的,我所稱之生命三元素的其中兩個:閱讀(即文學,或者詩)及音樂呢?
我認為這兩者具有超強的獨立性,
其一,兩者都是超活的,文字絕不是死的,是活生生的,你贊成這一點吧?閱讀文字的時候也好、書寫文字的時候也罷,與書中的作者對話,也等同於與自己對話,文字與頭腦、思考的迴路等等,常常會飛到外太空去,所以它著實活生生到一個不行。
或許你會想問,那繪畫、雕塑與建築難道你就可以說她們是死的嗎?恩,的確,說她們是死的,的確是太武斷了一點,對喜歡她們的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但至少對我而言,她們比起文字與音樂來,我覺得是比較是死的,這點,當然你絕對可以反駁。
而舞蹈與戲劇,雖然是活的,但是卻不夠獨立,在這點上,強不過文字。文字可以看,可以聽,可以說,可以寫,甚至可以聽,強到一個不行;舞蹈呢,看呢,可以,聽嘛,沒有音樂可不行,說,恩,有點難(除非是想成"用身體說",恩,還是怪怪的),寫就不用說了。至於戲劇跟舞蹈差不多,所以可以用同樣的情況推論。
至於音樂呢,恩,她也蠻活的,停電了,也可以演奏(去除掉一定得用電的等級低一點的樂器不說),要不然不用樂器,也行,用唱得總可以了吧,唱也是音樂不折不扣的形式呀。
音樂,可以聽,這無庸置疑。說讀呢?也成,因為音符會說話,也可以被耳朵、大腦給解讀,所以說她會說會讀應該也可以成立。反正說跟讀是文字的功能,而音符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文字呀。寫,可以呀,寫譜,就是。然後身體力行!彈奏,要不然就是用嘴巴。所以很厲害的。
呼,談到這兒,所以說音樂與文字真的是八大藝術中的翹楚呀!
可是諸如其他像攝影之類的藝術的形式的老老前輩呢。
所以說,音樂與文字,是不是八大藝術裡面最早的呢?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答案可能不是,因為繪畫、雕塑與建築在這個部分應該比這兩個人更早,恩,應該是這樣沒錯。想想象形文字、巨石陣,恩,洞穴之類的,「比較死」的東西好像還是比較猛一點。
恩,三元素,既然稱作三元素,那就是必要性多寡的問題,這點來說文字與音樂的必要性應該是多些,就生活而言。比較能與之匹敵的是建築,因為人總要有居所吧,沒有雕塑應該還好,繪畫的話,恩,對某些人來說,也是生命中很必要的東西。如此說起來,任何藝術形式,都可以是個人主觀上很必要的,所以論及必要性,這個問題非常主觀。
但就客觀上而言,與人類的五感最密切的,還是文字與音樂強,可塑性高,廣度廣(想想文字,太可怕了,想到可以是什麼什麼「學」之類的,如社會學,哲學...)形式可以千變萬化,獨立性夠,思考性更不在話下,所以勝出,成為三元素當中的頭兩個。
最後,關於「旅行」,
恩,不是三元素的成員之一那是什麼?
旅行,就是時間,
時間就是旅行,
旅行就是藝術,
藝術就是旅行,
馬丁質的旅行,
Are you with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