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http://www.locuspublishing.com/com_blogpost.asp?blogId=19&postId=330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有機會看到應徵者的自傳。假如遇過了有意思的自傳,那些有趣的文字總會讓我對那個人產生興趣,想找來談一談。然而,大部分的自傳都長得很像,不脫以下這種表達方式:
我叫○○○,畢業於○○○○大學,主修○○○○。在學期間,除了研習系上課業之外,還參加了○○○○社團。
我在○○○○年出生於○○○○,在家中排行○○。家中成員包括○○○○○○。家裡環境○○○,父母的管教方式○○○○,特別注重○○○○。
我的個性○○○○,平日最喜歡的休閒活動是○○○○,但我也喜歡○○○○。我的長處是○○○○,弱點則是○○○○,不過我很熱愛學習,無論任何領域,我都願意認真投入,全心完成。
我會秉持一向的認真態度對待我的工作,希望有機會能進入貴公司從事○○○○的工作。
依照個人的狀況,在空白處填上資料,也就成為了許多人的自傳。
第一段與第二段屬於個人事實。(有趣的是,儘管來自不同家庭,大部分人卻都會寫一樣的字句:家裡環境「小康」,父母管教方式「開明」。)
第三段是個人特色,應該是很可以發揮的地方,但很多人總是幾個字就帶過,或者寫得並不吸引人。
由於這些自傳太相像了,我經常得努力在其他的線索裡尋找這個人的特點;但,伴著自傳一起寄來的履歷表只更像是制式表格。
這一類的自傳與履歷表,像是一張一張模糊的面容,出現了臉型,但沒有清晰的五官。
是我的偏見吧,我喜歡相信,願意用有意思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人,也會願意用有意思的方式表達他對世界的看法。
有人會說,我也願意啊,可是這牽涉到使用文字語言的能力;有人就是擅長表達,但我比較不能寫啊——對此,我只同意一半。
我同意,這句話恐怕是事實。人人各有所長,不是人人都有好的文字能力,就像有人的數理能力很強,但有人看到數字就頭痛。
我不同意的是,為此就放棄了表達自己的機會。再怎麼說,語言文字至今仍然是最基本的溝通方式。
你一定擅長做某些事吧,就寫出你做那些事時的熱情與快樂。
你一定喜歡某些人或物吧,就寫出你在那些人或物上所付出的感情。
你一定做過夢吧,那麼寫下你對那些夢的憧憬。
你一定跌倒過失敗過吧,寫下你的痛和挫折,以及你所得到的教訓。
你恐怕是有弱點的吧,不妨寫下你對自己的反省,並且寫下你期許自己不會被那些缺點絆住。
德國詩人里爾克說過,如果你寫不出詩,那是因為你還沒有好好生活。
我真心相信這句話。
這是我在清理信箱時
在一堆的電子報和連結中找到的吸引我的標題
因為目前需要(笑)
覺得不錯把它貼上來分享
另外,我不知道這樣貼算不算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