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來的,三月中,中斷了在立達合夥創業的旅程,在震驚還沒完全消退之際,為了完成手上的責任,兩人已經先開了明景。
半年了,時間就在處理事務所事務(服務法顧客戶、作訴訟案、作非訟案、寫法律意見書、寫律師函)、接專案(寫研究計畫)、念博士班(生文章)、當兼任專技助理教授(備課、教書)、作網拍、辦協會的活動、上節目打工間,一晃而過。
不管是覺得自己能作的、不能作的,在沒有退路也不願回去受僱的情況下,都硬著頭皮作了。
今天突然想,有些路就是一定要先去走,才能走到現在。
如果沒去過司改會,沒能認識周胖,那不可能會創業,也不會那麼順利找到實習的事務所。
如果沒去過禾同,不會那麼會整理案件基本資料、對於與公司客戶溝通毫無畏懼,也不會順理成章的變成一個瞭解事務所運作的人。
如果沒去過環球,那我就不會擁有現在所有賴以維生的律師技能,無法獨力完成一個案件。
如果沒去過建業,那我不會有跨到公部門作法律顧問以及處理政府標案的經驗,也不會有獨當一面的勇氣。
如果沒去過立達,那我們將不會馬上踏出創業這一步,不會有現在明景的基本盤客戶,也沒有現在賺取現金流的打工機會,可以支撐創業的窘境。當然,也無法順利就讀博士班,那就不會有現在可以在台北海院教書的機會。
所以再怎麼怕,我還是去教書了,因為覺得不走這一步,怎麼知道未來可以走到哪裡?
所以再怎麼不賺錢,我們還是開始經營網拍了,因為既然我們能夠試,在可容許的風險範圍內,總比不試的好。
作的好嗎?已經沒有人會再告訴我了,也不會再有人可以讓我詢問。百分之百要靠自己完成一件完整的工作,而我的同事是一隻隨時都可以昏睡過去的小狗,最大的功用就是提醒我要起身走一走。坐在自己小小的工作室裡,只要工作一來,就是不分日夜,沒有週末的完成。我有全然的自主權可以安排時間,可以隨時站起來作任何事情,也要能夠隨時全神貫注的進入工作狀態,處理臨時進來的急件。所有的事情,來了就想辦法處理,雖然是小小的明景,但是延伸出去的是不同領域的合作夥伴,並不孤單。
這樣可以走多遠?
好像可以一直走下去喔,因為事情一直沒有斷過,每天都活得很踏實。
就試試,憑著這樣的我們,可以一路走到哪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