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怎麼定義我和你之間呢?如果按照現下男女的交往模式,我們應該是男女朋友。可是我不愛你,我又想跟你發生關係,而且你也不愛我,只是對我一點好感而已,你也可以同我發生關係啊!這叫什麼?性伴侶?
有人說男人的思考方式是上半身與下半身分開思考,女人又何嘗不是呢?呃…不是大部份的女人,我是說女人也可以分開思考,只是女人有時候合起來思考,有時分開…而我是那種常常分開思考的人。
人始終是動物,時間到是一定要做的。別不相信人沒有交配期,不然「六月新娘」是怎麼來的?人會有性慾,因為男人跟女人的原始責任是交配,然後有下一代。只是現代都會男女,大家只享受交配過程,沒人甘願在結婚以前有了交配結果。
交配,如果加上感情,叫「做愛」。做愛很好哇!就是跟你有感情,做的時候才high,「我愛你」這三個字說得才有感覺。當你一寸一寸親吻我的肌膚時,那些吻含有愛情,我才會在你的溫柔中融化。當你一寸一寸向我挺進時,那一次又一次的衝勁含有你對我的愛情,我才會在你的搖晃中失去自我,然後不停地呻吟。做愛對女人說是完美的,女人喜歡和一個完美的男人做愛,因為女人同時用上半身與下半身思考。
交配,在醫學上來說,叫「性行為」。男人喜歡性行為,就是跟妳沒有感情,做的時候才不用擔心有沒有「結果」。只要男人做得高興,他可以想像正在跟一個AV女優“搞”(原諒我用這麼不堪的字眼,因為男人這時才不管身下的女人是誰,更別說對她有沒有愛情了,所以不叫做愛)。我有一個男性朋友,他說當他在做那回事時,習慣關起燈做。女人可能覺得這樣很有氣氛,但他卻說,這是因為女人關起燈來都一樣。哎!有時覺得男人真可憐,說穿了,他們對於“性行為”的定義竟是二顆圓圓的、可以一手掌握的肉球,以及一個符合他們尺寸的洞。
真搞不懂他們在想什麼,可我更搞不清的是女人。雖然我也是個女人,但連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女人在床下會說反話,在床上說的更多。
我喜歡做愛,我討厭性行為。至於交配,結婚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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