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的矛盾點:在一起比結婚還簡單,要分卻是不知道為什麼比離婚還麻煩,
沒有名份,沒有什麼法律上的手續,但只是搬出來就要考慮東考慮西的。
考慮什麼東西是自己買的,什麼東西是他付的?
考慮當初一起存的錢要怎麼分?考慮他到底欠了自己多少?
考慮自己花在他身上這麼多的時間,結束同居分手了自己下一步要怎麼走?
有好一陣子為了同居放棄結識好對象的機會,現在年華老去(誤)要怎麼辦?
同居對室友們來說真是一步險棋,
又想要和室友走一輩子,這個堅持卻又時常輸在爭吵,
然後好不容易以為事情過了,二個人的感覺又變得甜蜜,
下一次的爭吵又無預警地襲來,令二人又再一次考慮要不要繼續。
想想看,當初只是男女朋友的二個人為什麼要成為室友?
是因為這樣可以每天在一起?那又為什麼要每天在一起?
每天在一起有什麼好?分開住不是也不錯嗎?
保持自己的隱私,至少上個廁所也不擔心有人開門催馬桶。
女生可以常常和朋友出去,花錢也不怕對方嘮叨,
男生就天天打魔獸,至少MSN會回覆,電話會接就行。
這麼自由的生活,為何讓另一個人束縛自己?
然而,很少有人會想到這幾點,因為我們都太愛室友了。
我們驕傲於自以為生活找到了依靠,
我們甘心為對方付出不求回報
我們對彼此的感情更加堅定
我們愛對方愛的,卻不包括自己
我們堅稱這就是成長
現在,就要和室友分手了,因為這幾年來我們忍受對方太多
對方再也不是依靠,對方或許也不再依靠自己
我們為對方付出得太不甘心
我們的感情或許不夠堅定
開始懂了愛自己比愛對方重要
我們堅稱這就是覺悟
這樣一來,你/妳還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嗎?
要知道,令對方覺醒的任務,不在你/妳的身上。
(本文相同PO於PTT cohabitation 版)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