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個我從未謀面、不曾相識,卻共用一個男人的女人。她的樣子、個性我略知一二。她愛了五年的男人這幾個禮拜來幾乎天天睡在我身邊,她專用的臂彎現在是我的小城堡,電話中說給她聽的輕聲細語現在是每天在耳邊哄我的甜言蜜語。我對她認識不深,只知道我現在跟她的關係建立在同一個男人上。
他是我的同事兼煙友,我不太清楚這個人,但我說我想跟他有進一步的關係。我持續地認為他一直是在意我的,所以我把身體這個籌碼押在他身上,賭局是當一個成功的第三者,因為擾亂他的感情生活是我最大的樂趣。一個自認專情的人如何在二個女人之間取得平衡?我想他可以處理得很好,畢竟這不是這個遊戲的主要關鍵。
我並不是第一次當感情的不速之客,失敗的前幾次讓我以為我可以停止這種違反仁義道德的行為,漸漸地我說服自己反客為主,什麼是第三者,我想她應該知道。「女人何苦為難女人?」這句話令我嗤之以鼻,她還沈浸在愛情的信任中,他還放不下她,我不為難任何一個人。一個被矇在鼓裡,一個陶醉於齊人之樂,一個懷著滿滿的虛榮心在打這篇文章。
這樣的平衡很奇妙,我喜歡這樣的平衡。但滑稽的和平方式能滿足得了我嗎?我該同情她嗎?她五年的青春值得我放開他?他的專情又有什麼能讓我放感情的資格?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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