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人,越來越真難服侍。
那是真的,A做一件事,B會不喜歡,B做一件事,C又說我不知情,然後,一個人的不認同就代表了“民意”,一個人有意見,大家都不敢說一件事做得好,於是,負面意見獨大,批評最有市場,沒有人肯出來講公道說話,誰敢支持被批評者即會被抺黑,被攻擊,甚至被批評得更慘,於是,大家真的陷入價值失衡,評論任何事情,都以批評為主,不批評的話連自己的地位都會不保,反正沒有事情是完美的,不多加批評,如何精益求精?
可是,有沒有發現澳門人現在變得越來越小心眼,對任何事都不能包涵,不能寬容,甚至有點吹毛求疵。A做了一件事,我們覺得是應該做的,不過如果他能這樣那樣就更好了。B又做了一件事,我們認為其中某個環節有改善空間,希望他好好檢討。C也做了一件事,我們認為他宣傳不足夠,很多人都不知道他辦了這件事,雖然活動很有意義,但很少人知道就不太好了。可見,不做事情光會批評有多快樂,無論人家如何努力,一經你的批評,他的努力就被化解了,你的地位就會無形中提升,默默耕耘的人即使多努力,因為地位不同,總會被光說不做的人隔空批評,從中“抽水”。
社會習慣百般挑剔,而且間接鼓吹多做多錯,不做不錯的“真理”,稍為做多一點點,即有機會被各種莫名其妙的意見轟得體無完膚,誰會有耐心有熱誠卑躬屈膝地服侍一班永遠不會滿足的人?
做了會被人批評的事,誰會繼續做?吃力不討好的生活,誰會喜歡過?不值得服侍的人,怎會有人服侍?與其努力貢獻被大家批評和“潑冷水”,不如在許可的情況下按章辦事,踢一腳才動一下。
社會不進步,是整體問題,不能只怪某一群人或某幾個人。士氣很低落,更是雙向的,如果可以選擇,誰會希望死氣沉沉地生活,不情不願地工作?然而,澳門人的素質可以培養出互相砥礪的氣氛嗎?習慣於人云亦云的我們,有能力是其是,非其非,不被利用不受煽動嗎?
(事物的核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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