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此,我決定要寫一篇小說。
這篇小說關於澳門,關於我,關於一些奇怪的事,也關於一些有意義或無意義的反思。
有一些情節是真的,有一些卻是虛構的。
爲了保護我自己,我當然會告訴大家,我這篇小說是純粹虛構的。
(一個人真的能純粹虛構那麽多事嗎?)
虛構的部分我自會處理。
真實的部分我卻要問阿力。
我在那通電話裏約了他出來敍舊。
我說過阿力是我年輕時的好朋友。在我先前的敍述裏,他曾出現在一個重要的場景。他雖然不是中心人物,但他的出現絕對重要;他曾在松山回力球場出現。
我要說的,是他曾在一個熱得令人情緒極不安穩的下午跟我和一個叫阿朗的男孩一起打回力球。
但他卻否認了。
他說他跟太多人打過回力球。
我說那是我最後一次打回力球。
他說過去的事,就當是一場夢吧!不要再想了。
阿力還說:“我知道有些事情是教人難以接受的,但也過了這麽多年了,好歹也得接受吧!”
我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似乎完全明白我所遇到的種種怪事。看來他是誤會了我不能接受一些事,問題是我把所有事情都接受了,才會弄致這個樣子。我現在要做的事是巧妙地把整件事的發生過程寫成一篇小說。我知道我的寫法多少有點故弄玄虛,但你要明白故弄玄虛也是一種常見的寫小說技巧,我已經故弄玄虛到這個地步了,請你猜猜我下一步又會故弄玄虛到什麽樣子吧!
由於初學寫小說的人總是想到什麽寫什麽,寫了什麽忘什麽,所以我不得不回頭檢視,看看還有什麽線索,可以供我發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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