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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13:05:42| 人氣2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 年度產投招生簡章-顧客關係-詹翔霖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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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度產投招生簡章-顧客關係-詹翔霖副教授

  102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

課程名稱

顧客關係管理及創新服務班第1

報名/上課地點

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高雄分部

(高雄市新興區民權一路2518樓之5)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訓練目標

藉由講師導覽消費者行為,了解消費行為模型,再介紹服務的本質及實行方法,以穩固的理論基礎,培養學員獨立分析思考的能力。透過講師講述、分組討論,建立概念以及分享範例來活用「工具」的操作。結合時事、產業趨勢,提高視野,增進服務品質的提升。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1.認清楚誰是你的顧客 (3小時)
2.
顧客行為面面觀(3小時)
3.
抓住看得到的顧客與找出看不到的顧客(3小時)
4.
顧客的獲取、維繫與增強(3小時)
5.
與顧客的接觸-服務在哪裡? (3小時)
6.
服務的內涵與精髓精髓(3小時)
7.
傳統的服務與創新的服務(3小時)

8.利用創新服務強化顧客關係(3小時)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1.依職訓e網報名順序錄取,正取名額於開課前7-14天以e-mail及簡訊通知繳費及繳交報名文件,參訓者需於通知後五日內完成報名手續(繳費及繳交報名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逾時者視同放棄,缺額由職訓e網報名順序遞補之。

2.繳交報名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若資訊系統無法自動勾稽時,學員需自行檢附開訓日仍在職之勞、農保投保明細表(申請日期必須課程執行期間)、特定對象全額補助證明文件。

招訓人數

20

報名起迄日期

102629日至102825

預定上課時間

102821星期三912星期四

每週一,晚上18:30-21:30;每週四,晚上18:30-21:30上課,共計24小時

授課師資

    詹翔霖 老師
經歷:

    行政院勞委會/圓夢計劃創業諮詢輔導顧問

    經濟部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諮詢輔導健診顧問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教學策略聯盟專任委員

    實踐大學國企系副教授


專長:行銷管理、消費者行為、顧客關係管理策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創業管理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3,96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3,168,參訓學員自行負擔$792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依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三十點、三十一點制訂

1.參訓學員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本基金會收取訓練費用5%

2.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退還訓練費用50%

3.若需匯款退費者,學員需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4.若已逾全期訓練課程1/3者,則不予退費。

5.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為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聯絡電話:(07)2220538      聯絡人:彭美燕

傳真:(07)2220191     電子郵件:mypeng@tcfst.org.tw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7-8210171#2803~2805                     http:/ www.svtc.gov.tw

電子郵件:080@svtc.gov.tw                     傳真:07-8212100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台長: 詹翔霖副教授095526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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