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昭彰,不要亂發願
阿居今年62歲,三年前因腿生腫瘤,非常嚴重,不良於行,也被醫生判為癌症,開刀後,病情反反覆覆,行走非常困難,阿居女兒住在我道場附近,從事美容及美容教學,三年前帶阿居來找我,問我有沒辦法讓阿居病情恢復正常?
我看了阿居腿後,我用大悲法門為其祈福,消除障業,祈福中得知腿會有此病症來自於殺生嚴重,由於阿居在鄉里為人非常熱心,常替鄰居殺畜宰禽,本身非屠宰業,刀不鋒利讓被宰殺禽畜哀號連連,種下冤恨業,所以我對阿居說,你腿要好請向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發願,往後不再殺生。
阿居說好,就向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發願,往後不再殺生後,我再為其唸往生咒,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治病真言,光明真言重病解除咒,降伏除災咒解其病業,我再交代阿居回去唸大悲水 ( 唸21遍至49遍的茶水 )喝 ,不久,阿居病情恢復迅速,並能正常工作,見證大悲法門威神力。
可惜,身體恢復了,就忘記病好原因是怎麼得來的,今年三月正是赤道附近草長花飛季節,台灣中部筏子溪清澈,魚兒成群跳躍,阿居跟他太太來溪邊踏青,見溪邊魚那麼多,春心大動,見獵心喜,回家拿釣魚用具,結果釣上的魚非常豐,將近半桶,興高采烈回家大快朵頤。
半夜,阿居回想他今天在春江釣魚戰績就會笑,歡快中進入夢鄉……….. ,夢中海龍王非常生氣跟他要還三個公主,七個王子,還有隨侍在旁保護魚兵魚將的命,洶湧的海水把阿居溺在海中,腦中缺氧,阿居不斷掙扎喊救命,最後老伴被他的叫喊聲驚醒,順便把阿居叫醒,老伴問他做什麼夢?阿居把夢中海龍王討命情形詳盡告訴老伴,老伴笑笑說沒事,沒事,再睡就可做春夢啦!
這天開始阿居頭開始暈眩,工做中暈倒,送去醫院檢查,得知腦腫瘤,須開刀治療,開刀後阿居病情反覆,無法正常工作,他女兒來卜卦該怎麼辦?我說妳爸自作孽,不是已發願不再殺生嗎?為何還去釣魚,違反神愿恐怕妳爸很難過關喔!結果在這短短半年中阿居開了兩次大刀,上星期三開刀後就昏迷不醒,前晚他女兒說醫生說還要再開一次刀,要清除他腦中小污血與瘀血,醫生說阿居昏迷指數是3,開刀後不保證會醒來,問我要不要再開刀,她看他爸爸這半年來生不如死,也希望他爸快點解脫,我說昏迷指數是3意義是什麼,這篇呂建榮醫師所寫,妳回家後詳讀後作參考。
意識障礙與腦死篇
昏迷,植物人與腦死 呂建榮醫師
嚴重的腦部傷害會影響患者意識,導致患者意識不清。在臨床上,我們常用昏迷指數來表示病人的意識狀況,正常人昏迷指數是滿分15分,當昏迷指數的總分在7分或8分以下時,病人常呈現一種不省人事的情況,這時候,就可以稱之為昏迷。不論是什麼原因,只要影響到腦幹或兩側大腦半球的正常功能時,都會導致病患昏迷不醒。如頸部外傷,腦中風及中樞神經系統感染等都是會造成昏迷。最深度的昏迷,其昏迷指數總分可能只有3分,這時候,常被人誤稱為病患已經腦死。其實宣布病患腦死是一個很慎重的診斷,醫師非得必要,不會輕易宣告病患腦死。我國對腦死的定義有兩個特點:第一,國內的腦死定義是根據腦幹死作為診斷標準,與歐美大多數國家採用的全腦死的標準不同;第二,我國迄今尚未以腦死來定義死亡,死亡仍然採用心肺死亡為定義;只有在病患家屬同意器官捐贈的時候,醫師才可以為病患判定腦死。腦死判定的過程十分嚴格,須由合格的醫師,經過一系列的測試之後才能宣佈。換句話說,不要輕易地將深度昏迷的病人稱為已經腦死;腦死與昏迷是代表不一樣的意義。
目前雖然尚未能以腦死來代替死亡的定義,但在醫學上已認為,一位腦死的病患,必然會走向心肺死亡這條路。在臨床上還有一群病人,在發生腦傷之初也是呈現深度昏迷,昏迷指數可能只有3分或4分,任憑使用再大的疼痛刺激,病患也不會睜開眼睛;然而在兩、三星期之後,病人竟逐漸可以睜開眼睛。之後,病人可以睡,可以醒,但是對周遭的事物卻沒有感受,即使很小心地觀察,也無法確定病人具有認知的功能。如果這種狀況持續一個月以上,則稱之為持續性植物人狀態。在政府頒佈的身心障礙鑑定表之中有一項評定為極重度的植物人,其定義為大腦功能嚴重障礙,完全臥床,無法照顧自己餵食,起居及通便,無法與他人溝通者稱之為植物人。由此可知,植物人是一個活著會睡也會醒,但無法行動的一個人。所以他即不是昏迷,也不是腦死。他是一個活人,是屬於很痛苦地活著的那一種人。
現在妳爸爸面臨就是這種情形,他女兒憂心忡忡離開了道場。阿居女兒也不能理解,就是去溪邊釣魚而已,有這麼嚴重嗎?唉!發願後冒犯到神愿而發嚴重病?是否應該說春寒料峭的風寒並發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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