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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2 11:31:26| 人氣7,192| 回應56 | 上一篇 | 下一篇

妳有沒有羞恥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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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我、怒、了!!!!!!!!!!

 

  我沒想過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但是它就是發生了,而且被我發現了。我今天要公佈一連串令人匪夷所思的證據,請教大家,如果是你,接下來你會怎麼做?

 

  雖然我艾姬不是什麼有名的作家或超人氣的部落客,但是我敢說,我每一篇文章都是用腦、用心、親手打字完成的,但是妳呢?剽竊人家的作品,複製+貼上只要幾分鐘!

 

  我一向秉持著分享的理念,文章從來不鎖右鍵也歡迎大家轉貼,只希望轉貼時註明出處連結,至少把作者「艾姬」這個符號一倂帶走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吧?然而兩天前我就發現有人剽竊我的作品,我本來以為她只是忘了註明連結而已,想說提醒她一聲也就罷了,但仔細一看,發現並不是如此簡單,她刻意要把文章偽造成是自己寫的,沒圖沒真相,請看以下證據!

 

1.      標題一字不改,妳也太囂張了!日期也可佐證我的原創身分(艾姬原文

該文章已經下架,但證據我都保留了~

也對玲小豬的豬式風格的blogger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排除和其他受害者一起提起告訴並具體求償!

 

 

2.      刻意放上自己的照片,以模糊視聽!

 

 

3.      別說只有幾十個字的巧合,根本是一模一樣!

 


4.      刻意拿掉中間有一段我寫到我和中華電信色情守門員的部份,以便更像自己寫的!

 


 

好的,這只是其中一件剽竊案,也因為這件剽竊案,讓我一時興起試著在Google搜尋幾

個關鍵字,然後各位讀者再看看,我的文章還流落到哪裡去。我只能說,現在大陸什麼都有山寨版,連「艾姬」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都搞山寨版會不會太誇張了?!

 

  大陸剽竊案一:某人剽竊我的文章「衝人氣?!放你的屁!」在論壇發表,然後改標題為「衝人氣?!放他的屁!」文章標題還刻意寫「原創」兩字,實在太諷刺了!文章改成簡體字,並刻意將台灣習慣用詞「部落格」改為「博客」等。

 


 

  大陸剽竊案二:這個人籍貫台灣台中,但好像住在大陸地區,根本就是活脫脫山寨版「艾姬」,在20082-3月間一口氣搬了我的十二篇文章(紅色打勾處最新文章就有七篇),連我和戴導及水瓶鯨魚相見歡這麼個人的文章都想魚目混珠,更別說我看診紀錄還自己掰成台灣看診記!妳是有妄想症還怎樣啊?!而這個人現在還大喇喇地在PChome活動著,看照片就知道是同一個人!http://photo.pchome.com.tw/sexling


 

  我們經常在網路世界遊走,有時候圖片或文字不小心用了別人的其實也在所難免,我的新聞台也可能有某些圖片侵權而不自知,但如果知道原創和攝影者是誰,一定會取得他的同意,未經同意刊登了,但事後發現有問題,我絕對會配合將不妥的圖片下架。但是以上幾個例子,很明顯看出對方是故意將我的文章剽竊甚至進行改作,非常可恥!

 

  面對這樣的事情,你們會不會生氣?請大家踴躍提供你的想法和意見。

 

 

參考法條:

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因此我以艾姬之名發表文章,亦受著作權法保障)

著作權法第八十五條,侵害著作人格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雖非財產上之損害,被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項侵害,被害人並得請求表示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更正內容或為其他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一、 以侵害著作人名譽之方法利用其著作者。

二、 明知為侵害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以下略)

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本文已同步發佈到「生活點滴」

台長: 艾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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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全部56則回應

小兒
捲袖..

既然它不要臉就不用留顏面給她了阿!

雖說法律不是人人都懂~
推說不知者無罪,可是都已經有留言說過了,
根本是明知故犯。
2009-04-13 12:52:24
版主回應
我沒留言過
因為我一看內容就知道是惡意的
絕對不是不小心
或是不懂法律
所以先保留證據
然後看著辦!
2009-04-13 13:37:51
小兒
山寨板很愛妳耶..

整個博客都是妳的文章..

那她應該也會看到她自己不要臉的消息吧!

說不定會關台..要行動就要快!

這種人...不給點教訓改天又會用別的名字貼別人的文章
2009-04-13 12:57:50
版主回應
關台也沒用
我整個網站都抓下來了!
哼哼~
2009-04-13 13:38:37
小兒
第一篇的作者大概看到了吧,無名不見了耶...
2009-04-13 13:00:06
版主回應
文章下架
但無名blog還在
2009-04-13 13:39:07
水手
這真的是......是什麼世界啊?
假如任這種事繼續氾濫
那...誰還願意創作呢

我同意羅莎說的
該給一個大大的警告
2009-04-13 15:32:59
版主回應
ㄟ...
令人渾身不舒服

>_<”
2009-04-13 23:09:43
Lazybone
真的很氣!
以前在學校老師都會說到剽竊的嚴重性
現在這些人怎麼了
都不動腦 享受創做的快樂嗎??
2009-04-13 16:14:16
版主回應
是呀..
除了懶惰病
恐怕是有妄想症?
2009-04-13 23:10:59
Rosita
這種人真的是要不得的!!要用力譴責的

我的文字不行,所以沒人會要的
但是我拍的照片應該算”還可以”
被我抓到過兩次
兩個人都沒對所使用的照片附註出處
兩個都被我罵
有一個表面上說”我已經加註了出處,請勿生氣,注意身體...等等”,私下寫mail恐嚇我說要告我毀謗,這就是盜用者的本性,永遠不會認錯的
把別人的辛苦當放屁,改天我來問問1950的消保官,像這種情況要怎麼去抗告才合法!!

加油,讓每個來這裡的人幫艾姬繼續努力的抓吧!!
寫到這,我想起一件事,有人盜用照片,被拍攝者抓到,送上法院,盜用者被判需付對方二萬元整耶
艾姬,告到底,讓對方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2009-04-13 21:43:04
版主回應
在妳發現被盜用的六個月內
是可以用民法求償的
我問過了,這是告訴乃論
所以我可以先提告
看對方要不要和解

大姐說的對
大家順便幫我四處注意一下
反正都要處理了
把賊全部一網打盡吧!
2009-04-13 23:13:48
喬依絲
是我太樂觀正面還怎樣?我覺得真的是妳的文章夠犀利夠吸引人,她才會抄襲(這應該不是抄襲了,是全部偷過來),不過基於創作人辛苦的一面,好好爭取自己的權利啊!
2009-04-13 23:42:19
版主回應
是偷走沒錯呀!
而且還把會被抓包的段落刪除呢!
罪加一等
非常可恥!
2009-04-14 09:56:30
下雨天
未免也太令人生氣了吧
記得以前小元也有這個困擾
他一氣之下全部鎖右鍵了

而且盜取他文章的人
還在下面打上
寫的很辛苦,有看到的人給個回應吧!

超過分的



不過換句話說
雨天都沒被盜用過耶...
還是說有 我不知道
怎麼
我變得有點期待被盜取文章這樣
雨天小白痴
2009-04-14 00:05:08
版主回應
我沒鎖右鍵的原因
1.鎖右鍵也是會被破解
2.有時候我們想針對作者的文章某一句做回應,經常需要copy
因為我覺得鎖了右鍵很不方便互動交流,
 所以體貼大家而不鎖右鍵

這種事最好不要發生在創作者身上啦...
2009-04-14 09:59:58
愛聽淚\灑天堂^_^
呵呵~艾姬粉氣喔…

不要生氣呀!表示這些轉載妳的文的人是肯定妳的文筆的嘛!^_^

我的經驗是,遇到那些轉貼文而不註明來處和作者姓名者,我會簡單回應他們,告訴他們:

「請註明這篇文章的作者是….」

然後就隨便他們補不補了,就算不補,我大概也沒那個力氣去告他們啦,呵呵~~我這樣想著,如果十個轉貼者只有一個沒註明作者,其實作者是誰大家會很清楚,兩相比較之下,那個將文章據為己有的人被其他讀者搜尋到只是讓人唾棄而已,我有什麼損失呢?目前為止,我遇到的轉貼者都很配合,他們會補上作者名稱。

現在網路很發達,隨便幾個關鍵字google一下就什麼都遮不住了,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還要玩這種把戲呢?再說瓢竊人家的腦記憶,又有什麼意義呢?如果寫不出文字,畫圖也可以呀!不會畫圖?唱歌也可以呀!不會唱歌?照相呀!不會照相?如果皮囊夠美,用自拍來吸引人也行呀!呵~~blog又不一定要擱文章,是不是?每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會有一兩招可以亮嘛!用自己的東西,不管是什麼,總是坦然一點,對吧?!

哇~~會不會回應太長了?原諒一下大嬸,大嬸話總是多了些~~呵呵
2009-04-14 00:48:09
版主回應
喔~哪來的大嬸,真是熱情回應...

我想我氣憤的原因倒不是因為轉貼
因為轉貼傷害的只有著作權
我最氣憤的是改作的部份

例如:
艾小姬OS改成Sex伶OS.(以山寨艾姬為例)

這是刻意把文章改作得像自己的
所以還侵害了”著作人格權”
這樣想想,大嬸應該明白,我為什麼這麼氣憤了...
2009-04-14 10:04:29
羅莎
歐巴桑無聊查了一下
這豬小妹文章全都是偷來的
是累犯啦!
試圖將自己塑造成智慧與美貌雙全者
只可惜空有年輕外貌
用的卻是愚蠢的作法
2009-04-14 02:16:39
版主回應
謝謝羅莎姐~
我不知道其他受害者怎麼想
也許大家不知情
或是覺得算了

但是我會在我能力範圍之內
做出對應的處理!
2009-04-14 10:06:04
塔裡的男孩
我也咬牙切齒了
想到門牙補過,力道還是輕些
但是千萬不要饒恕這種人...
2009-04-14 06:48:08
版主回應
呵呵...那咬別顆牙齒?
謝謝你趕來幫腔壯聲勢

^_*
2009-04-14 10:07:27
alinta0604
我真的覺得很誇張耶~
你要PO就算了,你也用引用吧~
告訴人家說你這篇是從哪看到的,覺得很棒~
就這樣拿來當自己的大作...
真的~不知道該怎嚜講....
2009-04-14 09:25:37
版主回應
這就是可恥的地方
她不是要和別人分享好文章
而是刻意把文章偽造成自己寫的!
2009-04-14 10:08:23
紫青電火球
看了該台的幾篇文章之後,感覺「抄很大」。


剛看到時,相當生氣,不過只有幾秒鐘。

你知道的,電火球在某幾方面不是很持久。




也許,她不是她。

也許連照片也是貼的?或者她是「他」?



誠信是一個人要走跳在這世上很重要的「能力」。

有些人會「習慣性說謊」。


運用「加法」原理:

寫得好,才有抄得好這回事。

像小老弟我寫的東西應該低俗到沒有人願意抄襲。

拿出來公佈了會被恥笑。(不知道在自豪什麼…)



揭露對方和該事件,是一定必須絕對肯定要的。

然後,記得要保持優雅的說一句~~~~







「嘿,親愛的…祝你烙賽到小孩唸大學。」
2009-04-14 11:09:13
版主回應
感覺會脫肛的樣子...
2009-04-14 15:04:38
阿文
艾姬‥
  突然想到一則小笑話‥
  老師問道‥「小明!你這篇作文‥《我的媽媽》,怎麼跟你哥哥寫的,一模一樣?」
  小明叫道‥「因為‥我們寫的,都是同一個媽媽呀!」

  呵呵呵!
  小明的理由,還挺「有力」的呢!
  這就叫作‥XX「所見略同」嗎?

  一時有感,作了首打油詩‥
˙腦力創作本苦辛,文章傳世最歡欣。
 但勸網友應自重,如欲轉載要標明。
˙抄襲剽竊最可恥,莫道無知存僥倖;
 一時光彩乃虛榮,他日掠包壞聲名。
                    2009.04.14.二 06:25:13
【掠包】 台語詞彙。揭穿、揭發;抓到把柄、小辮子。

  文章寫到讓人轉載……抄襲剽竊或盜用,表示‥寫得好呀!
  俗話說‥「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
  看來,她已將文章給「下架」了(連結已看不見),當是得到教訓啦!
  就別氣啦!(人謂‥「氣壞身體沒人替」嘛!」)
                 阿文
                   2009.04.14.二 11:34:25
2009-04-14 11:37:40
版主回應
不虧是我最崇拜的阿文大哥
這樣也可以寫打油詩

文章下架是一種逃避
連道歉都沒有呀!
我沒那麼氣了
因為我要想接下來的處理...
2009-04-14 15:07:28
小山貓啦~
還好我連文筆都談不上~
所以...絕沒有山貓山寨版  呵呵~

小叔叔沒有特權也沒有惡勢力!
如果有需要的話...
小叔叔可以幫妳去  言干 言焦  牠!
2009-04-14 14:09:57
版主回應
謝謝小叔叔!
看到你來就很開心了啦~^_*
2009-04-14 15:08:20
959
艾姬
我又是隔了好幾天才來晃一下回應
那位小姐的作品已經下架了
看來應該是她也會常來這邊走踏吧

其實樓上有位大德說得好
{每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總會有一兩招可以亮嘛!用自己的東西,不管是什麼,總是坦然一點}
呃.....
話說剛剛的括號裡面
我也右鍵複製抄襲了 >_<”
我去牆角畫圈圈去
2009-04-14 14:42:01
版主回應
呵呵~
那位大徳不會介意的...

那位小姐作品雖然下架
但她是慣竊喔!
真的很糟糕~
2009-04-14 15:12:13
冬小卷
真是太瞎了吧!
2009-04-14 19:25:35
版主回應
真的有夠瞎~竟然惹到網路俠女...
2009-04-15 17:16:09
葉爸爸
反正他已經被注意了,應該以後就不敢那麼囂張了吧。可惜,人長得那麼正,心卻是那樣的OOXX..下次他再發生這種事情...就跟無名的網管反應吧。
2009-04-14 19:27:25
版主回應
我已經找相關單位了~
2009-04-15 17:17:23
撲朔
唉, 那個人沒有本事, 才需要拿別人的來充數啊. 就跟考試作弊一樣.

不過, 這也算是對妳的一種肯定...妳看看, 誰會來抄我的啊.
2009-04-14 20:15:35
版主回應
我才不要賊的肯定
我有你的肯定就夠了啦!
2009-04-15 17:18:16
葉爸爸
看來他被罵的太嚴重了...所以把他的blog給關掉了
2009-04-15 09:01:46
版主回應
躲起來了
但是沒有道歉呀!
我會討回公道的!
2009-04-15 17:18:58
= =

不好意思 沒有幫上啥米忙
祝你順心順利
2009-04-15 15:29:23
版主回應
謝謝你
真的~^_*
2009-04-15 17:19:34
京城野
  我也被盜過文,盜文者似乎還是該電玩資訊網站論壇的版主級人物。

  所幸以該文標題Google的結果,我的文章排名在他前面,加上拼經濟比較重要,實在不想浪費時間去伸張正義,所以就放著不管了。

  其實,我對那些盜文者是很同情的,因為大家都知道他是個盜文者,只有他自己以為別人都不知道,畢竟腦殘是沒藥醫的嘛。XD
2009-04-15 16:22:40
版主回應
民法求償可以索賠
只是要看看勝算有多少

拼經濟真的很重要
但是我的正義感喔...像是一種病
恐怕下輩子才會好...>_<”
2009-04-15 17:21:59
子逸
原來我可以這樣的炫耀說
哇~我認識名人耶
那個艾大姬我認識哦

識別碼”66”大順丫
2009-04-15 23:16:08
版主回應
什麼名人...
以被網友”抄很大”聞名的嗎?冏
2009-04-16 21:17:10
孫小曼
這樣剽竊別人的東西
根本毫無意義
又不是自己寫的文章
人氣高有個屁用
那麼想衝人氣
放自己裸照片算了
保證衝到最高點
衝到警察局
真是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2009-04-16 05:20:36
版主回應
謝謝妳幫忙譴責
珍惜自己的文字
尊重別人的創作
應該是網路社會裡的道德才是
2009-04-16 21:18:19
一切還順利嗎?
別氣過頭把身子氣壞了

晚安
2009-04-16 20:31:24
版主回應
資料已經提供給保智警察調查了
2009-04-16 21:19:05
馬鷹犬
人家也被盜過
只能說網路上的山寨太多了
2009-04-17 23:41:09
版主回應
這是創意的殺手呀!
2009-04-20 22:46:02
關於愛液
我的文字
早已完全隱藏
還是一樣被搬到對岸去了
氣的我
本來低血壓都變高血壓了
2009-04-18 02:05:20
版主回應
ㄟ...
這也太厲害了
那氣一點點就好
低血壓就變正常了
呵呵~
2009-04-20 22:47:26
小兒
給你參考http://www.cwyuni.tw/blog/post/23336465


我在莫小莉痞客家補進度看到的

覺得很有用
2009-04-18 04:02:22
版主回應
這件事剛發生的時候
我就知道了
有去看過
但也要是”知名”部落客才能這樣
我會做我該做的事~
2009-04-20 22:48:43
寇米漿
網路上本來就真真假假
抄襲的人是男是女:不知
目的:不明
是否在台灣法律管轄區內:不明
被抄襲的損失:很不爽
可惜這樣好像很難求償
2009-04-18 11:02:46
版主回應

看著辦...
2009-04-20 22:49:32
babies’-breath
我支持妳~
2009-04-20 21:29:06
版主回應
謝謝!
2009-04-20 22:49:54
小兒
嗯!
2009-04-21 01:31:35
版主回應
2009-04-22 10:03:40
京城野
  前幾天剛好整理了一份自己的「媒體記錄」,希望未來不會有整理「被盜文記錄」的一天。XD
2009-04-21 17:06:36
版主回應
被盜文...
這真不知該說是好的記錄還是不好的記錄...

~”~
2009-04-22 10:04:46
小兔
現在”想紅”的人還真多
明明沒腦子
可是卻還想裝有腦子
唉.....
覺得自己長得美
就脫光就好了
何必又想要假裝有內在呢?!
那位SEX伶小姐,真的只長奶子不長腦子阿!
2009-04-24 04:09:37
版主回應
不知道那隻山寨姬
有沒有據此賺到錢...
2009-04-26 12:33:29
新聞小寶貝
從這麼多人回應就可以發現,支持艾姬跟支持著作權的人很多,被剽竊過的人也很多。我真的不知道剽竊者的心態到底是什麼?不是自己寫的東西,假裝是自己寫的,看了就比較愉快嗎?
2009-05-06 18:10:31
版主回應
是呀!踐踏了我們原創者樂於分享的美意~
2009-05-07 13:09:19
震盪的源頭
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我還挺有興趣知道的
遇過一些臉皮厚道刀槍不入的怪人
他們就是很自私很自我很自大
用別人的都不害羞的

話說,看了幾篇文章,突然對艾姬的星座感到興趣
天蠍?
2009-05-13 12:00:42
版主回應
把噗~

答錯!
2009-05-13 14:44:34
震盪的源頭
怪了,跟天蠍很像阿.....
不然,是什麼?

你知道我最拿手的是把11個猜完留最後一個正確解答嗎?別鬧了,要浪費很多留言空間的
2009-05-13 18:23:59
版主回應
哈~好說好說
2009-05-15 15:26:56
震盪的源頭
那個....由於最近發生了一些事情
我想我得做個說明
如果我之前在你版上有讓你不開心的留言
請原諒我都是無心的
我不再在跟人裝熟了
希望我沒有讓你有這樣的誤解
2009-05-15 14:32:52
版主回應
哪兒留言不妥?
我沒發現...
別多慮
台長是個迷糊蛋
沒在注意那麼多
2009-05-15 15:25:58
震盪的源頭
那就好,我想我得了疑惑症
遇到太多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例子
所以我怕搞不好我會不小心會錯意以為你我之間的對話可能很和諧,看來應該真的很和諧。

呼,我鬆了一口氣,我也想說台長應該是個很講理的。。。迷糊蛋?
2009-05-16 01:16:48
版主回應
我是個很講理的迷糊蛋沒錯!
平常是很迷糊的
但如果有什麼大是大非、需要女俠我出手的事情
我就會卯起來認真,把事情弄清楚不可

你會發現網路上的熟朋友
跟我開玩笑尺度都可以很寬
因為人生苦短,我不會斤斤計較,大家開心就好
但是如果是中華電信,著作權這樣的事件
因為算是影響層面較大的公眾事務,我真的很認真!
2009-05-16 11:40:54
震盪的源頭
中華電信,實在也讓我很氣
企業太大沒有競爭力就是有這種缺點
最後一哩都不願意放出來
一放出來他就當不了老大
所以現在還戀眷著不願意讓其他公司有良性競爭的機會,真的很可惡
2009-05-17 21:32:04
版主回應
因為市佔率高
所以行為鴨霸
大財團的某些作為
就像流氓一樣
犧牲的還是消費者的權利
2009-05-19 22:16:38
綠茶ㄆㄟㄆㄟ
不知道是我lag
還是案外案...

第一個盜文的人
除了文相片也是盜的...
我在pchome交友混過一段時間~ ^^"

http://love.pchome.com.tw/mylove/hopelove.html?love_no=u0333512

http://love.youthwant.com.tw/3/default3.php?c=3656&stud_id=200191056
2011-06-25 23:15:16
版主回應
你說的沒錯
是案外案
我上偵查庭看到本人就知道了
但是這部分的侵權不關我的事
所以我沒有特別強調
2011-06-26 18:58:2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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