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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08:38:14 | 人氣75|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演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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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佛果禪師在太平寺當住持時,他的師父法演禪師送給他四個戒句,稱為「法演四戒」。這是在警示我們,凡事皆不可太過極端、絕斷,當留點空間給自己或別人。

「勢不可使盡,使盡則禍必至」

「福不可受盡,受盡則緣必孤」

「話不可說盡,說盡則人必易」("",生變也)

「規矩不可行盡,行盡則人必繁」

俗話說:「過猶不及」,這是因為,凡事都有生、住、異、滅的發展韻律與節奏,若不能善加體察而欲強施己力、一意孤行,勢必得到反效果。人們的福報、權勢也是如此,若是心存揮霍、行為放肆,那麼再多的福氣也有用完的一天。一個團體的規矩訂得太過嚴明而不近人情,則底下成員必然陽奉陰違;當老師的把讚美話語講得浮濫了,時間一久,學生聽猶不聽,不當一回事。

從佛法角度看,正因為凡事無常,所以當我們「有」的時候,就應預想「沒有」的狀態,使我們的心隨時保持某種彈性和空間,以因應可能發生的狀況;否則,就像電腦硬碟塞滿了資料,不留一絲空間,隨時都有當機的危險。

1.「勢不可使盡」

第一句是「勢不可使盡」,是不是說凡事應留餘地?可是一般人卻喜歡乘勝追擊。法演禪師這麼說是什麼用意呢?

「勢」即「勢力」。我小時候學過太極拳、少林拳,老師教我們出手、出拳、出招要蓄勢而發,發招之後不要把力用盡、把勢使完,否則沒有後退的餘地。手肘尤其不能打直,否則破綻被人看到,非敗不可。因此要守勢,出招時要留下兩三分,隨時可收招,又可出新招,這才靈活。

常聽人說「竭澤而漁」,把池塘的水全部弄盡,把魚全部撈光,以後再也沒有魚了。又比如暴發戶,一下子有很多錢,拚命花用,一下子又變成窮光蛋。如果你有十元,最多用掉六塊錢,不要花得更多。為什麼?為了準備、儲備、後備。所以,勢不能隨便用。

社會上常有運用權勢壓人的情況,這會產生兩種問題。

第一,用權勢會樹敵,而且永遠是敵人。

第二,勢力不可靠,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一旦那個勢力消失了,後果堪虞。

所以,勢最好不用,但蓄勢很重要。形勢、姿勢也都是勢,如果沒有形勢、姿勢,就根本沒有立場。

佛教修行是修身養性、鍊心、向內觀照,都不是顯露勢力,炫耀勢力。

「勢不可使盡」告訴我們要蓄勢,但勢最好不用;非用不可時也不要用盡。這是一句平常話,並沒有高超的禪的觀念,不是講大悟徹底的境界。但它不僅對出家人有用,也在教平常人怎麼做,是人人皆可學習的。

有些人認為權力在握,吆三喝四,是人生最得意之事。有些人乘勢而起,爭得一時龍鳳,而不知,勢力用盡,災禍到來時,「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後悔不及。

當勾踐剛剛滅吳稱霸時,其手下最大之功臣范蠡被封上將軍。然范蠡深知「大名之下難久居」,「久受尊名不祥」,故功成時立即隱退,就和他的徒弟乘舟而去,從此就不回來了。後來改名為陶朱公,以後因經商而致富。

范蠡曾派遣人寫信給文種,勸說「飛鳥盡,良弓藏;狡免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啄,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

文種卻不願聽從,不久果被勾踐賜劍而死。

2.「福不可受盡」

福不可享盡,享盡就沒有福了;苦可受盡,受盡則沒有苦。

所謂「受苦是了苦,享福是消福。」我們修道人為什麼要修苦行?一天只吃一餐,就為要了苦的緣故。苦了了,便是樂。福,有應享的福和不應享的福。應享的福,是自己工作所得來的代價,能夠住好房子,穿好衣服,吃好東西,坐好汽車,可以享受一番。可是,要知道享完之後,就消福了,而在福報的銀行就沒有存款了。

不應享的福,就是在本分之外求享受,由僥倖得來的福。好像強盜,搶人家的錢,自己享受,這是不講道理的享受,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福報銀行的戶頭就透支了。應享的福,享完之後,就報銷了福,何況不應享的福,硬要勉強享受?這不但消福,而且還要虧本。因為這種關係,福不可享盡,享盡就沒有福了;苦可受盡,受盡則沒有苦。我們做人,要明白這種道理。在困難的環境中,歡喜接受逆境,這樣便無怨恨,也沒有不滿現實的心在作祟。

研究佛法的人,其思想和行為,與世俗人正好相反。世俗人是順著生死去造業,修道人是逆著生死來消業。無論在什麼境界上,處之泰然,心安理得,便不覺得苦。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這是至理名言。

現在講一個受苦的公案,作為參考。明朝最後一位皇帝,名叫崇禎。他雖有皇帝的智慧,可是沒有皇帝的福報。為什麼?因為他的苦沒有受盡。他前生是個沙彌,因為未到受具足戒的時候,就死了,所以還是個小沙彌而已。他做沙彌的時候,凡是搬柴運水的苦工,都由他來做,任勞任怨。天天做苦工,來護持道場。

有一天,他到房頂修理屋瓦,不慎失足,墜地而死。師兄弟就去報告方丈和尚。老和尚知道前因後果,想成就小沙彌,替他了苦。於是乎,對大家宣布:「這個小沙彌,做事不小心跌死,對道場有很大的損失。因為他犯了侵損常住的過錯,要懲罰他。你們用馬來把他的屍體拖散為止,免得買棺材埋葬。」大家一聽方丈的話,不以為然。師兄弟們發惻隱之心,而不聽方丈的命令,因為不忍心這樣去做。於是共議:「我們是師兄弟,同修一場,應該把他安葬,不可用馬拖屍。」乃出錢買棺材安葬於荒山中。

這個小沙彌,因為替廟做苦工,積有功德,來生為人,做了皇帝,身為崇禎。可是只做了十六年的窮皇帝。他在位的時候,天下大亂,內有李自成造反,外有清兵侵境,沒有過一天好日子,都是在憂患煎迫中度日。這事是被好心的師兄弟害了他,使他的苦未能了盡。如果他們當時聽方丈的話,用馬拖屍,苦便了了,不會害得崇禎在煤山自縊,而為國殉難。

3.「話不可說盡」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壞;好壞會隨不同的人、不同的時間而有不同的判斷。

若對此人把好話說盡,遇到另一個人怎麼辦?在這個階段把好話說盡,到另一個階段怎麼辦?對這樁事把好話說盡,對另一樁事又怎麼辦?

所謂好話是讚歎、恭維、歌頌。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這麼完美的人或事讓你把好話說到極點?

對佛教而言,最完美的人是佛,世上不可能還有如此完美的人。

有人自稱是佛,即使你肯定他,別人也不一定肯定他。所以,不論對自己或對別人,不論在主觀或客觀的立場,最好含蓄一點,不要過分。好話說盡就是過分。

我們通常有個習慣,對自己喜愛、欣賞、順眼的,總是讚美有加,說出各式各樣的驚歎語。

其實,我們對他人的褒貶都不應太過分。

把他人說得太好,對那個被表揚褒獎的人是一種損害,他可能自認已經登峯造極,就不進步了,而且使他傲慢,認為天下人都不如他。

此外,如果對某一個人或某一樁事說得太好,對其他人也不公平。

這幾年來我得過一些獎,比如吳尊賢基金會的愛心獎、中山文藝獎的傳記文學創作獎等等,聖嚴法師總是在頒獎典禮上說:「我受獎並不表示我是今年臺灣夠資格得此獎的唯一的人。」只因湊巧有很多因素加起來,有人欣賞、有人推薦、有人覺得在此時此地有這種表現值得獎勵。

如果換個時間、換個地方、換一批審查者,結果可能不一樣。所以,是不是最好並沒有絕對客觀的標準,我以平常心來看待得獎。

「好話不可說盡」並不是高深的禪語,平易近人而有用,是一般人該有的心態和觀念。

4.「規矩不可行盡」

規矩、規則、法律、規約是不能沒有的,否則就成了沒有秩序、沒有軌則的社會,也等於沒有倫理,上下老幼尊卑皆無準則。好比鬧區的路口沒有紅綠燈,每一方的來車都搶著通過,結果誰也動不了,一定要走的話就會出事。所以,交通有交通規則,軍中有軍法,民間有民法、刑法,寺院有清規,佛教徒有戒律,童子軍有守則等等。

任何一個組織體一定有章程和共同遵守的規約,否則不成其為人間。即使動物界也有牠們的規則,螞蟻、蜜蜂的社會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規則、規矩必須要有。然而,如果拘泥於規則,一成不變、斤斤計較、咬文嚼字行規矩,往往會出問題。

規則、規矩是給通盤的、整體的約束或要求;不過,人有老幼、強弱、智愚、健康疾病、業障輕重、善根深淺之分,在家庭、團體、社區、國家之中,總有一些無法接受規矩的人。這些人是特殊的個案,比如特殊兒童教育有啟智班,特殊成人教育有看守所,吸毒者有戒護所等等。所以,大原則當然要執行,但是執法、通情、達理這三項必須周延。如果法不通情,過於冷酷,人在其中成為物而不是人,大家可能不願參與這個團體。有些特殊的處理法可能不合規矩但合理,對當事人、對環境都有好處,也不會傷害其他人,甚至有益於他人。執法者不要拿著規矩量人,而要衡量把這種規矩用於對方是否合適。

「規矩不可行盡」是用於寺院中的,但是社會上也可以用。寺院的清規很嚴,出家人犯了規矩,原則上當然要加以處理,但不是對甲這麼處理,對乙也非如此處理不可,要依該事發生的情況以及該人本身的背景而定。規矩不應也不可一成不變。

Case.1: 商鞅變法 規矩行盡

商鞅協助秦孝公變法,在極短的時間內,使質樸落後的秦國,變成威震天下的強權,這是中國歷史上極少見的異數;但是,商鞅本人也為這個成功付出慘重的代價。

商鞅突破傳統,推行新政,卻遭到極大的阻力。原來秦國政府一向是雷聲大雨點小,凡事因循苟且,未能得到人民的信任。

為了改變人民的觀念,樹立政府的威信,商鞅派人在都城的南門,豎立一根三丈高的木柱,並貼出布告說明:「搬木柱到北門的人,賞黃金十斤。」誰也不敢相信天下會有這麼好的差事,沒有人肯去試。

商鞅把獎金提高到黃金五十斤,但是人民仍然懷疑,不敢去搬。

過了幾天,才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來試,當他把柱子搬到北門時,立刻得到五十斤黃金。

這個消息立刻傳遍全國,老百姓才肯相信政府是言出必行的。以後商鞅所頒佈的法令,人民都不敢怠慢,新法也跟著順利推展開來,這就是有名的「徙木示信」的故事。

老百姓都能服從法令了,可是許多權貴依然我行我素。

有一回太子犯了法,太子自以為王位繼承人,沒有什麼關係,但是商鞅卻主張「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如今太子犯了過錯,是他的老師管教不嚴, 應該由老師負責。

於是太傅公子虔,太師公孫賈都遭到處罰,從此以後,就連貴族也不敢隨便犯法了。

此時的商鞅權傾朝野,功高望重,但是在志得意滿的時候,暗中忌恨他的人也愈來愈多了。

秦孝公去世,曾經遭商鞅懲罰的太子即位,就是秦惠文王。太傅公子虔大權在握,為了報復當年受刑的恥辱,於是聯合其他怨恨商鞅的貴族,共同控告他謀反,並下令緝捕。

商鞅一聽到這個消息,立刻打扮成小兵模樣逃亡。

到了下關想要投宿旅館,但沒有帶身份證明...

旅館老板告訴他:「商君公佈的法令,不收來歷不明的人,違反規定會被殺頭示眾。」

到了這時候,商鞅不禁嘆息的說:「我真是作法自斃呀!」

秦國的追兵迅速緝捕到商鞅,惠文王下令將他五馬分屍,而他的族人也受到牽連,被殺得一個不剩...

故「勢不可使盡,話不可說盡,福不可享盡,規矩不可行盡,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

Case.2: 陽朱清高 不堪造就

陽朱前往宋國,住在旅館裡。

旅館的主人有兩個妾,一個漂亮,一個醜陋。可是醜陋的卻頗得寵愛,而漂亮的反而備受冷落。

陽朱覺得很奇怪,問主人到底是什麼緣故?

主人的回答很有意思:「那個漂亮的自以為漂亮,而表現得很驕傲,因此我不但看不到他的美麗,反而感到很厭嫌。而長得醜陋的這一位,自認為不美,表現得格外溫柔順從,因此我喜歡她的溫柔順從,也就不覺得她有什麼醜陋的了。」

陽朱在魏國京城遇到老子,特地趨前請教。老子嘆了一口氣說:「我本來以為你是可以受教的,現在才知道你根本不堪造就。」

陽朱不能服氣,請問其故?

老子說:「你驕矜自滿,目空一切,而且自命清高,不能包容,像這樣誰敢跟你相處?你要知道,一個真正清高的人,絕不會處處表現出很清高的樣子;而一個品德修養很完美的人,反而顯得樸實謙下,讓人看起來好像有些缺陷。」

陽朱聽了,立刻誠惶誠恐謝罪道:「承蒙賜教,我知道我的過錯了。」

原先陽朱住進旅館時,旅館主人畢恭畢敬親自為他安排席位,女主人畢恭畢敬親自為他送上盥洗用具,住店的客人卻一個個地走避,連正在火爐旁取暖的人,也馬上把地方讓出來。等到領教老子一席話之後,人際關係有了改善,大家漸漸跟他親熱了起來。

「高者必墮,物極必反。」飆風發發,卻是不能終朝;細水涓涓,才能綿綿長流,豈不見,剛強的最易摧折,柔弱的反而成了「生之徒」。

真正有智慧的人,能和其光同其塵,抱其撲守其真。

圜悟禪師心要:「得道的人,猶如三家村裡漢。」三家村係譬喻窮鄉僻壤,三家村裡漢可說是鄉巴佬中的鄉巴佬。

如果我們能以三家村裡漢的態度看待自己,不求名聞利養,作一個道道地地的小市民,走在路上,即使其貌不揚,不受矚目,也能無入而不自得;縱使被忽略、輕視、毀謗,也不會在意,縱使將臨終老死不為人知也無不同。

數千年前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早已精闢入裡地闡釋。

台長: 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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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09-08-05 07: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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