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艾瑞克周
[吃虧就是佔便宜]
這句話演變到現今的台灣社會
已經變成[不佔便宜就是吃虧]。
說起來很羞恥,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台灣社會把佔別人便宜成就自己
變成了一項值得到處炫耀的事。
最近讀到一篇文章正說起了
這股在台灣形成的風氣和現象
不禁使我想起多年前柏陽寫的書-醜陋的中國人,
似乎不會發生在外國社會中的事,
在中國人的社會卻司空見慣。
對於這點,坦白說隨著年紀的增長,愈來愈有感觸。
一個人找到了信用卡公司的條文漏洞,
用了自己的小聰明賺了一筆錢,
這樣地行為被社會封為[卡神],
自己彷彿也認為平時信用卡公司從人民身上A走太多錢,
所以這麼做也算是[替天行道]。
仔細地比對百貨公司,銀行,
各式各樣也卡發現有些灰色地帶可以鑽,
用了之後還可以理值氣壯地爭取自己的權益,
台灣人絕對一個也不放過,大家稱之為聰明的消費者。
甚至怪起那些業者,因為是他們自己沒有把規則定清楚,
因為他們平時賺太多了,
這時回饋大家一下也沒有什麼不對?!
這種事如果在歐美或日本絕對不會發生,
因為沒有人會花廿四小時研究鑽漏洞,
就算知道有漏洞也沒有人會去挑戰它。
看在台灣人眼中會覺得這些人真笨,
明明可以賺一筆的卻不去賺。
但是別人卻認為這是一個基本的做人處事原則,
不是你的就不該去拿,
就算規則的設立有灰色地帶或漏洞,
為了可以持續享受到這樣的優惠,
再怎麼樣都不會有人去破壞它。
只有台灣人,一昧地以為這麼做是對的,
殊不知自以為聰明和賺到的台灣人
正在破壞一個良好的商業機制。
過一段時間當業者們開始厭倦這種玩遊戲
還得請律師專家學者來確保一點灰色地帶
和漏洞都沒有的日子後,
慢慢地所有的優惠和好處都會從台灣的社會上消失,
隨之取代的就會變成死板呆滯的折扣,送禮。
你以為你賺到了嗎?
電視購物頻道大風行,引進了國外購物退貨的觀念,
在電視頻道上購物十天內可以退貨退錢,
結果大量的消費者開始利用,甚至[享受]這種[好處]。
不但不覺得不好意思,反而認為自己賺到了!
因為買了十天的東西只要原封不動的還回去,
不但東西你用了十天,錢也可以拿回來,
完全的享受了不花一毛錢卻租了十天的好東西的好處。
訂飯店,訂餐廳,訂旅遊行程也是一模一樣,
台灣的消費者完全不在乎店家營業的作業以及成本控管,
只在乎自己有沒有訂到位,
就算訂到了,在沒有花錢之前消費者都可以主張取消。
話是沒有錯,這是保護消費者的做法,
但因為你的一己之私卻使得業者蒙受損失卻不自知。
或許有人疑問?怎麼可能有損失?
首先大家必須要了解,
一旦你訂了位子店家就會認定它是一筆生意,
那麼後來的人的訂位就會被取消,
而店家也會因為你的預訂而開始準備食材和人力。
如果你突然間取消了或是根本不來,
那麼店家不只損失你一單生意,
原本可以接的生意也等於不見,
而為了你的訂位而準備的食材也報銷。
是呀,你是賺到了,可是別人呢?
訂飯店,訂旅遊行程也是同樣地道理。
因為你的自私讓大家白忙一場,
因為你的自私使得業者預期中的生意消失,
因為你的自私讓台灣人的信用變得愈來愈不值錢。
在日本如果你預訂了一間餐廳的位子,
掛斷電話前店家一定會再叮嚀一句
[如果有事不能來的話請儘量早一點通知我們,謝謝。]
這不只是店家的責任,它更是消費者的義務。
如果台灣的社會繼續鼓吹這種完全錯誤的消費者賺到行為,
台灣將會變成是一個營業者最害怕的國家,
因為在你踏進台灣做生意之前
你必須要花至少半年的時間好好的請律師專家學者研究,
研究怎麼做才不會被台灣的消費者當成祭品,
怎麼做才不會被聰明的台灣人玩爛玩殘。
再這麼下去,誰還會來?誰還想要在台灣開業?
商品標錯價錢是店家的錯,亳無疑問。
但消費者明明看得出來這有問題還拼命的下單去購買,
難道消費者的心態沒有問題?
你明知道這是一個錯誤的標價,
你卻自以為賺到了還奔相走告的跟大家說,
事後等著店業出面來解決,
看看能不能分到一點什麼好處。
如果沒有分到或是不滿意,
還大言不慚的說要維護自己的消費者權益?
逼著業者道歉低頭認錯。
那麼,究竟是你不要臉,還是業者不要臉?
你以為你真的賺到了嗎?好好想一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