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女人甩了。
我記得,當初我花了畢生的心血,
好不容易才追到這個女人。
我送她大把大把的玫瑰;
逛街時買她最喜愛的名牌;
出遊時帶她上著名的景點、住高級的飯店;
吃飯時,當然也是名貴餐廳的精緻餐點……
我用我所想得到的奉獻,給予她滿滿的愛情。
她說我是世界上最懂羅曼蒂克的好男人。
然後半年後,她有了別的男人。
之後的日子,我開始忘記怎麼刮鬍子。
偶爾,也會忘記吃飯;或是忘記洗澡。
唯一清楚的是還記得去上班。
突然有一天放假時,
我一回神,發現自己頂著一頭亂髮,
穿著皺T恤、運動褲與夾腳拖鞋走在鬧區的街上。
我摸摸褲子口袋,皮夾裡只剩幾個銅板、一兩張零鈔,
於是慢慢拖步走向最近的那家銀行,
插入提款卡一看,只剩幾千塊餘額。
我打了個哈欠……記得半年多前,
我好像還有近百萬的存款,全都花到哪裡去了?
想不起來。
但在下個月的薪水入帳前,
我好像得先想個辦法解決這半個月民生問題。
我領了兩千塊,
進了一家宣稱最便宜的量販店裡
(因為我記得家裡冰箱內就只剩半罐乳瑪琳)。
然後我看到這輩子完全沒看過的光景!
天啊!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
還大多是攜家帶眷的出動,
而且每個人的手上的手推車都是滿滿的,
好像東西都是免錢的一樣猛搬!
我推著車被迫擠著前進,漫無目的的到處亂看,
然後在熟食區看到一個讓我不禁精神一振的東西,
是我最喜歡的──涼拌毛豆莢。
標價:100公克8元。
怎麼可能?!太便宜了!
我隨手剝了一個試吃,哦!味道還不錯嘛~
很高興的拿了袋子開始裝。
就在我包了一大包準備去稱重時,
然後就聽到隔壁有個太太在跟她老公對話,
老公說:「買點毛豆吧。」
「8塊?漲價了,
上禮拜我們買的時候才5塊呢!」那太太嘖道。
我一聽簡直就是傻眼!5塊?!
再看看我手上那一大包……算了,還是買吧,
因為這樣對我而言已經是很便宜了,
記得有次跟前女友去某家茶餐廳吃下午茶,
一小碟毛豆估計只有十幾枚,只夠塞牙縫,
卻要價50呢!
而我這一袋稱稱,剛好一斤,600公克48元。
神啊!這夠我剝到手軟了~
後來我更在其它什區發現許許多多便宜的東西,
精神一起,不知不覺搬一搬,滿車了……
用手機的計算機算一算,才一千多塊!
而這些東西可夠我吃到下個月啊!
我霎時有種很滿足的感覺。推著車子到收銀區去排隊,
一邊等著一邊思考了許多事。
我該重新過活了。
想想分手也好,
我不再需要一天到晚24小時待命等她Call;
假日的時間可以自己安排,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不用再費心思去想著怎麼討她歡心;
約會的開銷也通通都自動歸零……
半年多來,我從百萬富翁變成窮光蛋,
也實在是夠不可思議了。
終於,我前面那一位顧客,
堆在輸送帶上那座山一樣的東西,已經快結完了,
馬上就要輪到我,我正準備推車卡位時,
一轉眼就瞄到身後排了一個女人。
她手裡拿著一個便當,一瓶蕃茄果汁。
耐心等候著。
真是稀奇,在這種地方,只買兩樣東西?
我看了她一眼,說:「讓妳先結帳吧。」
她眼睛一亮,非常燦爛的笑著:
「真的嗎?謝謝,謝謝,謝謝!」
她一邊結帳一邊跟收銀小姐說:「今天人真是多。」
「因為中元普渡快到了,這是正常現象。」
收銀小姐面無表情的刷著條碼說。
「還好有這位好心的阿伯,
看我只有兩樣東西,就說要讓我先結帳,真是太感謝了~」
說著就笑著跟我揮手說再見。
〝阿伯?!〞我大驚!
她看起來應該是跟我平輩吧!叫我阿伯?
我看起來有這麼臭老嗎?不會吧?
我一邊結帳一邊越想越不甘心。
我頂多只是不修邊幅,
難道這樣就使我成了老態畢現的中年糟老頭了嗎?
自尊心嚴重受損……推著車子走出去時,
看到那個女人正坐在餐廳區吃便當。我忍不住走過去:
「小姐,妳幾歲?」
「咦?剛才的阿伯。
我嗎?我28。阿伯,你問這個要做什麼?」
「沒,我只是想證明妳不能叫我阿伯,因為我才30歲。」
「啊?」她掩嘴,「對不起,我以為……」
「沒關係,是我自己頹廢。」
看到她的便當,終於讓我記起餓的感覺,
於是,「妳可不可以幫我看一下車子?」
我把車子放在她身邊,
然後去點了一份59元的排骨麵套餐又回來,開始專心吃午餐。
吃著,我可以感受到她的目光頻頻偷偷打量著我,
我低著頭吃麵,突然冒她一句:
「妳一直偷看我,我會以為妳暗戀上了我喔。」
她被我的突然說話嚇了一跳,我心裡感到好笑。
「呃,不是……我仔細再看看你以後,
發現你的確不是老,只是邋遢而已,如果好好整理一下,
應該是個年輕的帥哥才對。你不該那麼懶的。」
「我不是懶,只是失戀而已。」
「啊?對不起……」她又掩嘴了。
後來我們變成了朋友。
我們最常一起做的事,當然就是去逛量販店,
或是任何有跳樓大拍賣的百貨公司。
從那次起,
我終於體會到為什麼有些人就是喜歡打折這種名詞。
因為撿便宜會讓人產生一種類似多巴胺的激素,
從骨子裡感到舒暢得很;
只不過這種激素有一種缺點──
大量分泌時,常會讓人失去理智就是了。
我發現她很容易感到開心。
前女友要送99朵玫瑰才會笑;
而她,只是在白河路邊,隨便買一枝10元的蓮花給她,
她就高興到會轉圈圈。
前女友要吃燭光晚餐才會覺得滿意;
而她,只是在夜市請她吃鹽酥雞,
就快樂得走路都會用跳的。
前女友就算我每天接送,也不見感動;
而她,只是因為我知道她正在經期間,
所以買泡沫紅茶時便吩附店員不要加冰塊而已,
她就窩心到緊緊抱住我。
太便宜了!這麼不費力的女人,不追到手怎麼行?
後來,
有一次我跟她在某百貨公司的花籃車拍賣裡,
把一整堆像山一樣的衣服,一直挑挑挑,
挑過不要的就放另一邊,像愚公移山似的,
一座山被移成另一座山,店員的表情讓我不禁暗笑到內傷;
後來終於挑到一件中意的裙子,
只不過有點髒污,以及脫線。
她回家洗乾淨並縫補好它,
下次再穿出來時,看起來竟是高級貨色!
她說,有時候便宜不見得是不好,端看你怎麼看待它。
交往半年後,她懷孕了。
我想,這應該叫做買一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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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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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米的家:http://www.im-lost.com/name_card2/name_index.asp?m_no=1372
出沒地點:失戀雜誌 目前為該雜誌的駐站作家
文章來源:http://www.im-lost.com/create/walk/walk_in.asp?ArticleNo=1138
(資料來源:學習電子報)
http://ibook.idv.tw/enews/enews91-120/enews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