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賓靜蓀
台北饒河夜市,一位流浪漢在翻找垃圾桶。
一位路過的媽媽對身旁念國小的兒子說:
「你看,要認真念書,不然就會變成那樣。」
另一位工程師爸爸則對三歲多的兒子說:
「世界上有很多這樣過得不好的人,
你長大有能力以後,要去幫助這樣的人。」
你,會如何反應?
當我們說,「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心裡想的是什麼樣的主人翁?
長大念名校、找到好工作?
還是關心社會和人,願意改變世界的不美好?
很多小孩從小小行動出發,
為社會做出連大人都無法做到的貢獻。
他們是什麼樣的小孩?
他們的父母做到了哪些事?
同樣場景發生在加拿大一個寒冷的冬天。
5歲女孩漢娜(Hanna Taylor)看到後感同身受,
「為什麼?」是她第一個悲傷的想法。
「如果每個人都分享自己所有,
就可以『醫好』無家可歸的人,」
是她提出的行動。
8歲時,她在爸媽協助下,
成立非營利組織「小瓢蟲基金會」,
號召全加拿大小孩來關心、
幫助流浪街頭的小孩和大人。
漢娜教小朋友 DIY 小瓢蟲存錢筒、義賣小瓢蟲餅乾。
她親自到各學校、社區、甚至向「大老闆」演講,
至今募集超過100萬美元。
9歲德國男孩菲利斯2007年
為準備有關全球暖化的功課時,上網蒐集資料,
了解到汽車、工廠、發電廠排放出二氧化碳,
造成冰河融解、海平面上升。
他又讀到肯亞一位女士號召大家種樹,
發起「綠帶運動」,
30年內在非洲各國種了3千萬棵樹,
並成為第一個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非洲女性。
很受激勵的菲利斯
以「北極熊的末日」對班上同學做簡報。
呼籲:「我們小孩也可以
在地球上的每個國家種下100萬棵樹。」
兩個月後,他們在學校裡種下第一棵樹。
菲利斯和同學的種樹行動,
很快獲得德國其他學校的響應。
他架設「為地球種樹」網站,
號召全世界小孩在自己的學校、社區舉辦種樹派對,
並且設立「氣候學苑」,
訓練更多有能力向大家分享環境議題的青少年。
今天,德國小孩已經共同達成種下100萬棵樹的目標,
「為地球種樹」也擴展成為
一個全球青少年的永續環保運動。
「小孩必須同心協力,
因為,能改變未來的時機,只有現在……」
菲利斯說。
普通小孩+微小的動機=做大事的小孩
全世界,都有小孩做「大事」的例子。
這些孩子都不是天縱英明、
出身優渥或從小被刻意栽培。
根據研究,一開始他們多是「普通的孩子」,
從一個很微小的動機和行動出發。
美國史丹佛大學心理系教授威廉‧戴蒙
長期研究青少年發展,
透過大型調查、多次深入訪談20位
從小「做大事」的年輕人和他們的父母、師長後
發現,他們的日常生活、家庭教養,
都很普通且低調。
但「因為擁有特別清楚的目的,
他們在完成過程中成為非常主動的學習者,
表現出驚人的正向能量,並且較同齡孩子務實,」
戴蒙在他近年重要著作《邁向目的之路》中表示。
他發現,能做大事的小孩,都能清楚回答下列問題:
「為什麼你正在做你現在所做的?」
「為什麼這件事跟你有關?」
「為什麼它們很重要?」
戴蒙認為,這些問題的最終答案,
就是目的,是一種終極的關懷,
是一個穩定而全面的企圖,
「想完成某件對自己有意義、
並能為世界帶來重大影響的事情。」
這麼做,孩子也能成「大事」
「普通」的孩子,有一個「微小」的動機。
這不就是我們身邊的小孩嗎?
那為什麼有的孩子做成「大事」,多數沒有呢?
一、從呵護「發現的時刻」開始
想「做出改變」非一蹴即成,
也絕非父母或其他大人能代為設定。
戴蒙在研究中歸納出幾個重要關鍵,
這些孩子都經歷「發現的時刻」,
發現某件事似乎不對勁,需要修正或改進。
今年大四的萊恩在小一 時聽到 老師說,
非洲小孩因為缺乏足夠的乾淨飲用水而死亡時,
他就開始想存錢去興建飲用水井。
他花了4個月在家裡做額外家事,存下70美元,
卻發現一口完整的井需要2千美元。
於是他做更多家事,並且開始去演講,
向親朋好友、及其他兒童相關的非營利組織募款。
萊恩6年級時,和家人創辦的「萊恩的井基金會」
,已經在全世界14個國家挖了319口飲用水井,
有近50萬人因為基金會和相關人士的支持努力,
獲得更乾淨的飲用水。
更重要的是這些小孩的父母,在這些時刻,
並沒有急著告訴孩子:「先把書讀好!」
或是「你還小,不懂!」
相反的,這些孩子的公益行動,
都獲得父母的支持和鼓勵,
讓他們有「我做得到」的自信。
儘管有時父母對孩子的目的並不熟悉,
甚至感到有點驚訝,
但是他們都會支持孩子去面對挑戰,並提供幫助。
這些父母並沒有企圖
直接為子女創造一個人生目的,
但他們提供視野、鼓勵孩子思考、去找解決方案。
一旦有初步的成功,
就會替孩子的動力添加更多燃料,
讓他們更投入、更相信自己可以做到。
戴蒙更發現,關心他人的孩子
自己能得到一個完整美好的生命經驗和啟蒙。
未來在順境時,因助人的目的而有喜悅,
在逆境時,也帶來復原力。
面對長大後的各種角色,
才能承諾,不會無所事事,
不知自己的人生所為何來。
二、大人不做旁觀者
大人最重要的功課就是以身作則。
加拿大青年柯柏格創立
「解放兒童基金會」時只有12歲。
他和十幾個同學
從關心巴基斯坦受虐童工開始發響,
到今天已經吸引百萬年輕人參與。
柯柏格記得小時候某個耶誕節前夕,
媽媽帶著他和哥哥
經過一位坐在購物中心附近的流浪漢。
兄弟倆想趕快去買禮物,但當特教老師的媽媽,
卻停在他前面跟他說話,並塞了零錢給他。
柯柏格本來不覺得這有什麼,
但當後來他發現對街的路人,
對流浪漢避之唯恐不及的態度,
他才知道媽媽那個看似簡單的關懷舉動,
是多麼不簡單。
這樣的身教留下比任何言語教誨都強大的影響。
多年後,柯柏格才了解
媽媽給他們的另一個啟蒙是:
「不要當一個被動的旁觀者。」
大多數父母傾向
避免讓孩子處於無望、無助的情況。
但努力保護的同時,
也好像鼓勵孩子對他人的苦難閉上眼睛,
間接加強「我不能改變什麼」的無力感。
柯柏格說:「什麼都不做,就表示,你是問題、
而非解答的一部分」。
三、鼓勵孩子問:「可以幫忙嗎?」
然後腦力激盪把想法變成行動,
不論是為陌生人開門、對他人微笑,為盲人朗讀、
帶老人家去買東西等,
或者捐獻物品、給更需要的人。
蓋水井的萊恩說:
「你必須站出來為其他人做點事,
即使只是舉手之勞,也能幫助別人。」
四、一起做志工、參與公共事務
花點時間帶孩子傾聽那些被服務者的人生故事。
但是避免用功利的動機。
政大教育系教授詹志禹觀察,
台灣父母和學校大多不希望孩子太關心社會,
因為要讀書、應付考試。
有些家長和學校鼓勵孩子關心社會,
因為社會科考試也許會出時事題,或作文用得到。
有些家長和學校會安排孩子參與社會服務,
卻只為志工時數或經驗,有助於甄選入學。
「工具性目的過強,
摧毀了事務的內在趣味和行動的深層意義,」
他強調,以至於考試或甄選一結束,行動就消失。
五、你做的每件事,都很重要
每當孩子可以做出對他人有所貢獻的時機來到,
父母要清楚讓孩子知道。
例如帶孩子在社區裡贈送禮物給老人家,
記得要指出,孩子的關心對老人家多麼重要。
不管用何種方式,來自父母的加油鼓勵,
是建立孩子人格特質的極佳練習,
而且可以在早年生活裡養成的習慣。
家有青春期的父母通常對自己能影響孩子多少,
不太有信心。
戴蒙以身為3個孩子父親的親身經歷,
提醒父母「不要太快驗收成果」。
儘管表面看不出來,
但「我們在孩子身邊所說的每一句話、
所做的每一件事,孩子都會記得。」
戴蒙肯定,父母的價值觀、人生觀
會形塑子女的品格,需要長期的努力,
「也許要在子女長大離家後才清楚表現出來。」
捫心自問,你相信孩子有改變世界的可能嗎?
若是連你都不相信,孩子還會有機會嗎?
《親子天下》2013年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