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攝影的哲學思考》
作者: V. Flusser
譯者: 李文吉
出版社: 遠流
初版時間: 1994/2/1
攝影有哲學?攝影不就是拍出美美或感人的照片嗎?再了不起,攝影不是反映現實社會的狀況或不平等嗎?
每次在玩攝影的特定階段,每次在電腦前檢視一堆相似的題材構圖景色的照片時,我們總會在下一次按下快門前:我真的有必要再多拍這一張嗎?這時,若我們肯停下心來問問自己:你的心到底怎麼了?或許,這就是你必須省思攝影哲學的時刻了。
毫不例外,我個人就經歷很多次這樣的停頓。這時我會求助於書籍,而非觀看別人的照片,我需要的是無影像的思索。
《攝影的哲學思考》是一本很短小精湛的哲學小書,和我讀過的其他哲學著作相比,它實在太好懂了。在當今精美彩色印刷、實戰教學豐富的攝影工具書中,回顧台灣早期的書市,在數位相機普遍之前,其實也有一些不錯的攝影哲學書籍。而這本書出版於十五年前的1994,如今,在影像數位化後,在所謂的糖水照泛濫後,再讀一次,更能深深體會作者書中的思想。
作者是這樣談起的。在遠古的圖騰時代,圖像,即是人類努力反映真實的產物,但它是沒有歷史概念的。然而,隨著書寫文字的出現,人類的概念可以串聯了起來,也試圖能解釋社會各種現象了。而近一兩百年才出現的「技術性圖像」──照片──卻是個活生生延續書寫而來的。不難想像,文字有了圖像更具生命力,甚至最後變成我們今日的圖像主宰文字。
可是,遠古時代的圖像和我們今日的照片最大最大的不同在於,「古老巫術(即圖騰)的目的在於改變外在世界;新巫術(照片)的目的在於改變我們對外在世界的概念。」(37)由於照片是延續著文字而來的,照相機本身就變成了一個製造出有故事性圖像的機器了。而相機就像是一個藏有數不盡的程式的機器,這些程式正是限制攝影師創作的框架。
說到這裡可能有點難以想像:拍照的不是攝影師本人嗎?相機哪有限制攝影師的創作呢?我個人斗膽把作者的意思說得更具體看看:為何對焦點要在中央?為何有矩形或方形的畫幅?更近代的例子可以說:從以往偉大的構圖中發掘,現代的相機都有井字構圖參考線;對焦點的分布也更廣了些,而且都落在井字參考線附近;甚至是最新的臉部對焦、一笑即拍的功能等等。總之,我們可以想像,在觀景窗中,我們在按下快門的一瞬間,是否就是從我們常看到的構圖、故事情節、人物表情出發呢?而這些都是我們這個照片宇宙世界中的「程式」,它們都是從相機中生產出來的,而作者所謂相機藏有數不盡的程式,即是這些照片和它試圖說著的文化故事。
我們整個照片宇宙世界即是充斥著這些類似而又多餘的照片。不同的題材有著不同的分類和自身的程式,拍攝者不敢跨得太遠,甚至不跨更好,因為照片能賣給報社、賣給業主。而所謂的攝影分類,更是抹煞了照片中所含有真正的突破潛力。
在這個照片充斥的社會中,我們幾乎都被照片影響了我們的世界觀。我們希望有照片中女主角般的優雅;我們希望有兒童那般的天真;甚至,我們還以為紀實攝影是真正單純反映真實,然而那只是攝影者自身意識形態的擷取影像罷了。所謂的人文攝影,更只是一種消費,誰曉得觀景窗外的真實世界,是否滿地垃圾?是否攝影師在按下快門的下一秒就被老伯伯狠狠罵了一頓?擷取,透過早已嵌在攝影師意識內的即定文化角度,片面捕抓真實世界。我們越是拍越多的照片,我們就越不能解讀照片,因為越來越多這些照片,就越讓這些相機中的程式強化自身,也漸漸改變我們對攝影、對世界的看法,你還能清醒、還能像第一次發現攝影術那時期的人那樣來思索攝影的意含嗎?
因此,真正偉大的攝影師都是具有實驗精神的攝影師,他們在機器的限制和攝影家突破性的創作之間拉鋸,我們都能在照片中看到這樣的痕跡。雖然作者沒有提出實例,但回顧攝影史上有突破性的照片,比如突破照片的靜態而用頻閃拍攝分解動作、用重曝拍攝半身人像等等,都是重要的攝影突破,都是攝影師擺脫器材限制、擺脫相機程式(即那些紀實或人文攝影)的痕跡。
在這個今日被照片包圍的世界中,在攝影術發明以來,攝影真能改變什麼嗎?作者非常幽默說了:「從攝影術發明至今沒有任何改變,一切就像攝影術發明前一樣如常地發生──例外的是,除了其他歷史,現在有了一門攝影史。」(97)
小結:我們如今已活在一個影像不斷製造和強化自身的世界中,透過相機,我們若不假思索就按下快門,我們若不深入解讀照片中突破相機程式的可能性,我們將在影像世界中不斷循環:吸收即有的說故事角度,再拍出說著同樣故事的照片。(其實很像馬克思論商品的神祕性的邏輯)各位有興趣也能看看自己和周遭朋友拍的照片,是否也是這些程式的再現呢?
在腦海中消化一遍這本書的核心論述, 其實和德國專門批判流行文化的法蘭克福學派的論述十分相似.
簡單來說:
流行文化有一個吊詭的地方, 它自身被創造出來後, 反而回過頭來限制我們的創造力. 透過商業機制散布和擴張, 慢慢的流行文化的內在邏輯--比如作曲就變成有一定的創作模式, 有些流行歌曲聽來聽去就是那個樣; 比如好萊塢電影也有一套高潮出現的邏輯--在我們消費它們時就漸漸潛移默化了我們對該文化的認識: 流行歌一定要有副歌啊! 電影十五分鐘沒高潮就覺得它太悶了, 對抗中一定有邪有正二元化. 當這套邏輯漸漸受到大眾和市場接受後, 偏離它太遠就等於放棄觀眾和票房, 因而惡性循環下去, 越多的流行文化就越是強化它自身存在的正當性和邏輯, 我們要擺脫它就是越是困難.
其實這本書作者的論述核心也是如此. 攝影和其他藝術一樣, 它有著行內人士的 "行規" : 曝光要準, 主題要明確, 構圖要平穩, 色彩要搭配得好...... 這些行規在書籍中, 在一般的業餘和職業攝影師的作品中, 都不斷得到映證: 拍美照就是要這樣拍! 其實我們在各大站就可以看到有人自嘲是芭樂點, 或被人嘲笑是糖水照, 原理就是如此. 然而, 即使是高級的商攝或大師的風景照, 也有很多是糖水照.
可是攝影也像其他藝術那樣, 它的行規並不是必然要遵守的. 不遵守並不會因此按不下快門 (除了要拍焦外照片時要記得把對焦切為M 開個玩笑), 只要是獨立攝影師, 甚至是不靠廠商養活的業餘攝影師, 更應開創拍攝的各種新可能性.
攝影史上有許多創新的拍攝技巧和表現方式: 畢卡索慢速快門畫牛, 史特拉汶斯基人(主角)比鋼琴蓋(配角)小的肖像照, 原子的達利所表現出的騰空等等, 都是人試圖超越相機的實證. 那些偉大又具實驗性的照片是那些攝影師在透徹理解相機功能後, 開創出來的新拍攝新構圖手法.
當然, 也和所有文化工業一樣, 革新的拍攝一旦震撼人心後, 就會很多人模仿, 之後就又流為一種新的 "行規", 久了這些革新就變成老調重彈了. 當然, 如今攝影數位化了, 數位暗房有更多的創新手法, 或許新一波的革新早已在國外展開了.
作者並沒有很悲觀, 就如他說的, 實驗性的攝影師才是真正有希望突破既成攝影規範的人. 在這裡, 讓我想到的是業餘攝影玩家, 若有閒又有錢有器材, 加上若熟悉影像軟體, 不也是開創新攝影典範的大好條件嗎? 當然前提是要很熟悉相機的機械和曝光原理, 要很熟悉之前偉大攝影師創作的 "內在邏輯", 才有可能在技術和美學上突破.
另外, 再補充一點很重要的. 攝影, 除了靠它賺錢的人外, 我們這些玩玩的人, 幹嘛要認真? 即使是商攝的人, 只要拍得好送到廠商手中, 不也是很好嗎? 甚至紀實攝影, 拍出了社會真相, 不也是很好的報導嗎?
不, 尤其是紀實攝影. 紀實攝影絕對不是紀實的. 就本體論而言, 照片只能捕抓一個片刻, 照片頂多只能訴說這片刻. 更重要的是, 拍攝者本身即是社會主流文化的載體, 比如他可能和主流文化中的: 歧視女性, 拿弱勢當悲情, 嘲笑動作呆板的人等等一樣, 因此他拍攝的照片真流露出他所接收的主流文化. 不用說, 美國的戰爭照片很多都是從美國人的角度出發, 日本二戰時的照片也是. 這種假紀實卻被賦予紀實的美名. 就算是我們去拍一個趴在地上要錢的人乞丐, 我的意圖仍可以被解讀的: 拍攝者不是希望大家看見弱勢, 我們滿街都有乞丐; 拍攝者也不是要求政府改善, 誰不知現在社會有乞丐啊? 拍攝者也不是要挑戰自己的良心掙扎, 因為他可能從背後拍; 拍攝者要的是讓觀看者產生同情, 產生:"這人真是拍出了世間的悲和苦啊!" 拍攝者不能改變什麼, 只能改變自己的名譽. 而這名譽的取得, 正是他搭上了主流文化的順風車.
也因此, 攝影哲學的省思即是要我們認清即使一次快門一場外在世界的成像, 都是拍攝者在那樣的文化下的產物罷了, 拍成照片只是再次強化這樣的主流文化. 因此除了我上一則提到的技術和構圖等枝術性面向的之外, 觀看世界的新可能也是作者所關心的, 也可以說, 是攝影真正最重要的, 最值得開發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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