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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5 08:33:25| 人氣16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的美麗與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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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時代認識一位社團負責人,她常抱怨大家不願配合。記得一次話劇演出,當中有人語氣出錯,散會後被她痛罵半小時。當事者當場不知所措,只說事先都未說清楚,他根本不知道哪裡有錯。約兩年後她轉去其他社團,一次在公車巧遇,她還是滿口別人不願意與她配合。再過一年多,她似乎完全消失,沒人知道她去哪裡。尋問之下,大家都知道她很努力也常抱怨,但她未曾當面請求幫忙,所以沒人了解她為何如此。

沒人能在荊棘中轉身卻不受傷
太5章中,耶穌引用出21章'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表面上耶穌好像肯定冤冤相報,所以引證聖經民法條文的出21章。執行報復權力時,需在公開場合,證人前執行。一般人在眾人的眾目睽睽下都下不了手,若下不了手就代表原諒對方,這才是摩西律法的真正目的。耶穌引用這段法律是要提醒,屬神的子民必需在原諒與報復兩者選一,動手會毀自己的名聲,若原諒可能便宜對方。依照人的本性,常喜歡選擇中間方法,背地攻擊而拒絕正面回應。神的法則是教人直接面對,不願動手就等於原諒。太18中耶穌更明確的講,當弟兄得罪你時,要直接面對。雖此法如同自曝其短,卻有助提前面對事實,節省心力在不必要的人!早點解脫。

台長: 麻油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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