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前夫曾說過他跟女鬼發生關係,
有一部份是因為他內心不平衡,因為我曾經在跟他交往之前,
有過男朋友有過性行為,所以他無法接受又無法說出,
所以長期下來導致內心的不平衡,當女鬼引誘他時,
他有一點報復的心態,可是報復後是否內心就得到平衡,他不知道,
他無法理解,為何在婚前的行為可以被諒解,但婚後的行為是無法被諒解,
他認為這兩者行為都是一樣的,為什麼結果卻差那麼多,
不就僅僅差在那一張結婚證書而已,那是因為結婚證書對婚姻是某種誓言,
是發誓婚姻中對對方的忠誠,終其一生只認對方,為自己一生中的人生伴侶,
如果無法把對方認為終其一生的伴侶,就不應該結婚,
這就是為何會有差別.我覺得性行為不是定義在婚前及婚後,而是自我的成熟度,
如果今天35歲都沒有結婚,那她是不是都不能夠有婚前性行為呢?
連現在社會宣導並非為拒絕婚前性行為,而是"安全性行為"
性行為應該是在安全.愉悅的情況下發生,是自己本身可以承擔後果,
及保護自己不受疾病的感染,"性"是人的基本需求,
但女性本身的需求往往被忽略,認為女性談性是羞恥是不潔的,
男性有性需求難道女性就沒有,女性就應該在婚前禁慾,
當然,我不是鼓勵婚前性行為或是未成年有性行為,或性交易,
我想我是不能強迫前夫接受我的過往,而是覺得他應該在無法接受時就直接說出,
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告訴我,這對女鬼也不公平,
而他自己的行為不也是一樣,我跟他也是未婚懷孕,他也同樣跟我發生婚前性行為,
他跟女鬼更也是婚前性行為,那他自己不也成了無法接受的男人,
他說因為這樣才讓他覺得對女鬼愧疚,覺得他應該為她負責,
他無法接受婚前性行為,但他卻也做出婚前性行為,我想他自己的內心有著極大的矛盾,
我想他並沒有因為跟女鬼在一起就得到平衡,而是陷入更大的自相矛盾之中吧!
"性"是成熟男女有的行為,沒有人該為此負責,一切都是雙方心甘情願的,
感情才是真正應該負責的部份,不是為"性"負責而是為付出的感情負責,
"性"應該是愉快沒有任何負擔的情況下自然而然產生的,
自己可以為自己所做的行為負責,而不是期望用"性"的手段綁住對方
讓都是不成熟的想法.其實,我現在想想,現在發現前夫無法接受,對我也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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