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劇到底是什麼?」「音樂劇和歌劇差別在哪?」是近年愛樂者的熱門話題。其實此類爭議大可休矣,因為「歌劇」和「音樂劇」都是無法明確定義的名詞,比對兩種不明確的名詞很可能造成錯誤的結論。其實藝術沒有固定型式,名詞也不過是方便人們歸納、溝通的工具,所以我認為瞭解事物本質才是最重要的;前提是先建立一個觀念:藝術領域沒有「絕對」。
以往人們泛稱結合音樂、戲劇、詩歌為一身的藝術形式為「歌劇」(Opera),廣義歌劇包括十六世紀文藝復興以降的西歐歌劇家族。如果把民族歌劇也算進去,種類將多到不可勝數。您猜可分成幾種?試列一些給您瞧瞧:Ballad Opera、Chamber Opera、Comic Opera、Dramma giocoso、Dramma per Musica、Grand Opera、Liederspiel、Music-Drama、Music Parody、Burlesques、Opera Seria、Singspiel、Zarzuela、Operetta…這樣的表單還可以一直列下去,列到天長地久;它們並非一物多名,而是各有來歷;唯一共通點就是「詩歌、音樂與劇」。
音樂劇是「詩歌、音樂與劇」,從身世來論,也無疑是歌劇大川分出來的支流。它的體質相當模糊,更糟的是,連名字都還不統一。現在很多人叫它「Musical」,這個字眼兒很奇怪,它是形容詞(音樂的),完全沒有「劇」的意味。原來它是「Musical Comedy」(音樂喜劇)的簡稱,這是學術上的正式名稱(查Grove音樂詞典需找此字)。然而如果你到唱片行指名找「音樂喜劇」唱片,恐怕沒人理你。如果說「百老匯劇」(Broadway)可能有人知道,但這個名詞對音樂劇身世是個誤會。前不久筆者到倫敦HMV找音樂劇唱片,櫃檯夥計竟不知「Musical」,聽了我的解釋,才領我到一處陳列架。抬頭一看,上面寫的竟是「劇」(Theatre)。原來在英國,人們稱音樂劇為Musical Theatre或Musical Play,顯然大家對「喜劇」(Comedy)不表認同。妾身未明的音樂劇到底是啥?大家眾說紛云,只有「音樂的」(Musical)是大家共識。可知道,當你說「Musical」一詞時,其實是說「音樂的…」然後大家張口結舌,誰都接不下去啦!
是的,沒有任一種定義可以規範「音樂劇」。也可以說,本質上它就是「當代歌劇」,或更進一步說,它就是「歌劇」。繞了一圈,音樂劇就是歌劇?不要懷疑,您現在就是在歌劇院聽歌劇。您來這裡的動機本質,和多年前觀眾買票進劇院聽莫札特《費加洛婚禮》、浦契尼《蝴蝶夫人》…是一模一樣的。
今日世界儼然變成一個地球村,過去隔一個山頭就可以發展一種藝術的時代已過去。現在歌劇基本上只有兩種,一種是嚴肅歌劇,一種是通俗歌劇,也就是「音樂劇」。近代音樂兩大發展主軸,其一是順學理慣性,產生技巧由簡入繁的學術作品;其二是順文化發展,產生通俗但精神內涵與時代密合的作品。學究作品目前占正統「歌劇」(Opera)一詞,後者只好冠上牛頭不對馬嘴的「音樂的…」(Musical)一詞。然而回顧本世紀歷史,音樂劇深入民間,縱貫四海,忠實記載人類的思潮與情感,並成為跨國共通藝術。成功的音樂劇動轍演出數千場次,《悲慘世界》更因十二種語言在一百個城市同步上演而被譽為「天下第一劇」。學究歌劇自貝爾格《露露》後,即成無頭蒼蠅之勢,數十年成績只夠填充幾張羊皮紙,歌劇之鄉義大利從六○年代諾諾(Nono)後,更處於佳作從缺的窘局。當然,我無意全盤否定學究歌劇,畢竟在歷史規律中它們有必要的地位。可以肯定的一點是,本世紀下半歌劇文化當屬「音樂劇」盛世無疑。
音樂劇的發展歷經多位作曲家承先啟後,很難斷言身世。一般相信音樂劇前身來自英國喜歌劇(Comic Opera)或歌謠歌劇(Ballad Opera),Gramophone雜誌「音樂劇指南」更明確指出約翰.凱(John Gay)《乞丐歌劇》是此劇種的「始祖」。這種歌劇以大眾為對象,免不了插科打諢,胡鬧耍寶,因此被稱為「音樂喜劇」。創作喜歌劇的人相當多,遍及西歐和美國,例如橫掃英倫的蘇利文、歐陸的歐芬巴赫、雷哈爾、龍伯格…等。往後,音樂劇的命運如同倫敦和紐約的「雙城記」:世紀上半,美國國勢強盛,音樂劇逐漸以紐約百老匯劇院區為中心,形成一個名家薈萃的聖地,《真善美》、《歌舞線上》、《窈窕淑女》、《西城故事》…數不盡佳作問世。透過電影和媒體推波助瀾,「百老匯」喧賓奪主成為音樂劇代名詞。然而風水輪流轉,六○年代盛極後走入浮誇和一成不變的死胡同,許多人提到「百老匯」三個字,都不經意浮出「靡靡流俗」的輕鄙表情。
於是,聚光燈又悄悄回到倫敦。洛伊─韋伯(Andrew Lloyd-Webber)七一年發表《萬世巨星》後,著實成為音樂劇的萬世巨星,每部作品都有高原創性,在歌舞喧天的《貓》之後,推出重回古典的《歌劇魅影》,可謂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弔足世人胃口。英國幫的超級製作人卡麥隆.麥肯塔許(Cameron Mackintosh)製作的《悲慘世界》、《西貢小姐》…亦每戰皆捷。這些英系音樂劇題材深刻,製作嚴謹,毋需電影撐腰就名揚四海。這些劇在音樂方面要求更高,大海回瀾的把音樂劇從羽毛帽和大腿舞的印象推回藝術的境界。浪花淘盡英雄、十年河東十年河西,誰說不是如此?
從型式來看,「大部份」音樂劇還是有共通性(但非絕對),以下作一簡介:
一、音樂劇歌舞並重:傳統歌劇裡,舞蹈是有必要才附加的,但在音樂劇裡,舞蹈與歌一樣是不可或缺的部份。因此即使嚴肅如《歌劇魅影》也要安排一段「假面舞會」、《悲慘世界》要安排「Master of the House」。原因部份與音樂劇源流有關,另一部份據說是音樂劇在美國發展之初,製作者因緣巧合發現這種表演型式最能帶動「人氣」之故。
二、音樂劇容許電子輔助發音:也許這是最能區分傳統歌劇與音樂劇的具體差別。如果一部劇完全不用麥克風和電子樂器,只用傳統管弦樂和美聲唱法,我們會稱它是歌劇;反之則是音樂劇。我不知這個邏輯在哪裡?早在管風琴時代,人們就已借用外來能量來操作樂器,現今的電子器材只是把能源從舞台外的風箱移到數十里外的發電廠而已。
實際上,不同時期的人們為克服演出環境會想出不同的方法。例如美聲唱法的發明、音樂廳的設計、樂器改良…等,無非是讓聽眾感受更華美的音效。電子時代,麥克風克服了傳統音樂廳無法克服的音效問題,使舞台上情人悄言傳情或臨終者氣若游絲的告白成為可能。它使得歌唱更人性和接近真實。同時因為麥克風的使用,三教九流人士,如搖滾巨星、民歌手、聲樂家…都得以參與音樂劇;使用音樂素材更可跨古典、搖滾、爵士、民族…無所不包,如此大大豐富了音樂劇的欣賞性,表現力更較傳統歌劇尤有過之。人們過去可能要找一個壯碩如象的女高音來演十五歲的蝴蝶夫人,音樂劇時代不必如此;造型在音樂劇裡和演電影一樣重要。
三、音樂劇聲光、佈景效果很重要:看過拜魯特音樂節的朋友可能覺得不以為然。是的,火焰、飛龍…華格納早都用過,佈景創意算不得音樂劇的專利。這裡指的只是一般狀況,無可否認,許多歌劇都可以一張桌子、兩張椅子演完,但音樂劇如果沒有設計一些特效的話,在市場競爭那麼劇烈的現代,想要出頭冒芽簡直是連門都沒有。看過《歌劇魅影》的觀眾一定對那種魔幻效果大為折服,事實上,舞台設計確是音樂劇票房較勁的主戰場之一。
四、音樂劇有一定通俗成份:「Musical Comedy」的「Comedy」被拿掉不是沒有原因,因為「喜劇」往往讓人聯想到膚淺。近年嚴肅題材的音樂劇已把「喜鬧」形象沖淡了,但絕大部份音樂劇仍保留若干讓聽眾發笑的輕鬆段落,而且不避諱使用反映現實生活的口語、雙關語。毋庸大驚小怪,這是音樂劇「血統」問題;Ballad Opera就是當年用來諷刺公眾人物的滑稽劇,至今也成為流傳久遠的習尚。
看過以上分析,也許您對何謂歌劇、何謂音樂劇?已有初步瞭解。從以上四要項來看,台灣音樂劇從學習階段的李泰祥《棋王》,一直到最近果陀劇場推出的《西哈諾》、《吻我吧娜娜》、《天使不夜城》,愈來愈接近國際音樂劇的規模。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我們不優先搬演外國名劇?因為,廣義的「音樂劇」(歌劇)自古是人類抒發情感的首要管道,音樂劇的搬演在文化環節上有其不可取代的地位。
中國曾有豐富的戲曲文化,自元末以來,可考的戲曲種類品種繁多,風格各異。相信每個人都有小時在廟會看野台戲的記憶,台上戲子唱作俱佳,心情隨劇中人起伏翻騰,這是多麼美好的經驗!然而這也是近代中國人失落的一種精神享受。過去多年音樂界對西方現代音樂有種自卑的恐懼心態,盲目崇拜和學習。學院派對西方現代歌劇的東施效顰不但徒勞無功,連本來可貴的傳統民間音樂資產都扼殺了。其實從文化觀點來看,沒有任何藝術形態可以強加在某個地域,人們有追求和選擇的自主性。物換星移,我也不贊同回頭重拾戲曲的保守心態,因為時空不同,刻舟求劍未必有用。
去年拜訪藝術學院音樂系朱宗慶主任,他剛從美國參訪回來,談話中他感慨說:「音樂劇是台灣目前最宜發展的『歌劇』型式。」這話出自敏銳的觀察,可卻不知要得罪多少樂界大佬。如同前面所說,音樂劇不屬任何國家,我們接受音樂劇型式,不是模仿時髦風尚,而是代表我們從音樂劇中找到活潑、多元、現代而自由的創作精神。透過音樂劇創作風潮抬頭,我們正重拾心靈深處某種荒蕪已久的本能感動。欣見梁導演和果陀劇場無畏保守派批評,大膽創作古典、搖滾、寫實…多種題材的音樂劇,而且手法日趨成熟,不斷吸引更多新生代音樂劇人口。相信在這些敢說、敢幹的劇界人士奔走努力下,不怕追不回西沈多時的音樂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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