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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1 18:34:03| 人氣163|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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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和今早的報紙頭條 新聞重點
全是我們最佳男主角兼第一女婿----趙建銘

既然他被法官大人給放了出來
可以自由在外面趴趴走
這麼一來新聞媒體不免24小時守著他
李泰安被關進去之後
記者終於又等到一個可以跟監的對象
看來他還可以繼續蟬連好一段時間的新聞頭條

法官大人也許是因為知道媒體會提供比檢方更嚴密的"看管"
才放他出來的吧(笑!)

話說昨晚剛被放出來的趙建銘
第一時間又是跟他老爸老媽一樣
衝到了臺大醫院
還大言不慚的說他仍是台大醫師
這可惹火了記者先生小姐們
看新聞畫面
攝影師和記者們扛著攝影機、相機
可是比趙駙馬還搶鏡頭
火氣超大
一名記者大聲對著擋人的臺大警衛大叫"這不是你說了算的!"
還有記者更猛 直接跳到車前
大叫"把路堵起來!"(這根本就是私行拘禁該當吧><)
無奈的駙馬爺只好改往臺大醫院的辦公室裡去
試圖擺脫神通廣大的記者群

但是記者哪管夜間臺大有沒有管制
目標到哪便跟到哪的緊迫盯人決心
還擠得讓趙建銘差點摔個狗吃屎
這下駙馬爺可真的生氣了
大罵記者"欺人太甚"

這可真是我覺得近來超精采的新聞
比那些灑狗血的八點檔連續劇還好看
畢竟駙馬爺落難可不是天天看的到

不過我要說的是
記者也真是太"敬業"了
我能理解跟這條新聞這麼久的記者們
感情上很投入
不知不覺把自己也當成了公權力的維護者
好像當事人都一定要停下腳步 接受採訪
不然就是耍大牌
昨天當趙建銘到台大醫院時
還有記者大罵他"說謊"
質問他不是說他要回家 怎麼又"亂跑"(他是真的用這個詞,好像在罵小孩)

固然新聞記者有新聞自由
但是別忘了 憲法同樣也賦予了我們表現自由和行動自由
我們當然可以自由選擇我們說話或不說話 接受採訪或不接受採訪
就是因為如此 言論自由才能被彰顯
言論自由下的新聞自由才能被確立

所以 即使我也很不喜歡趙建銘的所作所為
但是 我更堅持言論自由的基本價值
就如同泰哥爾所說過的---『即使我不認同你說的話,我仍然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同樣地 如果沉默是他人的選擇 我們怎能強硬的逼迫他人開口?
也許過分投入的媒體記者們 可以好好思考泰哥爾的話
重新找回新聞自由的價值與意義
畢竟趙建銘可以爛
我們的核心價值不能向下沉淪

台長: Sab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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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good point
2006-09-11 1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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