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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6 15:44:40| 人氣13,765| 回應32 | 上一篇 | 下一篇

破鏡難圓─背叛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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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覺得,信任是人與人相處最重要的聯繫鍵,這樣的聯繫鍵一旦斷裂,就像鏡子出現了裂痕,再也不是之前那樣光亮平滑了。

古詩說:落花難上枝、破鏡不重照。古書說:月缺易轉盈,鏡破難重圓。古人的智慧是經驗的累積,令人佩服。

就算法律規定了背叛的代價,那又如何?有些東西,是沒有辦法用處罰對方而得到填補的。法律鉅細靡遺的列出種種背叛的行為:要求受委託人要像處理自己事情一樣的處理別人交託的事務,若委託人有給付報酬,還要以更高程度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來處理委託人委任的事情。法律禁止人們用欺騙的方式人使陷於錯誤,禁止在婚姻裡出軌,禁止未經別人同意竊錄他人的隱私和活動,要求一定關係的人們彼此間的負有養育和保護的義務。法律甚至要求受到全民所託的公務人員,要兢兢業業、不得違法濫權,要秉持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要求,禁止貪污、禁止圖利、禁止收賄。

但我們的身邊,總是不斷出現這樣的事件:孩子全心信賴的大人,將火鉗、皮鞭、鐵條,無情的落在孩子的身上;夫妻反目各自外遇,無法偕老卻又不願分飛;熱戀中的一方在他方不知情下,將對方的身體和性愛錄下視為自己的典藏;無專業能力的當事人或病人,全心信賴他們的律師醫師,換來的是草率的敷衍與不專業的服務;政客一邊將人民的託付踩在腳下,一邊大言不慚的愛台灣愛土地‧‧‧‧

我的心在滴血。

就像萬事達卡的那一句廣告詞:萬事皆可達,唯有情無價。人的感情一旦付出,我不認為可以回復原狀。就算法律有再多的規範,就算金錢的補償再豐厚,被背叛的痛苦,唯有遭到背叛過的人明瞭。

破壞信任鍵的人,都會有一套說詞,比如「愛他,所以才會打他」比如「愛他,所以不願意告訴他真相」─我無法接受這種說法。當你去做背叛這件事時,信任鍵就已經被破壞了,對方知道或者不知道,其實都無關緊要。

除了背叛別人的人,還有背叛自己的人。人無信不立,那些背叛自己理想的人,破壞的是自己對自己的信任鍵,人格難道不會分裂嗎?

前幾天,有一位記者問我關於當前台灣社會的一些問題,我覺得信任的崩解,
是一個很大的危機。社會的許多機制,必須建立在信任的關係上,充滿信任感的婚姻,會是幸福的婚姻,充滿信任感的孩子,會有著無比的安全感和自信心,充滿信任的學校,會有好的師生互動,充滿信任感的社會國家,才可能有進步的希望。

但我常看到一個「破鏡」的社會。我看到領導人與被領導的政府間充滿猜忌,國家與人民充滿敵意,不只如此,人民與人民之間,因著貧富、階級、族群,本就有著不信任,國家非但不願解決這不信任,反而繼續挑撥擴大,有時是用來選舉,有時則是根本是因自己的無知與不安全感。在這種氛圍下,我們還能期待一個社會有什麼樣的發展?信任是重要的社會資本,一個沒有社會信任感的國家,沒有資格進入先進國家行列。而當背叛你的人要求你再給他一次機會,你會做什麼樣的選擇?

我很少負面思考,這篇文章無寧是一個例外。我想,這跟我在感情上被傷害過,在政治上失望過,與在職場工作上看到人性的不同面象有關。雖然,我仍然願意去信任,也願意教導我的學生去信任,但我更希望找出說服自己繼續信任的方法。

唯一能做的努力大概就是,當別人把信任交在我的手中時,我會審慎仔細、如臨深淵如屢薄冰的對待他。因為我知道,破鏡難圓,人的心是玻璃,肝是水晶,小心都可能意外,遑論是大意呢?

台長: 凌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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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約克夏飼主
DEAR老師
秀秀....不要難過哦....
2007-05-07 15:49:12
大頭青
有點感傷的文章……
大頭青比版主更容易看到社會的黑暗面,這樣大頭青應早就殘破不堪了吧,呵。
我想,應先從信任自己開始吧,常和自己的身體對話、常讓自己的身體放鬆自然,信任自己後,才有信任別人的基礎。然後,信任家人、信任自己的朋友、信任自己居住的環境,欲望少一點、並保持時時對話溝通的管道,我想我們一定可以找到信任的鍵鍊的!
最好再加上關閉掉絕大部分的(臺灣)媒體來源,也許媒體告訴我們臺灣是鳥煙瘴氣狗屁倒灶的環境,但在騎單車旅行的實際經驗中,我覺得在臺灣大部分的地方,都還是很有人情味的,儘管是再陌生不過的人,都還是願意露出笑容伸出援手,我想他們應該也沒有審慎仔細如履薄冰的考慮過吧,呵!
2007-05-08 09:47:20
過客
這篇留言沒有惡意

看你的文章很久了,很佩服妳的博學、正義感、認真。
但似乎以前你比較常寫個人感懷或心得,最近開始常常罵人、教訓人?
是當老師當慣了?還是最近很多媒體採訪,自我膨脹了?

背叛和破壞信任感當然是不好的事,但人不可能不犯錯,只要真心悔改,無不可原諒和獲得新生之餘地。
而判斷一個人是否真心悔改,是否要開另一扇窗或給予批判懲罰,這是上帝的工作,不是你的工作。

妳自己難道從不曾對伴侶、父母、同儕說過謊言,嗎?你當時給自己的藉口又是什麼呢?
當然你毋須回答。
只是在罵人的時候,一根手指指別人、四根手指彎向自己的。

批判政策比較沒有問題,但牽涉到個人價值,建議你最好不要批判。
你的專長是法律、授課主要也是法律,記者採訪你也該問你的是法律問題,除此之外,你也只是個人生閱歷還不太多、但是很認真生活的年輕女生。
2007-05-08 09:48:49
凌台大
大頭青學長,謝謝你的鼓勵,作為司法第一線的工作者,要面對的困境更艱難,讓我們一起加油。

至於過客,我瞭解你的無惡意,不過如果你也能試圖理解我的無力感,就知道與其說是批判,不如說是灰心和心急。教育的環境裡有許多讓基層人員無力的現狀,作為一個僅能面對有限數目學生的老師,看到學生的價值觀扭曲,心中是會很急切又無力的。他們的價值觀並非一朝一夕養成,自然也無法僅由學校教育來改變。另外,我並不是那麼同意你所認為的,價值觀與法律全然無關。就像本文所言,法律其實也是要解決「人」的問題,如果不是為了解決不信任發生的爭議,也就不會有那麼多關於背叛的法規了。另外,如果一個人僅僅關注於自己的領域,那其實也是一種不負責任,因為老師除了給學生專業之外,適度的引導他們也是作老師的責任和義務。

我完全同意你說的,只要真心悔改,而對方也願意給你機會,這當然是最美滿的收場。但是人與人的關係是很微妙的,信任這種東西一旦沒有,之後的相處會有障礙,我不認為我的這篇文章有什麼罵人的意思,也根本還沒談到「背叛後的悔改問題」,全文更沒有任何一句話談到要「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真心悔改」,無須過度解讀。我只是的確感受到社會因不信任而付出的成本,會寫下來,是作為提醒自己提醒讀者的一種抒發吧!

我的文章是我自己的心得,一定會隨著我所處的環境而有新的議題和關注的焦點。我並非專業作家或以此維生,寫部落格是我的興趣,也是我記錄想法和心情的日記,只要不觸法,我無須跟任何人交代。當我脫離了純粹學生的身份,在關心的事物上自然會有所轉變,這是很正常的。

最後,是一點我個人的感觸:我很樂意和網友交流,但是我寫希望上來本台的網友們能自我節制,不要在本台留言上對台長或任何其他網友進行隨意的指控或臆測,否則請至少署名,才該當負責之表現。大家都是成年人,應該知所分寸,彼此尊重。
2007-05-08 21:46:19
陳華大
台灣最近幾年的言論市場,實在是每下愈況。要辯明真理,要就事論事。但最近幾年的發展,總是朝向人身攻擊的方向發展。什麼叫「你也只是個人生閱歷還不太多、但是很認真生活的年輕女生。」,所以「牽涉到個人價值,建議你最好不要批判」?

留學期間,我看到即使是一個大學部的學生,也可以對時政、人生問題發表長篇大論。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基本精神,預設了對讀者明辨能力的信賴。什麼時候,我們需要網路言論警察,審查別人的言論,規定只有「人生閱歷很多,不認真生活的年老男生」,才能發表有關個人價值的批判性言論?

再說,版主的主旨是「破鏡難圓」,這跟「寬恕」是兩回事。人當然可以犯錯後悔改,被害人也可以寬恕犯錯的人,可是「寬恕」不代表被害人就能重新地「信任」加害人。要重新獲得信任,是加害人要自己努力的事,並非當然的權利。破鏡就算重圓,裂痕仍難免。這點,我想就算是上帝,也沒有能力修補。
2007-05-08 23:02:29
凌台大
如果要談寬恕,那是另一個問題。

我之所以提到信任,是因為信任關係的破滅後,就算你願意原諒,也未必代表可以再次信任。比如因為基於信賴而將金錢借貸給好友,但對方若濫用你的信任一次,固然你可能願意原諒他,但不必然等於你願意再次借錢給他。

至於寬恕,我想寬恕是人生至高的美德,一個受過傷害的人願意寬恕傷害他的人,其所擁有的是無比的勇氣與對愛心。那是一種修行的境地,就像聖歌裡所說的「凡是包容凡是相信凡是盼望」,可以是一種對自己性格上修為的努力。有人願意寬恕我們的犯錯,當然是值得珍惜的。
2007-05-09 08:53:19
司法工作者
妳所提到關於信任的崩解
確實是台灣社會急速惡化的一大問題
這是樂觀與悲觀的人都不能否認或視而不見的殘酷事實

我父母及祖父母告訴我
以前那一輩的人聽到法官
就想到政府
就有信賴與尊敬
現在的當事人來到法院
穿汗衫穿短褲穿拖鞋嚼口香糖
開庭開到一半手機響個不停
大剌剌地喝水蹺二郎腿抖個沒完
稍有懷疑就到處去投訴說法官不公 
對造送錢 司法被收買了云云
以前開庭過程只有筆錄
現在除了全程錄音
當事人還可申請每次的開庭錄音光碟
你可以說這是司法保障人權的一種進步
但是我們在實務上的經驗
發現通常如果當事人一再地來申請開庭錄音光碟
就知道當事人對於法院的信賴感已經沒有了
因為當事人開庭時桌上都有電腦螢幕
完全清楚整個開庭記錄的文字內容
而且所有開庭過程都有數位錄音保存在法院
當事人之所以屢屢在開庭後申請錄音光碟
常常不是因為有訴訟上的攻防需求
而是出於對法院的不信賴
甚至懷疑法院人員有可能湮滅變造錄音所致

吊詭的是
許多當事人一面懷疑法院的公正性
一面卻又不停地向這個他所質疑的法院提出各種氾濫成災的民刑訴訟
即使是我這樣小心翼翼的法官
也還是免不了被少數當事人質疑我們的公正性
所以公親常常變成事主
當事人最後攻擊的對象變成法官
而我們也得漸漸習慣這種因為工作性質而帶來的不白之冤

全世界都不可能存在令人滿意的司法制度
司法的人才與制度永遠都有尚待討論與改善的空間
但是司法存在的目的在於定紛止爭
所以這項機制的本質需要崇隆的高度 
需要使用者對之存在基本的信賴
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對司法從來都沒有基本的信任與尊重
那麼這個機制永遠沒有成功的可能
我們的當事人
只好在充滿懷疑卻毫無證據的謾罵聲中
周而復始
卻又憤恨不平地使用著這個他所不相信的制度
2007-05-09 23:48:59
陌生人
人民一方面不信任司法,一方面卻又提出各種民刑事訴訟....這句話是要證明人民其實是相信司法的,還是是要告訴我們如果你不信任司法,就不要利用訴訟?還是純粹不懂為什麼人民一方面不信任司法,一方面卻又利用司法來訴訟?
利用訴訟的前提是人民相信司法?我想沒有人會這麼說,更不可能說:要利用司法的前提是你必須相信司法。兩者混在一起講有道理嗎?相信司法與提出訴訟有何必然關係?相信司法的人提出訴訟後必定勝訴嗎?如果敗訴了,還要不要相信司法?如果相不相信司法是以個人勝敗訴論斷,那麼所謂的人民不相信司法這樣的命題沒有意義,因為只淪為情緒;那麼,人民為何不相信司法?人民為何普遍對司法形成不信任的印象?
不相信司法的人利用訴訟有沒有可能獲得勝訴?當然有!可見得利用司法訴訟跟信不信任司法是兩回事。質言之,司法訴訟是因為司法有權,也就是司法權,人民沒有司法權,頂多有訴訟權,本於憲法賦予的訴訟權,人民行使此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跟人民相不相信司法無關,即使不相信司法的人也可能藉又訴訟贏得勝利,藉以實現其請求權等,沒有人能否定。
當然也沒有你既然不相信司法就不要訴訟的道理,更沒有妳既然要訴訟就應該先相信司法,訴訟的理由完全是司法有權,而不是因為相信。

所以,應該要問的,是人民為何不相信司法,是人民為何普遍對司法形成不信任的印象。

關於人民不信任司法的原因,相信有很多論述,這裡不論。如果司法人員真會想知道原因為何,個人倒覺得這是好的開始。司法權掌控在司法官手中,也就是說,司法官有權,人民無權,有權力的人如果不願意知道原因或認為原因不理性,那麼人民不相信司法的現象就不可能結束,只可能更形惡化。
畢竟,人民面對司法,是弱勢,即使有辯護人,仍然是弱勢。
人民普遍不相信司法的可能原因,客觀狀態可能是案件過多,這個問題不容小覷,目前我國的裁判品質普遍低落(林山田教授語),很大的原因是因為司法官的案件太多,壓力大,漸漸的人民形成了對司法不信任的印象。
還有,司法官考上後,是否就將學理當作學理,也就是學理與實務分道揚鑣,各不相干(林山田教授語),我想這也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問題,以刑法的構成要件故意與意圖來說,實務普遍對此可能著墨不深,此卻足以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我最近也寫了狀紙,名為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狀。因為法官涉嫌對我公然侮辱。

還有,檢察官緩刑不應該成為利誘被告進入協商程序的方式;更不應該利用更重的刑罰脅迫被告進入協商程序。最不應該的,是法官一旁唱和。
2007-05-10 02:13:06
現代俠盜
樓上對司法的看法,太滿意了,也來湊熱鬧,捧個場。

當今社會廉價的鏡子,隨手可得,誰在乎,破鏡難圓。

就是背叛太多了,才有那麼多的規則來阻嚇(有效嗎)。

做個聰明的消費者,免得買到假貨。
做個聰明的現代人,小心匪諜就在身旁(古早時,反共口號)。

政客騙選票,算不算背叛。法官違背法律,算不算背叛。
當郭董尾牙宴時,在電視公開喊出,爭權奪利是好漢時,信任還值個屁錢。

大家又會說,就是如此,所以才珍貴。
那麼,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夫復何嘆!
2007-05-10 11:44:24
法律人
彷彿在老師的網站上,有了小筆仗的跡象...

但是我認為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並非可以簡單地分析. 司法運作的現實制度與繁複,並非一般人民所了解,成文法國家與英美國家的法官實權亦大相逕庭. 司法的信賴,非僅是檢視法院實務工作之成果之一,更應該是檢視人民素質的一項重大指標.多年前曾有一項調查,將人民區分為二種類別,第一為從未使用司法者,另一為曾經使用司法者,該調查結果顯示後者對於司法的信賴明顯高於前者.這項結果令人重視與深思,也令人深切反省我國人民基本法治教育之素養,與社會環境及媒體影響力所造成的種種後果.

我也遇過許多勝訴即信賴司法,敗訴即抨擊司法的當事人,縱使身為他們代理人的我,在努力地對當事人分析我的專業看法時,亦屢遭挫折,司法的信賴,不是簡單地將問題歸於某一群工作者,而係應全體深思反省的問題.
2007-05-10 18:04:54
約克夏飼主
DEAR老師:
關於上面提到的司法信任問題,小子談不上什麼妙論,但想到最近唸到的書中有幾段話,可供分享。
在黃榮堅老師<基礎刑法學>新版序言中提到:
&quot當社會道德意識是負數的時候,民主的效益也是負數。&quot
又說:
&quot如果人們深切感覺社會不安,那麼到法事實上無能為力,也應該無能為力。&quot
這兩段話,在某方面還挺能解釋當前司法信任的問題。頗令小子深思。
PS:近來不為考試而讀書,感覺以前唸的刑法,民法等等法規學說,現在重唸起來,都變的有趣了起來。
2007-05-10 23:17:41
現代俠盜
台長主題是背叛與信任,破鏡難圓。
如果背叛了還不承認,不反省,不謙卑,尋求破鏡重圓(不敢提寬恕),反指被背叛者是栽贓,冤枉。何止讓人心在滴血,簡直麻木不仁,顛倒是非。

固然,您可以賴說全世界都不可能存在令人滿意的司法制度,但唯獨台灣法律有一條說違背法令,可以再審。這是最高民意機關通過的,表示我們的司法裁判品質,不及先進國家標準,不得人民信任,司法機關自己也沒信心,敢拍胸脯保證,所以才設置特別程序,予以救濟。有朝一日,廢除此條。您就可以指責人民不尊重代表國家主權的「法官大人」了。

波斯納的書中明確反對「神秘職業主義」,以為自己的本事高深莫測,到處裝神弄鬼。您自己不信任人民,認為人民基本法治教育之素養不夠。社會環境及媒體也誤會。
意味,大家都白痴,只有您們懂,司法像書上講的一樣神聖。您也太小看人民了吧!
其次,好比治安好不好,人民自會感受,用不著被搶被偷後,才有資格說治安好不好。如果那麼樣,治安當然「永世太平」。其實,蘇永欽那本書提到的報告重點,也不是僅此而已,您也不必專挑有利的部分來講。是吧!
2007-05-11 08:32:03
凌台大
雖然台灣的司法品質的確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但我承認,
司法審判中確實存在有認真審理的法官,
在我自己執業時也確實遇到過非常尊重當事人、
對程序正義維護不遺餘力的法律人。

然而任何一個制度中,
總會存在有負面的拉力,
應檢討的,恐怕也不只是所謂的害群之馬,
還包括整個製造法律人的體系、
以及司法審判體系大環境的惡劣,
包括國家長期漠視法學教育與司法資源的缺乏,
審判量過大、
司法行政官僚系統不理解基層審判者的需求等等。

司法是需要高度信賴的一種社會機制,
而信賴來自雙方,
與其互相指責,
不如一起來思考,
我們還需要哪些東西,
才能真正使台灣的司法讓人民信賴?
2007-05-11 21:57:52
陌生人
說者謂:人民普遍不信任司法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人民的素質如何如何,為什麼素質不(夠)好會造成不信任對方?講這樣的話是在暗示素質不(夠)好的人因為不懂的專業的法律導致誤會了司法?所以不是司法本身(也)可能有問題而是司法被誤會了?如果是這樣,那麼誰來澄清這個誤會?還有為什麼誤會會演變成不信任?
單純的誤會只要講清楚了,大概就可以化解;人民普遍對於司法不信任的印象可以三言兩語講清楚了就好了嗎?事情有那麼簡單嗎?如果事情根本沒那麼簡單那麼人民不信任司法跟人民素質不(夠)好到底有甚麼關聯?
還有,如果人民的法律素質不(夠)好是導致司法不被信任的原因之一,那麼是不是也可以說:人民的醫學素質不夠好所以醫師不被信任?在台灣,人民普遍對於醫師是信任的,即使近年來醫療糾紛四起,甚至直接抬棺至醫院抗議,但這不代表人民對於醫師不再信任了,死亡的醫療糾紛是真的到了鬧出人命了,也就是非常嚴重的地步了,人民才會對於看診或開刀醫師不信任,這樣的不信任,在台灣,不是普遍現象,也沒有形成所謂的不信任印象,大抵上,台灣人民還是很信任醫師。那麼,台灣人民的醫學素質很高囉?當然不是。如果拿醫學跟法學相比,台灣人民的醫學常識有比法律常識高嗎?醫學素質有筆法律素質好嗎?那為什麼醫師不至於像現在的台灣司法如此淪為不被信任呢?要不要反過來問是不是其實是專業的司法官本身素質材有問題呢?以台灣的畸形變態的司法官考試如何能得到健全的本持良知的本於學裡的司法官雖不至完全否定司法官但不能有所懷疑嗎?


還有,如果一個司法,是要人民抱著僥倖的心理看能不能遇到比較好的司法官,比較認真的司法官,這是甚麼樣的司法?遇到較認真的,較好的司法官是上天所賜?不應該視為理所當然?
我們不需要甚麼認真的司法官,甚麼比較好的法官,以民刑事訴訟而言,人民只希望司法官能秉持著民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基本精神審理與偵查,人民就阿彌陀佛了,還敢奢望甚麼呢?而本著民刑事訴訟的基本原則與精神來建構與運作司法難道不是最起碼最基本的嗎?

人民為什麼會不相信司法?人民為什麼會普遍形成對於司法不信任的印象?這種多原因無法釐清,只陷入互相推諉的情境只會加深人民更不信任司法,司法更不可能贏得尊重。

人民為什麼要相信司法?人民相信司法是義務嗎?人民又為什麼不相信司法?人民難道一開始就那麼不相信司法嗎?人民難道不是原本是相信司法的,後來一點一滴的變成不相信了?
2007-05-11 22:53:39
夢的精靈
這兒的回應都很有深度
不過我只是想告訴板主
我同意他的看法
最近因為替兩個朋友當和事佬
努力斡旋並對他們說出的話保密
結果其中一個朋友竟對我說出
「我後悔告訴你那些事」的話
讓我很灰心

如果不信任我
何必當時特地近半夜來找我談呢?
用盡心幫忙只因認為他是好友
結果不但不感激還說出傷人的話
近七年的友誼頓時產生裂痕

所以如果他沒有其他善意的回應
這份友情可能就回這樣淡掉了吧
2007-05-12 08:51:10
phil6dog
〔信任〕當然是必要的好東西!
但它有如[血脂肪],乃天生擁有/不可或缺,且變動不定/過猶不及。
申論之,則〔信任〕必然需要築基於〔不信任〕。
特例是神對信徒的要求,但此亦可謂基於人類的[自我不信任]。

〔法律〕本身即明證了〔不信任〕的關鍵性。
[民主政治]本身再明證了〔法律〕的不可信任性。

[信任崩解]是人民救亡圖存之道,根源於[生存發展危機]。
此時社會,一個〔不信任者〕應比〔信任者〕更方便存活。
單獨的公務員要為自己辯護[信任崩解]易,為社會辯護[生存發展危機]卻難。 #

PS:若承蒙任何人指教,請毋庸寫[沒有惡意],因為我不信任。 :)
2007-05-12 19:11:35
Bartender Angel
信任不過如此,
既然我們選擇了原諒,
就必須忘記背叛,
無關乎原諒多偉大,
只是人生爾爾,
唯有忘記,才能相信明天的陽光。
曾經背叛或失望,只是讓我們更珍惜所擁有的。
2007-05-14 11:10:51
phil6dog
[如果]我們選擇了原諒,
仍[不必須]忘記背叛。
為了避免覆轍重蹈,
[原諒/但不忘記]是比較累。 #
2007-05-14 19:07:37
凌台大
或許我們可以這麼說:
信任就像一本存摺,
當你肆無忌憚的揮霍裡面的存款,
還超支預借現金,
總有一天會成為卡奴,
甚至面臨破產的命運。

寫這篇文章,
是有感於台灣社會近年來的信任感低落,
這種現象並非一兩天的事情,
對政治的不信任,
甚或可以追溯到殖民的歷史。

但我想,總是可以從身邊做起吧!
如果一個公務員能夠體認到,
他所做的事情是全民的信託,
一個老師能夠體認到,
他的言行必須讓學生產生信賴,
作父母的,
不要背棄自己的孩子,
那麼,花光的存摺,
或許還可以慢慢累積回來。
2007-05-15 12:47:19
phil6dog
也是《三段論》。 :)

雖然,[台灣社會近年來的信任感低落]。
然而,[揮霍信任]仍能夠[累積存款]。
所以,[台灣社會的信任感]還是足夠的。 #
2007-05-16 00:22:03
凌台大
應該不是三段論吧!
因為我對於能否累積回來這一點,
尚無很大的信心。。。。
(我用的是「或許可以」四字)
2007-05-16 01:26:30
約克夏飼主
樓上的三段論怎麼有一種:
沒有最墮落只有更墮落的想法
2007-05-16 19:31:36
phil6dog
因為,[人的潛力]是深不可測的。 :)
Have a nice day! #
2007-05-17 11:27:29
凌台大
前幾天閱讀了季季女士的新書「行走的樹」,
這是一本屬於告別個人傷痕的歷史與文學,
非常值得看,
裡面也談到很多親密關係中的信任與背叛的問題,
向我的讀者們推薦。
2007-05-29 17:27:22
phil6dog
@ 我從不知[行走的樹]作者其人其事其文,
但〔博客來〕有一段作者自述,好像蠻[沉重]的。
-- 書寫這個系列專欄的一年中,往事紛擾糾結,身心備受煎熬,常常在電腦之前俯案痛哭。我哭的是一個被扭曲的時代︰在那時代的行進中被扭曲的人性,以及被扭曲了的愛,被扭曲了的理想~~
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49262

@ 同網頁另有文字。
-- 每一個人都是一棵樹,每一棵樹都在行走;行走的樹環抱年輪,行走的人直視生命。

這應是書名的來由。
可我實在無法解讀。
版主可能好心簡單說嗎? Please. #
2007-05-30 21:05:14
凌台大
季季在十九歲時嫁給了大她十七歲的作家/記者楊蔚,此後便開始季季長達三四十年的惡夢。原來楊蔚其實是共產黨派到台灣來臥底的人員,並在後來組織讀書會時出賣了包括陳映真、邱延亮等朋友,自己也數度因政治議題而入獄。

在婚姻生活中,因良心、道德與價值觀的錯亂和衝突的楊蔚,以家暴、欺騙和爛賭作為發洩的管道,使季季及家人生活在恐怖的糾纏中。

整本書等於是一個回顧及記錄,記錄那個白色恐怖年代文人的生活,季季自己的青春和不堪回首的婚姻路。

是要非常有勇氣的人,才能完成的一部作品。
2007-05-30 21:47:24
phil6dog
謝謝說明!
竟然有這樣的情節,我真完全想不到。
我會去買來讀的。 #
2007-05-30 22:40:49
phil6dog
靈感終於打到我了!

我猜測,
作者乃自喻,不甘僅是[環抱年輪/等待歲月]的[行走的樹],
更要成為[直視生命/敢於追求]的[行走的人]。 #
2007-06-07 16:01:40
annie
您說的是我一直在深入思考的問題..對人完全的信任是一種冒險... 也常常被傷的痛到不能克制自己的眼淚..但是每遇到一個人,一個新朋友,我還是會嘗試的去信任他,雖然怕痛但我還是要冒險...因為遇到可以讓自己信任的朋友... 是一種幸福,無論是什麼樣的朋友...就像廣告說的..信任帶來新幸福...我還是願意嚐試看看..做個傻瓜...
2007-06-21 00:53:54
phil6dog
[幸福感]難以捉摸/強求,
但它有時只是[歡喜就好]。

坦白招供吧!
本人思考[信任]的一個主因,
其實是[不信任自己]。 :(

May ur god keep u! #
2007-06-25 15:54:07
chat noir
i like this piece!
2007-07-05 04:29:07
過客二之隨筆
版主很有學問,也很有理想,令人敬佩。
不過,過客隨筆談,常常有人說台灣政壇所謂操弄族群,連學者也這樣說,我一直感到相當好奇,猶太導演拍電影演納粹屠殺,美國導演拍白人壓迫黑人,這樣有沒有操弄呢?可是我的觀察,這不是操弄,而是一種記取教訓的反覆提醒,告訴世人不要再犯錯,否則代價高昂....

會不會族群問題是不是舉世皆然的必須面對的問題?沒有操弄,還是有資源分配是否公平的問題?如果族群不『操弄』,就沒有問題嗎?在沒有言論自由的年代,那不是融合,是壓抑吧?翻開現在中國大陸的報紙,大概跟以前的中央日報差不多,報喜不報憂,看起來政府很偉大,其實呢?

想說的是,問題的癥結究竟何在?舉個上面講的例子延續來說,司法是現在才不被信任的嗎?還是過去沒有說不信任的自由呢?大家常常看到新聞報導,說法官量刑過輕云云,可是,很少人真正去研究,法官的量刑輕的原因是啥,有個很強的原因,大家都不想講的,就是有個考績的咚咚,法官也會被考績所統治,判決會不會被上訴,所計算出的『分數』,就形成考績的一個數字基礎,如同版主一樣會唸書的人,多數都能考上去當法官,難道會不知到如何去『經營、創造』一個好的「成績」來當甲等傑出法官嗎?所以不是法官喜歡壞人,判輕刑,是制度使然,不瞭解這個環境變數,大罵法官,也沒法解決問題。又舉羈押駁回的例子,也是類似這樣的思維,但是總是少有人去討論癥結何在,甚至進一步去改變制度上的問題,因為傷到痛腳且工程浩大。學者偉大之處,如果能夠給我們解答問題所在,那才是功德無量。
2007-10-16 14:56: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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