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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9 19:03:27| 人氣5,509| 回應25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大學長工的新雜活─我為什麼要開通識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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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學期,我在眾人一片警告聲中,
去開了一門通識課「愛情的法律學分」。

對大學長工而言,通識課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雜活,
如果要以家事來比喻,
大概就是洗廁所、刷馬桶之類的工作了。
做的時候又髒又累,
做好了大家也只是繼續使用,而沒有什麼察覺。

為何通識課會如此?其實理由也很簡單:
因為一個大學長工的學分數如果已經夠了,
(教育部規定每位大學長工一週至少要上九小時的課,
當然大家都是超過這個時數的)
那麼,開這個通識課學分對老師便毫無助益,
既無credit,也沒錢。
若拿同樣的時間來開學分班的課,
甚或是去他校兼課,
在實質的收益上都比通識要划算。
加之,通識課的組成份子雜亂無比,
來自各個不同學院的大學小鬼們集聚一堂,
法學程度良莠不齊,
除非教法學緒論這種入門課,
否則實令人難以準備教材。
通識課因此成了「兵家必躲」之地,
爹不疼娘不愛。

友人且嚴正警告我,
大家不是說了嗎?
全世界最不用功的就是大學生。
像我這樣對學生學習表現甚為要求的老師,
要是教到賴皮懶憊的學生,
怕不自己氣死一半的細胞?

但我在一片反對聲中,
還是硬著頭皮決定開了。

果然,一開始就發生了問題。

去年底才剛把課程名稱和綱要寫好,
就與通識中心吵了一架。

通識中心嫌我的課程名稱「愛情的法律學分」過於
「標新立異」、怕「教育部」會覺得是在「耍噱頭」,
希望我改成「婚姻、家庭、與法律」。
我當然不從,且覺得莫名其妙,
本來我還想叫「法律達人教你談戀愛」呢!
我若是一個大學生,
看到「婚姻、家庭與法律」的課,
一點修課的動力都沒有,
何況,為何一定要是婚姻家庭才會和法律有關係?
難道戀愛和法律一點關係也無嗎?
這真是先入為主的婚姻至上家庭萬歲的觀念,
和多元化社會發展背道而馳。

我為此與通識中心槓上,
我說若要改名便撤回不開了,
幾經周折,
好在最後仍維持原名,本課才順利開成。
但也由此可見本校通識的保守成習,
與時代和學生的需要似乎未能接軌。

開課迄今三週,學生反應不錯,
為了這些沒有任何法學常識的大學生,
我和助教煞費苦心地蒐集教材,
舉凡電影、紀錄片、有趣的實例題,
都是我們上課的內容。

我嚴格要求學生每節必到,
每堂必須攜帶法典,
沒有攜帶法典者視同缺席,
並在第一節課宣布,我會每堂點名,
而且期末若表現不佳,我會當人,
如果作不到上述幾點的同學,
趁早退選,改成旁聽。

我認為我有足夠的理由要求,
因為我為這堂課犧牲了我的研究和休息時間,
我認真教課,我有資格要求學生認真上課。

助教很擔心第二堂課會出現大退選的人潮,
但這件事並未發生。

事實證明,學生是可以被教、可以被要求的。
我在第二堂的課上,
看到整齊的五十本法典,
也收到不能出席的同學的請假單。

如果法學教育要國際化,
我們必須讓學生走出去看到外面的世界與競爭,
如果法學教育要在地化,
我們必須讓沒有法學知識的一般人,
逐漸充實基本的法治概念。
而如果法學工作者,
都不願意做這些事,
我們有什麼資格要求社會的法治和進步?

大學長工於是在這種欣慰、疲勞但又自我鞭策的心情中,
繼續準備我的下一堂通識課。

台長: 凌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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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sfield
再开一门“法律的爱情学分”吧,只针对法学院学生的。呵呵。
2007-03-20 09:14:42
stella
同樣身為大學長工
更能體會箇中的疲憊跟心力耗費!!

非常非常的想站起來用力的給妳拍拍手!!!
2007-03-20 13:36:06
edith
學姐是名符其實的法律達人阿,或是改叫「法律達人教你如何邁向勝犬之路」哈哈!前幾天看到學姐帶學生拿下辯論賽獎項,心中除了開心,更多的大概是心疼,好好保重你的健康阿!三月底見!
2007-03-20 15:02:42
凌台大
嗨,各位,我不是他們的指導老師啦。。。。
至多只是他們的「精神領袖」。
那天會被拍照是因為記者發現少了一名參賽同學,
於是便拉我來充數,
不過我還是很為他們感到驕傲的。
2007-03-21 22:10:22
自由藍
我也想上T.T
我們學校不可能出現這種有趣的通識課啊...

再說我也畢業了 哈@@
2007-03-23 12:17:40
kleiber

Stella和凌台大加油!
凌台大下個月見!
2007-03-25 04:24:47
昱翰寶寶
林教授,您好!
今日在中國時報讀到有關您開[愛情法律學]的新聞,而報導中您有一段話令我很想探究其中原因,您表示:自您出國進修之後,才發現台灣的法學教育到了國外一點用都沒有,這是為什麼呢?意思是說,如果真的對法律有興趣,可能直接到國外去唸就好了?不必在國內花那麼多時間卻又學不到真正有用的知識嗎?
由於我是典型的&quot非法律人&quot,有志想投考國內的學士後法律研究所加以進修,而看了您過來人的意見之後,突然感到個人這樣的決定似乎有點不智,因此想請問您的意見,並想進一步請教您:您認為台灣的法學教育真的很沒有幫助嗎?那麼您建議對於法律有興趣的有志之士,應該如何切入這個領域比較好呢?
希望您能以過來人的經驗,給我這位有智於朝法律發展的後輩,一點指引與建議.感謝~
2007-03-25 14:56:03
凌台大
首先,我在訪問中並沒有說「台灣法學教育一點用都沒有」,如果我沒有記錯,當時的講法應該是「台灣的法學教育和實務有嚴重的落差,和國際接軌也遠遠不足,我這個台灣的第一名出去以後才發現自己的渺小」之類的話。

其次,台灣傳統的法學被考試領導,當時我為了爭取第一名,每天念的都是民法刑法等基礎六法書籍,對於其他社會人文經濟商管,不但很少接觸,而且英語能力一落千丈。你可以想見這樣的英語水平,到了美國當然很難有所發揮。現在國際商務,英語契約是各國的通用形式,在台灣傳統的法學教育,尤其是我所在的大學和研究所,卻偏偏是相當不注重這部分的,這也使得我出國時倍感吃力。

我到交大來任教,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在這裡看到台灣法學教育改變的可能,他整個設計是以提升學生競爭力為主,而不是老師隨意以自我的喜好來教學。

你如果有志成為國際化的法律人,一定要有遠見,法律不是只有專業,何況法律所謂的專業也不是只有法條,我在訪談中一再強調台灣法學教育是「偏食症」,只重考試成績,不重全人教育,這點是我最大的期待。
2007-03-25 15:50:57
tomlinfox
今天聽到我老爸驚呼凌台大上報啦
乍看報紙時還真被嚇了一大跳
好大一版
而且加上還有附圖和法官騷擾等字樣
熊熊以為發生啥事了
一看內容
原來是陳年舊事
真是虛驚一場,哈哈!

ps.照片挑的果然有非典型法律女教授的味道喔!
2007-03-26 00:08:28
凌台大
唉,其實採訪的記者也很無辜,
我們訪問了兩小時,
不但報導被刪減修改,
標題還被下成這種樣子。。。。

無論如何,
至少希望對學生瞭解基本法律有些幫助,
這樣犧牲小我才算有點價值。
2007-03-26 02:01:03
小瑢子
我也看到你的相關報導了...
這門課名稱真的蠻吸引人的
顛覆通識科目原有的面貌
加油!!!
2007-03-27 15:17:51
王立達
中時沒把照片放上網站,在海外的人看不到。
要不要放到這裡來?
2007-03-28 10:28:52
凌台大
照片嗎?是和學生去烏來洗溫泉時拍的,
不過衣著整齊啦,似乎沒有什麼看頭。。。。

新聞台的網站照片一定要戴墨鏡啊!
這是台長的不成文規定。
2007-03-29 01:42:47
約克夏飼主
DEAR老師
這一段日子的工作生活
讓我對我的法律專業有了些些想法
在求學過程中,我們所受的教育,法學與神學是如此相近
而生活中,法學....僅僅是種生活關係的互動確認
這期間,差距不可謂不大
男女關係不外是,仇恨關係不外是,甚至,陌生人的相互微笑亦不外是
與校園中所學者,味道真的差了許多
2007-03-29 14:17:39
凌台大
飼主,

謝謝你來,最近可好?
上這堂課其實很累人,
發覺我們的法律與人民的理解程度相差太遠,
為了弭平此落差,
我常必須要用很生活化的例子來說明,
光想實例就想破了頭。

最近我常覺得:
法學其實是「人」的學問,
因此,所有的言教都比不上一個好的身教,
作為法學的教育者,
豈能不慎之?
如果法律學者不懂得傾聽,
不懂得溝通,
只知道獨白,
「目中無人」,
司法就會變成可怕的箝制和壓迫的凶器,
作為司法大環境中的一員,
我們又豈能不時時提醒自己呢?
2007-03-29 18:42:45
布魯斯
Hi Carol,

昨天(3/30)在電台聽到專訪了,great job!!!上電台的法律人不應該只是談(狹義)政治或是什麼民刑事糾紛,妳這樣的闡釋很讚啊
2007-03-31 09:47:26
約克夏飼主
法學其實是「人」的學問,
因此,所有的言教都比不上一個好的身教,
--------------------------
嗯,這話說的好
再怎麼好的法學素養比不上一個隨手動作
又,前一陣子和一個公司往來對象提到一句:
&quot犯罪的不見的都是壞人,守法的不見的是好人&quot
竟要好些力氣才能解釋清楚,險些讓人把自己變成反社會主義者.......實在令人無力
唸到大學畢業無法體會這話,讓我覺得法學真的離生活很遠
2007-04-01 19:34:10
ylib
到此一遊.別忘了暑假要交的「功課」喔...
加油啦!eric李
2007-04-09 17:17:13
讀者回應
台灣媒體大概每過一陣子總會依據時事發出重複的抱怨,諸如「醫學教育失敗」,「法學教育失敗」之類的,如果有相關人士能出來放個大絕當然是更好不過。但是說完什麼什麼很失敗的恍然大悟之後,也就沒了。

會說到這個,是因為中國時報前幾天刊登了一位不知道何許年畢業的台大法律學姊的新聞,內容夸夸其談台灣法學教育有多失敗,然而言之不甚成理,又有不少相當不需要的自我膨脹。簡直是莫名其妙。這位學姊據稱即是補習班界的「凌台大」,她的名言還有「除了哈佛之外其他學校對我而言都是野雞大學」,「我年年拿書卷獎是學弟妹崇拜的對象」(參照其網站)等等。

引述該篇新聞網址如下:

林志潔批「台灣法學教育很失敗」 我曾被法官騷擾

我起初只是一笑置之,「哪來的神經病(關電視)」。台大法律每年出產數百名畢業生,出現不值一哂的可笑言行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但恰好有人問我為何這麼說,我只好整理一下我的不同意見出來。


首先,我覺得這位不知哪屆的學姊邏輯顯然有誤,因此論點相當難以苟同。譬如,假使法官真的有對她性騷擾好了,這充其量只能推論台灣的「性別教育」失敗,干「法學教育」啥事。=_=刑法老師有沒有說過不可以侵犯他人性自主?有嘛!有沒有說過性騷擾要被關?有嘛!為什麼你國考都會寫卻陽奉陰違?因為你覺得骨子裡覺得性騷擾很合理嘛!(摔筆)

還有她開通識「戀愛的法律學分」,自認為自己比較會談戀愛,就我看來也是超蠢的。你不是自稱是法律系學生嗎?自稱是律師嗎?什麼時候又成了性學大師還是兩性專家了?孫中興至少還是社會學者,開「愛情社會學」尚且有理。英美法律跟交大男生懂不懂談戀愛又有什麼關連?還是她覺得因為她念法律所以什麼都比別人強,那是不是順便還要去學謝震武賣個冷氣呢?

更有甚者,她說她到了美國無法「接軌」,此時她並不認為這是自己個人的問題,而覺得是台灣的法學教育太差。但稍微唸過法律的人都知道,台灣屬於歐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不同,兩個法系不同當然無法「接軌」。如果你是物理系的「無法接軌」怪到台灣教育頭上可能還有點道理,你是法律系的耶?台灣的法律本來就跟美國不一樣啊?阿你研究所是專修英美法嗎?更奇怪的是別人出國念哈佛念史丹佛都能接軌,怎麼偏偏你只不過念個杜克就不能接軌?如果不是你自己的問題是什麼?

說學生都在考國考,法學教育失敗,試問一個打著台大名號去國考補習班教書大賺其錢的人有什麼資格批評?如果台灣法學教育真的很失敗的話,這位教授恐怕也是失敗的最好例證之一了,自以為念法律就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無所不能。三句話不離自己小時候的學業成績。有了什麼成就都是自己厲害,遇到什麼挫折就怪環境不好。滑天下之大稽,讓台大法律系蒙羞,也讓所有台大法律畢業生蒙羞。

最後以某位台大法研所畢業友人的評論作結:「都幾歲了,還一直把大學時代的第一名拿來說嘴。」


備註:在台大法律得書卷就必然是學弟妹崇拜的對象?根據我親身經驗,我看這人真的是想太多了吧!唉。
2007-04-23 21:42:37
一個學生
老師所展現出來的自信,對於不認識他的人來說,可能還是太鋒芒畢露了吧。而對於認識不深的人輕易地下判斷,也是我們很難避免的錯誤,包括我自己,以及看到這篇留言的每一個人在內,都是一樣的,只是因為大部份的時候我們永遠也不會真正認識我們所評論的那個對象,所以我們也鮮少為自己當初輕率的發言而感到後悔。

我所認識的老師,是一個會為了捍衛自己認為是正確的價值觀而全力以赴的人。雖然具有律師的身份,但是為了能夠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寧可選擇物質條件有明顯差距、但是工作壓力不見得比較輕鬆的教師工作,只因為他相信今天他對一個學生所造成的影響,有機會能夠改變我們的社會,即使只是一點點也好。雖然有著研究升等的壓力,但是他從不把自己關在學術的象牙塔當中而選擇漠不關心,反而是很積極地走出去,關心這個社會上所有缺乏關心的人事物,並冀求改變,即使明知一個年輕的助理教授做這樣的表態只會被認為是自大無知,明知將自己暴露在焦點之下所招致的必然是貶甚於褒,因為他知道自己認為對的事情如果不及時說出自己的意見的話,最後結果不如人意的時候,自己,而不是其他人,才是那個最應該被責怪的對象。充滿熱忱、勇於任事,對身邊的人總是關心,即知即行、有方法論,懂得最大化自己的價值和影響力,但是不是在累積自己的資源上,而是在更需要人灌溉的目標上。這樣的老師,對於像我這種雖然時常氣憤於社會中不公之理、憂心於世界上失衡之勢,但是終究什麼都不曾說出、什麼都不曾做過,而始終只知自掃門前雪的人來說,真的非常耀眼,我只希望這個世界上多一些像他這樣的人。

希望有一天你也能像我一樣認識這樣的他。
2007-04-23 23:22:43
有問題
」,她的名言還有「除了哈佛之外其他學校對我而言都是野雞大學」,「我年年拿書卷獎是學弟妹崇拜的對象」(參照其網站)

???

這位留言者,版主的網站裡哪裡講過這些話?你是不是搞錯對象了?
2007-04-24 22:19:54
凌台大
給「讀者回應」:我想這位網友還沒有瞭解訪問的始末,如果這位網友有耐心,請自己看看前面我回覆留言時談及的的訪問經過。另外,這位網友,如同「有問題」網友的留言,我不知你所說引述我網站的言論是哪裡來的,如果你也是法律人,我希望你能夠有一分證據講一分話。

另,給「一個學生」,謝謝你,其實人有很多種,不可能讓所有的人都認識全部的我。我人生的終極目的並不在得所謂的優良學者獎,對我而言,如果有一天我老了,學生能認為我是一位優良教師,這應該會是對我最大的肯定。
2007-04-24 22:32:05
twilight
給性喜斷章取義之人:
我想台灣法學教育的失敗
就是在於學生尚未培養認清事實的能力之前
先練就一身大放厥詞的能力
推論不管多麼完美 前提錯 全盤皆錯
絕不會突然變成正確
本來我不怎麼相信所謂`積非成是`
今日得以一見 果真佩服五體投地
原來這就是法學教育阿~~~
2007-05-03 19:05:30
哈士奇小弟
讀者回應大大還真是一針見血!佩服佩服!
2007-05-23 00:54:22
Chat Noir
給讀者回應:

我認識凌台大已經有五年了,
她對於知識的熱情和奉獻恐怕是很少人可以比擬的。
如果不是為了熱情,
有幾個人願意放棄好好在台灣月薪數十萬,
一個人到異鄉一個位在大森林裡靜僻的學校,
一個人租一間小房子,自己開伙,
每天除了唸書做研究沒有其他生活地過?
中間凌台大還曾經生病進醫院開刀,
我去看她時還因為論文壓力掉髮,
但對晚輩朋友則仍願意撥她寶貴時間去機場接送,做菜,還帶我到校園去逛...

台大法律書卷獎也許在你眼中不算什麼,
但我也不覺得說一件以前曾經發生過的「事實」又有什麼不對,做什麼事情都全力以赴難道對年輕一輩不是很好的示範嗎?


法學教育議題值得討論,但請對事不對人。
2007-07-05 03:54:09
版主回應
親愛的夏諾瓦,

剛才去你的版上看了,
最近應該過得不錯,
替你開心。

謝謝妳的留言鼓勵,
媒體有時斷章取義,
難免造成誤解。
雖然這位讀者回應的留言內容滿紙荒唐不實,
不知是去哪裡剪貼來的,
但我之所以還把留言留著,
就是希望警惕自己下次如果接受訪問,
一定要很小心,
以免本來要表達的焦點被模糊掉。

台灣的夏天豔陽高照,
所有的東西都被鍍上一層金光,
行走時熱氣蒸騰,
很像海市蜃樓。
但這個時節卻是新英格蘭區最美麗的時候,
祝你有個愉快的夏天。
2007-07-07 10:59:36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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