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我想告訴你,不過在告訴你之前,我想先說一個故事,一個發生在多年前的故事,一個和你有關的故事,一個屬於我的故事。
那是我的第一次戀愛,在交往到四個月又七天的深夜裡,被一通告知用的長途電話,畫下了句點。是的,這個難得的戀愛初體驗,體驗日期總共是說短也不算短,說長又沒什麼長度可言的四個月又七天。
其實我好希望這一切就像是一段還沒說完的故事,停下來的理由不過是因為口渴了想喝點水,或者是因為故事內容遇上了逗點或分號而已,只要再等一下下,故事就會再繼續下去了。可惜,這只是一個令人感到一片空白,令人一點想法都沒有,就和那小小一個圓圈一樣空白的句點,一個幫所有故事內容做了結束的句點。
我也不知道是我不在意這段感情,還是我反應遲鈍?說真的,我並沒有感到初次失戀的難過,就連在聽到要求分手的第一時間,我也沒有太多的情緒,甚至於她說了些什麼,我都不太記得了。
我記得我有問了分手的理由,她確實給了我無比正當又成熟的理由,也說了希望以後和我仍然會是好朋友的話語。我還記得,電話這一頭的我沒有多說什麼,就毫無想法的答應了。
正因為我沒有說些什麼,再加上她給我的感覺就是今天非分手不可,所以我把這一通電話稱之為「告知用的電話」。
接下來的世界有點難懂,我不會描述那種感覺,我只知道在我答應分手的下一秒鐘開始,我就完全了解到什麼叫做「朋友間的對話」。
那感覺真的很明顯,真的!
後來,我也不曉得和她聊了些什麼內容?我怎麼回答她的?怎麼結束話題的?又是怎麼掛上電話的?我完完全全沒有半點印象了。我只知道那一晚特別的安靜,牆上的時鐘又顯得特別的吵。
掛上電話後的我什麼事也沒做,連動都不想動,就只是這樣靜靜的呆坐著,腦子裡沒有半點想法,心裡頭也沒有一絲絲所謂的難過,更別提什麼傷心的眼淚了。沒有,什麼都沒有!就只有秒針的滴答聲陪伴著分手二個字,一直在我的耳裡不停的迴盪。
分手後,我還是和往常一樣的上課、實習、打球、社團、哈啦,一切看起來都和以前差不多,沒有受到什麼影響。如果真要說有什麼不同的話,就是我每天就寢的時間變早了一點,call機安靜了一點,挨的罵也少了一點。
因為家裡面的電話費帳單數字好看了一點,所以我的耳根子也就跟著清靜了一點。
明明我就覺得我的生活方式和過去一樣,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可是學校裡幾個和我還不錯的同學都說我變安靜了許多,正確一點來說,是我發呆的時間變多了許多。
有人說,他們看到我上課在發呆,升旗在發呆,跑步在發呆,打球在發呆,吃飯在發呆,掃地在發呆,實習在發呆,走路在發呆,等車在發呆,連考試、說話,還有看美眉的時候都在發呆。
不過他們最佩服我的地方就是,不管我剛才發呆的多嚴重,我只要一回神就可以很快的回到剛才在做的事,或者是人家已經跑很遠的話題也能快速跟上,就算是在吃飯的時候發呆也可以和別人在一樣的時間內把便當解決掉。
就連班上的大哥都忍不住的對我說:「幹!真是奇葩!天生就是適合發呆的料!」
我還真希望這是對我發自內心的讚美。
也不知道這樣的日子過了多久,也不知道後來是誰的生日,反正就是有人生日找大家去唱歌,我當然也是興高采烈的跟著去了。
就和過去的每一次聚會一樣,所有人都開開心心的吃吃喝喝,所有人都開開心心的打打鬧鬧,所有人都開開心心的唱唱跳跳,當然,我也不例外。
我說過,我並沒有因為失戀而讓自己的生活過得不一樣,我也不會因為失戀就讓自己參加聚會的感覺變得不一樣,反正我沒有因為失戀的事讓自己傷心欲絕的,所以該是用力瘋狂的時候,我是絕對不會電力不足的。
正當大家玩得開心不已的時候,突然有人點了一首我很耳熟的歌。這首歌,光是聽前奏的部份,就已經讓我的心有種被人狠狠掐住的感覺了。
我很清楚,這是她愛聽的歌,這也是我和她剛認識的時候,第一次一起唱的歌。明明這首歌的歌詞內容很悲傷,可是那時候的我們,卻唱得很開心,很開心……
阿華對我說:「邱仔,快點!快點!你不快點來唱一下,這是我特地幫你點的歌,要讓你唱給你心愛的藍小姐聽的耶!」
就因為阿華的這句話,我哭了,而且是徹底崩潰的哭了。和電視裡頭常看到的情節一樣,我什麼話都沒說,還一邊哭一邊衝出KTV的包廂,衝出KTV,衝到停車場去大哭特哭。
眼淚流下來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並不是不在意這段感情,也不是我反應遲鈍,其實我的心裡頭非常難過,可是我卻只是把難過緊緊的鎖在心裡頭,不懂得怎麼把難過的心情表達出來、宣洩出來。而那首歌,還有阿華的那句話,就像是一把鑰匙,把我心裡的悲傷一口氣全部釋放出來。
那種感覺好痛苦,而且痛苦的感覺並不會隨著眼淚的落下有所減輕。
每當我滴下一滴眼淚,我就多想起一件和她在一起的往事,我的難過就會跟著增加一分,我的眼淚也就更不爭氣的流下一滴。此時此刻的我才知道,原來這就是失戀的滋味,這就是心痛的感覺。
好了,故事說完了,你還記得這件事嗎?你想起這件事了嗎?那位教你了解心痛的小姐,你還和她有聯絡嗎?你們真的成了好朋友嗎?
這是你在1998年發生的故事,那時候的你就和所有失戀的人一樣,信誓旦旦的告訴自己和對方,說你會永遠愛著她,你會一直等著她回心轉意。一轉眼的時間,十年過去了,你還是抱持著和當初一樣的想法嗎?還是你現在已經在用不可思議的表情,嘲笑著這荒唐的內容了呢?
我寫下這一封信的目的,就是想知道現在的你是不是還是像十年前一樣的想法?而且我也想知道,如果對一個人的感情可以堅持到十年不變的話,那有多麼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如果一直到了2008年,你還是忘不了這段感情,你的心中還依然有她的存在,甚至你還愛著她的話,那我就驚訝到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才好了。
我不知道是因為你們真的保持著聯絡,卻也因此害了你?還是你們其實早就已經復合了呢?
不管如何,我都要先為你好好鼓鼓掌才行,畢竟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現在的你如果不是因為復合,而是因為割捨不下她在你心中的地位,才會對她念念不忘的話,我會相信你是真的很愛很愛她的。
十年的時間有多長啊?這是誰都不敢隨意去想像的未來吧?現在唸高職的我都快把一些小學五、六年級的同學給忘光了,更別說要把一個認識不到半年的人放在心裡十年那麼久了!
我不知道你現在的想法是不是對的,但是我知道你一定有你自己的決定,只要你認為沒錯,那就去做吧!
如果2008年的你早就忘了這一段往事的話,我相信你一定是因為生活的太過於幸福了,才會忘了所有人都認為最難忘的初戀,那麼,我要好好的恭喜你,恭喜你找到了真正和你相愛的人。
不過,我希望你不要真的把這段往事給通通忘光了。
因為這段往事裡面,有你最初的那份認真,還有你最真的那份感動。這份回憶,其實是人生中最美好,也是最值得深深記憶的一部份,希望你可以永遠保存這段回憶,也把這封信好好收好,可以的話,用電腦打字存起來,或者用印表機印下來,但是別讓你現在的女朋友發現這件事。
因為我不相信這世上有完全不吃醋的女人,所以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還是別讓她發現比較好。
寫信給十年後的自己,其實還蠻好玩的,而且也要蠻有勇氣的。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十年後的自己是什麼樣的人?看到十年前的自己會不會覺得很好笑?你也不會希望自己現在做得正樂的事情,被以後的自己笑白痴、幼稚之類的吧?
不過,我希望看到這封信的你,可以找個時間再寫一封信給未來的自己,就和我一樣,當作是在寫日記就好了,你會覺得很好玩的。
ps:別忘了找個時間慶祝一下「初次被甩十週年紀念」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