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當我像遊魂一樣提著晚餐爬上樓的時候,突然被一陣熟悉的香味給驚醒在樓梯間。
那香味實在令人難忘。
我想,我這輩子應該很難忘掉。
那是,妳的香味。
我很快地看了看週遭環境,整個一樓到五樓的樓梯間除了我之外,並沒有其他人在場。
那...那道與我擦身而過的香味是怎麼來的?
然後,我本能性的努力聞著那香味,試著找出香味的來源。
但是我很快就停止了我這愚蠢的動作。
又不是狗,還本能咧???
況且,這分明是變態狂的行為嘛!
我可不希望在被陽台對面的女生宿舍誤以為是偷窺狂之前,
就先在自家宿舍被當成「聞香變態狂」。
靜下心來仔細想想,妳不太可能到這裡來,總覺得想再遇上妳的機率趨近於零,但不是零。
如果以數學的方式來說明的話,就是「可能比1或任何數都小,但是不會等於零」。
二個農曆七月也都過去了,也不可能遇上這種事,更別提我一向安份守己了。
如果從靈學的角度來說明的話,就是「平日不做歸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門」。
可是我這幾天已經擺脫瘋狂失眠大師的糾纏,一直都睡得很飽,都快飽到滿出來了,不太可能會產生這樣的幻覺啊!
OK!那一定是我每天期望在爬五樓的途中能發生艷遇,因而引發了暫時性的錯覺。
如果採用醫學專業來診斷的話,很可能是罹患了「幻想症」,但是得經過更進一步的精密診斷之後才能確認。
更何況,我怎麼可能還記得妳的味道?!
和當初早已風格迥異的妳,我怎能確信那依然是妳如今的香味?!
其實,只要不刻意去碰觸到相關的人、事、物,我已經很少會再主動想起妳,就連妳的喜好,我也已經慢慢淡忘了。要不是回憶太多,多到我曾經得用逃離的方式來阻擋,我想,我已經做到「忘了還提在手上」的境界了。
雖然我不再主動想起妳,我仍然天天到無名探望妳。
儘管已經有好幾個月的時間,我無法從妳的好友名單中找到回家的路。
過去的種種,我全都用膠帶牢牢封在一個我喜歡的盒子之中。
只是,日記還在、相片還在、圍巾還在,WORKING HOUSE的手機座也還在。
不好意思,那份驚喜太大,我也真的太喜歡那份驚喜了。
其實重點是,盒子不夠大,放不了那麼多東西。
妳的名字,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我的口中了。
有陣子反倒是比較常出現在我媽的口中。
相較於妳的改變,我變了,也沒變。
至少,我曾信誓旦旦絕不可能的事物,和我的人生依然是平行線,
就算起了波動也是平行的。
面對很多事,我變得無所謂。
我了就好!我爽就好!任何人的眼光都不在我眼裡!
可惜我還是跟不上狂妄的腳步。
曾經酗酒的日子也只持續沒幾個月。
酒真的比不上白開水來得可口,而且我的酒量依舊是爛到天涯海角的爛。
如果哪一天酒不會讓我吐,不會讓我頭昏,更不會讓我流淚的話,我一定會考慮到埔里酒廠應徵工作人員。
很多時候,我希望自己是會抽菸的人。
只可惜,我對「菸」這玩意兒實在無法釋出太多善意,尤其被二手菸嗆暈二次之後。
如果哪一天「長壽菸」抽了真的會長壽,「黑豆」抽再多都不會讓我的肺變黑的話,
我一定會考慮棄工從農自己種菸草,也會努力尋找會抽菸的對象。
今晚,我冒著被當成「聞香變態狂」的風險,在同樣的時間,回到同樣的地點。
不同的是,今晚的我不是遊魂,我也沒有找到那熟悉的香味。
我想,昨晚的一切真的全是錯覺。
天氣涼了,好好保重身體。
晚安~
謎之聲:今晚吹不吹風?
這還用說嗎?
咕咕叫:陽台?
嗯~
俗辣建:偷窺狂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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