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58

某人給我一個期限 要我在58天後交一個男朋友給他看 但是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怎麼可能 跟他解釋很久講很久 大概都快吵起來了 唉 呀 呀 噢 今天放學原本要回家的 但是又不想那麼早回家 所以臨時起意去晃晃 然後我就上了245到東區 華納威秀啊 新光三越啊 台北101啊 亂走亂逛 ...

新聞台: :: We keep going, happily :: | 台長:C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C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