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就會被人刨根究柢和偷窺,出名後帶來的粉絲善變,粉絲背叛偶像是常態……
英國的蘇珊大嬸是個素人歌唱家,而今一夕爆紅,做為一個名人所難免的緊張與壓力也隨之而來,她會爆粗口,加上決選只落得亞軍,雖然仍有唱片合約在等待,但這一番折騰,已把她搞到要看精神科醫師的地步。
普普藝術家安迪沃荷曾說過,在這個出名已民主化的時代,每個人都有成為「十五分鐘英雄」的機會。蘇珊大嬸生命裡的十五分鐘開始到來,她是否能抓住這十五分鐘猶未可知,但她至少已體驗到出名的壓力竟然如此沉重!
「出名」是人們「成就意識」的根本。但在古代,出名不易,而且出名也多半附屬於「立德」、「立功」、「立言」之下。出名的困難使得人們對出名知所珍惜與謙虛,像但丁在《神曲》裡談到出名時,即如此寫道:
啊,人們努力追求的虛榮!
它在頂端保持長青又能有多久,
除非後繼的時代都極平庸!
畫家希瑪布曾認為他的作品獨領風騷,
而今則是喬托得到這樣的誇讚,
至於其他人的名聲早已漫漶無聞。
塵世的出名不過是一陣風,
它今日向東,明日向西,
每次改變新方向,總是會產生新的人。
當你漸老,當你死前收拾自己的臭皮囊,
當你不再幼稚的嘎嘎亂語,
你還會有什麼更大的聲名?
一旦千年過去,相對於永恆,
它比一眨眼還更短暫,
相對於天上,它變得實在太快。
儘管古人對聲名懂得謙虛,唯恐一鬆懈就會失去,但這樣的態度,到了近代已告改變。近代由於新媒體如網路開始發達,出名已和美德脫鉤,任何人只要某種特點能風雲際會,即可暴得大名;加上近代也開始有了粉絲,在粉絲的加持下,1990年代起遂有了所謂的「偶像文化」。在過去,「偶像」(icon)有神聖性,因此借用這個名詞,它其實是對當今的出名現象做了反諷。這種「出名現象」全球皆然,台灣更是後來居上,只要「敢」:敢露、敢現、敢開黃腔、敢耍寶,甚至於敢打,要出名還不容易!
出名其實是有代價的,出名就會被人刨根究柢和偷窺,出名後帶來的粉絲善變,粉絲背叛偶像是常態。當代學者富利斯(Jib Fowles)研究過,名人多半短命,酗酒、車禍、胃潰瘍、傷害別人,都是出名所招,名人的壓力及患得患失,使得他們的自殺率為平常人的三倍。固然有些人很能享受出名的樂趣,但也有些人出名後嚇得寧願躲起來,當然更別說偶像被粉絲殺掉的許多故事了。
最足以和蘇珊大嬸相提並論的,乃是近代許多素人畫家的遭遇。素人畫家靠內在藝術衝動而創作,他們的本業是農夫、麵包師、司機等,但被媒體發掘而爆紅,收藏家也開始排隊。素人藝術家有名了,但素人藝術開始追隨市場喜好,它原本自由自在的創新力也不見了。出名有時也是一種損失,蘇珊大嬸很可能就失去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