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得,就國文解釋,是一種偏義複詞,其真正的意義,乃是捨棄之意。
從小到大,人們總是有很多心愛的人事物,細心地呵護,寶貝地照顧,
就算事過境遷,不符合自己的需要,也仍然捨不得丟棄,
深怕失去以後,回想起來,後悔不已。
然而,我們要了解一點,失去之後,並非一無所有,
也許在另一方面我們所獲得的反而會更多,
假使你保留著原來的東西,那麼新的事物不能吸引你,又怎能有不同的感受呢?
好比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告誡我們做任何決定都各有利弊的一面,
有捨棄就有獲得,豈有兩全其美之事?
更何況在沒有確切的結果之前,你怎知道捨棄不亦是一種心靈上的解脫呢?
人總是背負著太多過去的包袱,
想拋去不甘心,新的事物卻又容納不下,進退兩難。
我爺爺就常常如此,別人送的禮,抽中的獎品滿滿一堆,
說有價值,卻用不著;說沒價值,也是不便宜,
就這樣半推半就地全部屯積在地下室,事隔多年,也不見減少,反倒增加了一些。
我也不例外,買了許多錄音帶,累積一段時間,才發現盒子裝不下,
又看到不少自己很久沒有在聽的,丟掉嗎?怕浪費,不丟呢?新的擺不下,
兩難之下,斟酌的結果是送部份較少聽的給表弟,至少不會感覺像丟棄般浪費。
常聽人家說:有捨才能得,
話是不錯,但有誰能夠不念舊呢?有誰能夠保證新的比舊的好呢?
畢竟,想要勇於嘗試的人佔少數,多半的人總希望保持現狀,
然而,那些真正有智慧,有遠見的人,
必定懂得在捨棄與獲得之中取得一個平衡點。
舉例貼切,但文句再求精鍊
修辭技巧之運用,可使文句精簡有力,使人留下深刻印象,
不妨多用如:譬喻,映襯,排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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