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日~2日 花蓮布洛灣山月邨
原本以為這是個渡假村,想不到完全和想像不同,第一次看到白天是服務生,晚間變成表演者,除了經營者不是原住民,全部都是原住民,主持人說,這兒的應徵條件,一.一定必須是原住民血統,二.必須會才藝表演,那一夜看他們的表演,沒有華麗的服裝,很素雅的小碎花白衣裳,拿在手中的竹盤有點破舊,表演時偶爾有NG,但一切是振盪人心的感動,而且和我們以前看的原住民跳舞完全不同,很棒的表演,唯一的不是原住民是村長(村長是他的自稱),他對原住民的幫助讓人動容,有空來訪一下,必帶回滿滿的回憶.
那一夜看了許多表演的夜晚,心情無法形容的感觸,天色已晚,美色當前,隔房有人已正在畫夜色,薯女說也要拿畫本出來畫,原本不想動筆的我,只好也拿起畫本出來畫.
此圖作品,打破以往畫調,最怕用黑色的我,竟然使用一點點黑色,感覺效果不錯.
工具:
粉彩紙
粉蠟筆
采晨畫於花蓮布洛灣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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