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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01:13:44| 人氣2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被遺忘的‧2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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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情人節過的太浪漫了

所以第23個月簡簡單單的過
謝謝23個月以來妳的愛~~

因為禮拜一的凌晨兩點
我在LINSANITY
隔天一早就撒嬌蝴蝶老大不想騎車
而蝴蝶老大也就這樣心不甘情不願的跳上車
我很開心的在後面度咕
然後就經過這個三叉路口
被一台INFINITY撞倒
蝴蝶老大倒在地上....
我剛好這段是醒的
很快跳了起來才沒受傷
對方是個中年男子
一下車不先關心傷者
還先說我們怎麼"闖紅燈"

本來不想幹蟭他
聽到闖紅燈就火大
這個黃線是禁止停車
哪裡來的紅燈?!
是你進路口沒放慢速度!!!

接下來就是浪費了一早的時間
等著錄筆錄談和解
對方就是死不認錯
我真的是快氣炸了
跟他說了八百萬次沒有紅燈他都不聽
警察跟他說這裡沒有紅燈他才愣了一下
就換說是我們騎雙黃線過去才撞到他的車頭
掯!!!
我們的車頭明明就已經出去了
所以才"被撞"到側面
我們是被害人耶
他還要我們賠他板金的錢= ="
有沒有搞錯阿..........!!!!
然後今天又打來說各付各的和解就好
完全沒要賠的意思....= ="

結果機車外表好像沒事
裡面全部爛光光
前叉.輪框.碟盤.車殼.普利珠.大燈...
一萬大洋!!!.........
連車行的師傅都說對方車速很快喔
輪框歪的太離譜了~

只怪自己法律之事懂得不夠多
遇到這樣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默默的等待警察的現場圖.交通裁決所的初判書
就這樣坐以待斃嗎?!
雖然是三叉路口
但我們是被撞的
責任比還會50%50%嗎?!
如果調閱路口監視器
會有幫助吧....?!

我很確定我們有先停下來看一下才通行
雖然沒有完全停下來.但時速並不快
明明就是被撞.....
對方卻不賠錢
也沒有道歉

這個社會病了..............................!!!




更加深了我要走這條路的決心!


台長: 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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