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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8 22:11:32| 人氣6,781| 回應39 | 上一篇 | 下一篇

燉牛肉的方式(改寫重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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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把這篇文章改寫後再貼上來並非為了再掀一次話題,而純粹只是遵守站長刪除時許下的改寫重貼的諾言。這一陣子在「九月的清晨」裡的高水準留言幾乎篇篇精彩,讓人拍案。站長看到許多他人精彩的見解,也看到自己邏輯的盲點,這應該是所有人的收穫。

重貼此文不是為了替這次的DRC燉牛肉下任何型式的結論,或是判別出任何是非對錯,我想,看到這麼多從各種不同角度的討論,每個人都該有自己的想法與判斷。當然,更不是做個人的徇私報復。

這麼多人花了這麼多精力時間來留言,讓站長非常感動。而且沒有叫喧謾罵,沒有毀謗抵醜,只有不同觀點的激盪交流,不同角度的比較對照。畢竟這裡只是一個單純的沒有利益的新聞台,能夠有如許的網友讀者是站長的福氣。

謝謝大家。圖片是來祝大家中秋節快樂的。


寫下事情始末之前,我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我應該把它放到多大來看待?或是縮到多小來計較?

最近在一個熱門的美食生活網站上跟人吵架,起因很簡單,因為我批評對方燉牛肉的方式。

一個署名bf的人在留言版上說他”倒了半瓶保存良好的88年DRC”燉日本頂級的近江和牛(註1),但是結果他不甚滿意。過了幾天,他又上來留言,這次他改用94年的Pétrus(註2)燉,改用也是頂級昂貴的松阪牛,這回他添了些許可可、茶葉,具他自己描述結果非常滿意。

對於他的第一則,我只是在心中恥笑,此人附庸風雅,富而無知,只知道拿最昂貴的東西來糟蹋,不屑上去留言。可是看了他第二則之後,我就忍不住了,上去批評對方這種行為是”暴殄天物”、”焚琴煮鶴”、”暴發戶”。我的留言出現的第二天,一個強調理性討論維持版面和諧署名Jinny的人留言給版主(奇怪,我批評的是bf,干這個Jinny啥事?),表示就是有我這種反富心態,不願意用頂級食材的人,餐飲才不會進步…云云,文末說要跟律師團商量如何告我毀謗。

對我而言,用DRC或是Pétrus這種酒燉牛肉已經是世界級醜聞了,拿這種理由興訟,更是國際笑話。有錢人想的果然和我不一樣。

我不是反富,我是反誇富。

我不是反對使用頂級食材,是反對糟蹋食材。

我其實只是不相信,美味應該用價格來衡量。如果美食的價值是由金錢價格來界定,你只是我唾棄對象而已。不必來嚇我(註3)。何況,這種人根本沒搞懂批評和毀謗之間的差異何在。

後來許多朋友寫信來做出各種解釋。

友人甲說:台灣喝得起DRC的人沒幾個,這種人肯定只是打打嘴砲,知道DRC等幾個頂級酒莊名字來唬人,沒必要跟他認真。友人乙寫信來說,好意警告我,對方言必稱律師團,大概是真有點來頭,別跳下去跟這種人瞎搞,給自己惹麻煩。友人丙是個廚師,安慰我:別難過,我知道你心疼的是那幾支好酒。其實那支DRC和Pétrus不見得被糟蹋了。在廚師界裡誰都知道,那些有錢人拿高級酒來煮菜,通常都被狸貓換太子,其實是被廚子喝掉了,用支爛酒來煮根本吃不出來,有錢人照說好吃。而且,你不能怪他,說不定他家有錢,高級酒櫃裡真的沒有一瓶十萬元以下的酒,一時興起,你讓他拿什麼燉牛肉?

可惜,上面這些說法沒一個安慰得了我。我倒是認為,任由這種言論出現在公共論壇上而沒有人出來反對,那是我們的社會病了,價值觀被嚴重扭曲了。我無法想像如果有人買了一幅畢卡所的作品,公開在上面添筆創作,展現個人的”高尚品味”而沒有人出來罵兩句。陶子和小S噴奶都被罵到臭頭了!何況,在我眼中,噴奶不過是藝人在自我作賤,糟蹋好東西則令人齒冷。燉牛肉比噴奶還低級。

我批評的理由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任何一個有點常識的人都可以懂:美食製作講究適材適性,燉牛肉是一道需經久煮慢燉的菜餚,松阪牛,近江和牛適不適合呢?DRC是什麼樣的酒,將這種酒拿來高溫沸騰又對品嚐這支酒有什麼好處?對方沒有提出任何理由這麼做,唯一的理由是:這些都是頂級食材。他的頂級其實就是價格而已,而不是拿來燉的牛肉裡最適合的肉,也不是拿來燉的酒裡最適合的酒。

有時,頂級加頂級變成低級,最頂級的 -- 低級。因為這只是把昂貴的東西雙重糟蹋掉罷了。

我更難想像的是,台灣人喝酒這麼多年了,各地高手如雲,還有人沒品味到在公共論壇裡大言夸夸?未免太天真了。

事情正熱鬧之際,我跟法國費家洛報酒線記者聊天,先聊到最近的「巴黎品評會」三十年後重評的法國媒體反應,然後我跟她提到DRC燉牛肉(我不敢說是台灣人,因為深以為恥),她瞪大眼睛看著我說出一個法文字:grotesque!(怪誕可笑)然後她補了一句:真有人愚蠢到這個程度?

本來想,萬一我真要上法庭的話,以她費家洛報的專業酒線記者身份來替我作個證辭,聽到後面這句話我就不敢開口了,難保她最後不會也淪為被告之一。

有朋友告訴我,多年前美國葡萄酒雜誌Wine Spectator曾登過一篇文章裡提到台灣人喝Pétrus混7Up,這件醜聞傷害台灣形象好多年。後來雖然證明不是台灣人做的,只是傳出這個故事的是個台灣進口商,帳就算在台灣人身上了。如果這個DRC燉牛肉事件再傳出去,豈不更坐實了多年前台灣人不懂品酒的謠言與污衊?

說得也是,台灣愛酒的人不少,懂酒高手更是臥虎藏龍,犯不著為了一粒老鼠屎,讓其它人也跟著吃屎,舉國揹上低俗沒品的罵名。

有一次我訪問1992年世界侍酒師冠軍Philippe Faure-Brac,問他職業生涯裡有無碰過讓他難以忍受的事情,他說有一回幾個蘇聯人點了一支67年的Pétrus(這麼巧,又是這個酒莊?),後來嫌這酒太濃,竟然摻水喝,氣得他當場掉頭離去,久久不願再回餐廳服侍客人。以後看到蘇聯人都有一股莫名的厭惡與反感。從此,若有客人要點昂貴的好酒時,他會觀言察色,有時寧可說酒已經沒有了,也不願再冒著看到好酒被如此糟蹋的險。

我記得當時為他如此捍衛好酒的精神頗為動容,不知現在他若是聽到DRC被拿去燉牛肉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我其實很願意公開道歉的,如果對方願意接受這個條件的話:公開雙方真實身份姓名,並將事情始末,雙方留言一字不改地陳述出來。然後對方將省下訴訟的律師費捐給我指定的慈善團體。我,謝忠道,非 - 常 - 樂 - 意,公開道歉。

可惜沒被接受。

另一個朋友說得好:低俗和戰爭在歷史上從未消失過。何必那麼在意?

我後來對一個朋友說,為何我們老是用一種非常粗暴的方式來解決一件其實可以文明冷靜討論的事情呢?換個角色看,如果我是被指責”暴殄天物””焚琴煮鶴””暴發戶”的那一方呢?會不會動不動就興訟?(算准對方沒那個財力和律師團跟你玩這種閒官司?還是有錢人的名聲比較值錢?)我想不會。我寧可請網站版主和批評我的人到寒舍來,開瓶DRC,大家舉杯聊聊彼此對燉牛肉的想法和差異,切磋砥礪一下,順便討論DRC燉松阪牛到底適不適當。

即使最後仍然意見不合,至少大家是交了朋友而不是樹立敵人。

這個朋友反問我:你這麼鄙視拿DRC燉牛肉,如果對方拿DRC再燉一次,請你去品嚐,接不接受?這個假設倒真是為難人:我既然瞧不起DRC燉牛肉,自然也不屑去吃這樣的燉牛肉,否則不成了我自己口中焚琴煮鶴暴殄天物的”沒品味共犯”之一?可是真的邀請了,我會捨得不去嚐嚐看?(機會難得,不是?)天知道,說不定吃了DRC+松板牛燉出來的東西可以返老還童,青春永駐?或是其味道叫人蝕骨銷魂,欲死欲仙?沒嘗過又憑什麼斷定這個對方眼中的”頂級組合”不值得呢?

如果對方有那份肚量,但是用一種我不希望的方式(DRC再燉一次)邀請,我有沒有那份胸襟接受呢?哈牳雷特的永恆疑問:eat or not to eat?

我後來狡猾地回答:這種假設性的問題沒啥意義,等事情真的發生了再去傷腦筋吧。然而我心中的答案是很清楚的。

但是我相信,無論從哪個角度,哪種價值觀看待,DRC燉牛肉在任何一個愛酒懂酒的社會裡,都是一個不會贏得任何尊重的舉動。胸襟寬厚的人或許願意理解,以平常心看待。可是像我這般視沒品如寇仇的人還是會出來罵幾句,只想出來表示:這種舉止不值得尊重。我給的是,輕蔑。管你多有錢,管你是用DRC燉牛肉還是澆花洗馬桶。

鑑於此事,我很認真地自省,所以這麼公告眾位讀者:以後有人指責我低俗沒品味,不用擔心,只要指證事實,站長請客吃飯喝酒,跟你鞠躬道謝!雖然不會有DRC可以請客,但是絕對誠意十足。說不定站長就把那支珍藏的82年Pétrus拿出來... 讓你摸幾下。

或許天真的是我:假如那個bf有錢人的誇富是假的,DRC燉牛肉也是假的呢?說不定,根本沒有DRC或Pétrus被蹂躪,也沒有近江和牛松阪牛被強暴。根本是這個虛擬網路時代虛擬富豪所虛構的虛擬故事。我這麼認真計較,才是徹底的傻瓜一枚。

還有一個糟糕的情形是,這件事本來已經煙消雲散了,被我這麼一寫,說不定更多人知道,成了散播DRC燉牛肉醜聞的禍首。

唉,一切都是明日報當機害的。

註1. DRC是法國布根地頂級紅酒Domaine Romanée-Conti的簡稱,世界上最昂貴的紅酒,一瓶價格在三四千美金以上。
註2. Pétrus是法國波爾多區的頂尖酒莊之一,價格不斐,也是酒迷收藏家的夢幻酒莊之一。
註3. 此句套用龍應台新書「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書中 « 一個主席的三鞠躬 »一文中p.130-131的句型。原句型是:我其實只是不相信,人權應該以政治立場來區隔... 如果你容許人權由權力來界定,那麼你不過是我唾棄的對象而已。不必嚇我。

(要不要流傳轉貼請自行判斷吧, 站長不鼓勵也不反對.)

台長: Chung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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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珍
記得去年有次在學校有個甜點比賽
雖然說是比賽 但是實驗的成份比較濃厚
因為獲勝者的甜點會放入學校餐廳的菜單裡販賣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點子
記得有一位同學想用香檳來做granite
就是把它冰成冰再用叉子刮成像挫冰一樣的東西
做出來的成果並不是很理想
因為香檳被同學們喝得差不多了
另一方面 香檳的特性完全沒表現出來
太冷了 沒有香味 只有酒精的味道
另一位同學則是拿了黑橄欖用糖水煮過
然後再裹上糖
這兩位同學都可以用異想天開來形容
但是要是他們成功了也可以說是一項創新吧
那位燉牛肉的先生的實驗精神跟我的同學們差不多
只是成本高了一點
而他也讓我回想到Friends其中一集
Rachel做了一個蛋糕要慶祝某人生日(應該是monica吧)
好不容易做好了 可是沒人吃的下去這個加了燉牛肉 馬鈴薯泥 果醬 布丁的蛋糕
除了Joey之外..他一邊吃一邊說
牛肉好吃 洋芋好吃 果醬好吃 布丁好吃 加在一起怎麼會不好吃呢?
或許這個事件只是少了個Joey吧
近江牛好吃 松阪牛好吃 DRC好喝 Petrus好喝 加在一起都好
這樣做菜者本身就會很高興 就不會在網路上留言說我用這些東西做不出好菜 然後會有一個路人甲看到了說 暴殄天物 更不會有路人乙出來說所謂的公道話
或是路人丙 丁 戊 己 等等等了吧
2006-09-29 01:47:28
philalibre
第一次留言,先跟站長打個招呼。

我講話沒有站長那麼小心,所以上次問好廚藝的法國朋友對用DRC或Pétrous燉牛肉的看法時,直接說這是「一個台灣人這麼作,然後引起正反兩邊的爭議」,現場的法國人(不論懂或不懂酒)一律翻白眼,他們只是輕蔑說:人家辛辛苦苦十年釀出來的好酒,讓你拿去煮菜呀?

以前不是都教我們「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的嗎?農業社會裡建立起來的「惜福」和對耕作者的尊敬,這點珍貴的價值觀應該保存下來。看法國對一隻雞一粒鹽都還要標明產地和栽培者的作法,再反觀這次紅酒燉牛肉事件,不正反映出台灣這種農業社會的惜福和尊重正在一點一滴喪失嗎?
2006-09-29 17:28:31
站長
philalibre,

這樁醜聞國際化您也有功勞了...
站長建議閣下也該列為被告之一:
醜化台灣人形象! 哈!
2006-09-29 18:12:13
philalibre
因為這樣被告,也算是「台灣奇蹟」吧?
2006-09-29 23:48:11
wa-lei
暴發戶 總想裝成不是 一旦被發現的時候 總會惱羞成怒 習慣就好
2006-10-01 04:55:51
NY
站長為什麼要道歉呢?您的評論最多也只有爆發富這個詞較為激烈,評論的立意和說明有錯嗎?對方可以不贊成你的評論,但他可以告的成嗎?實在很懷疑…也許這麼想太簡單了,不知道這裡有沒有法律界人士可以提供專業意見呢?
這次的事情讓我看到各種不同的意見,很多都很精彩,謝謝站長和大家的分享。
食物的真實與丰姿應當是那樣的被呈現嗎?我不覺得、一點都不覺得!是真誠的實驗或是浪費食材,我沒辦法偽善的認同是前者。我怎麼說其實並不重要,我不是專家也毫無影響力,不過我想如果我是專家或釀酒人,一定也會為文評論的!
最後還是忍不住要刻薄兩句,to eat or not to eat? 跟這種人吃飯,我寧願回到自己頂樓加蓋的小房間,吃發乾的土司麵包、配白開水喝。好吧!我已經讓自己面臨被告的邊緣了!
2006-10-01 13:53:25
艾莉絲
有收穫的人一定比沒收穫的人更能領略慶會的快樂

文中寫到”圖片是來祝大家中秋節快樂的”

相信來這個新聞台的人跟站長一樣都有福氣, 所以不必”祝”

不如改為”圖片送給大家, 中秋節快樂! 乾杯!!”

至於站長要不要刪除改寫再貼上來請自行判斷吧, 我不鼓勵也不反對 (哈哈哈)
2006-10-01 14:51:25
站長
NY, 愛莉絲,

當初願意道歉是為了順手幫慈善團體搞點錢,
倒不是”認錯”。
(認錯和道歉是不一樣的,
關於這點可以請教教宗本篤十六)

至於官司能否成立,
不必專業法律常識也可以判斷.
對方要做到:
1. 證明他就是bf本人;
2. 證明他確實拿DRC去燉牛肉了;
3. 證明站長就是說出”焚琴煮鶴”等詞批評的人;
以上幾點都不難, 但是得花點功夫.
4. 證明他的DRC燉牛肉在一般世俗觀點中不算是一種”暴殄天物”或是”焚琴煮鶴”;
5. 陳述說明為何”暴殄天物”等詞是一種毀謗而不是公共論壇上的批評;

這件事到現在已經讓眾多網友浪費太多時間精力了, 站長深感不安。
請大家放鬆心情,當作茶餘飯後的消遣就好了,
雖然其中不乏讓人省思的地方,
尤其是許多網友精彩的論點。

事實上,我和對方從未在同一個平台上
或是私下直接對話過,
這件事該就此結束了。
至少對站長是如此。
2006-10-02 03:33:09
grace
你說對了,也許他什麼也沒做,只是寫了一篇”講爽”的文章,跟你幹譑了幾回而已,除此之外他什麼也沒做,也沒Petrus,也沒松阪牛,也沒煮,也沒吃~~~什麼都沒有,這就是偉大的網路啊,一切都”說”的跟真的一樣,橫!!!
2006-10-03 12:35:25
叮噹
站長不要不安啦!其實大家只是很直爽的說出自己的看法,這樣很好啊!你要相信你板上的網友啦!

說完以後,該怎麼過日子還是會怎麼過.

還有,大家的比喻還真是精采又好笑啊!!!
2006-10-05 16:47:22
Krugiste
Well...這篇文章, 讓我想到, 一年多前, 我辦的一場Krug餐會, 主廚向我要了一瓶Krug說要做一道有特色的菜, 令大家驚豔, 我很好奇, 也希望能夠讓我的客人有個難忘且完整的Krug回憶,因此就答應了,也給了該主廚1瓶Krug Grande Cuvee。

唉...沒想到,萬萬沒想到,這位主廚把我心愛的Krug拿去做granite,就是上面欣珍所提到的東西,看到當時的成品,我的心簡直快碎了,也十分感嘆。唉,Krug香檳再怎麼好,也作不成好吃的挫冰,我寧願來碗黑糖水,加些珍珠粉圓就好。

看到站長的文章,讓我不禁回想到當時的情景,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很不捨得那瓶Krug...

P.S. 該主廚當時所服務的地方是在台北一間十分知名的五星級飯店。
2006-10-08 05:17:18
大姊拉
Cathy

如果我是主廚,應該把 Krug 自己黑掉,然後用便宜 Sparkling wine 作冰沙充數~~

也許妳吃到的是氣泡酒作的冰沙也說不定。
2006-10-10 14:00:11
路人甲
第一次留言,也是先跟站長打個招呼。

看完這個事件,心中有一個想法.....這會不會是料理東西軍看太多的結果啊?掉入「頂級食材A+頂級食材B=美味料理C」的迷沼裡...我覺得上述公式要成立或是創意料理要好吃,必須瞭解食材A與B的屬性,兩者相輔相成,則成品應該還不會太糟;反之,若只是將頂級食材混合,那結果可就很難說了!以上面欣珍所舉的Friends影集為例,牛肉好吃、洋芋好吃、果醬好吃、布丁好吃加在一起,所得的結果…令人不敢恭維……..

所以,建議那位拿DRC燉和牛的作者,下次想做這道菜時,不妨改做另一道「大家都歡喜」料理。步驟如下:1.先把DRC和和牛拿出來。2.把大家找來。3.讓大家把和牛做成烤牛肉或任何不浪費肉質的料理,配著DRC吃吃喝喝掉。這樣一來,既不會有暴殄天物或毀謗的爭議,大家又可以吃喝到和牛和DRC,大家都歡喜,所以這道菜叫「大家都歡喜」。

.....開開玩笑....不過,我會不會也因為這樣被列為被告啊??(站長若認為我這篇留言不妥,再煩請站長刪除,謝謝!)
2006-10-25 12:25:41
Ailouros
Grotesque! Anathema!
真是個讓人義憤填膺的傢伙
2006-11-11 01:57:34
mrcleaner
聞風而來,
為何大夥對告官一事如此著墨?
這種肉腳笑笑就是,豈有可忌之處.
2006-11-17 06:42:17
Nono
忠道叔叔 你好 請問圖中的酒 和那塊餅是什麼東西?? ~~~好好吃 不知好好吃 的法文如何講....^^Merci!!
2006-11-23 09:22:01
站長
Nono,

稱叔叔不敢當。(以後再叫我叔叔就是找死!)

那塊餅是鳳梨蛋黃酥,鹿港某知名餅舖做的,
友人盛情,空運來法給站長過中秋用的。

好好吃的法文是:c’est tres bon.
2006-11-25 23:37:09
Nono
oh 我 19 歲...
所以 忠道叔叔~~~~~~~~^^
喔 對了..
請問 ”Millesime”~是???????
謝謝
2006-11-26 05:42:35
站長
nono,

(果然找死...)
millesime是年份.
何不去買本法文字典來玩呢?
2006-11-26 17:21:05
飛飛
七月半鴨nono小弟:
站長大人之外觀於日光下頂多25
燭光下還要減個2~3歳
要命的話叫聲大哥即可

站長大哥:
成功橫跨由師奶至少年之領域
老少咸宜的站長實在太強啦
2006-11-27 11:44:51
Nono
給飛飛:
我的確半鴨七月..卻是28歲綁著垂馬髻之簌芳斎姑娘...
給站長:
失禮了...見諒 (好玩嘛)...
2006-11-29 02:37:01
站長
飛飛,

感謝你的正義之聲.

nono,

知過能改, 善莫大焉.
2006-11-29 06:29:56
GBC 火星熊貓
嗚~~~我笑到流淚了!!
為什麼不乾脆把DRC&Petrus&Krug&和牛放在果汁機裡面打成一堆泥, 然後過濾煮熟後就稱它為taiwan consomme算了. 阿扁順便可以在國宴裡招待來自那些聽都沒聽過之小國們的貴賓. 從此台灣自成一派, 獨步世界!
2007-01-05 22:34:01
小鳴
忠道兄! 不知道您認為最好的燉肉是應該用哪一種牛肉和紅酒才是合理的! 如此為出發點來討論的話應該會比較客觀吧!
2007-01-12 20:43:05
欣珍
看到火星熊貓說的把它打成泥
嗯....是沒錯喔
不過學校裡的主廚們最常強調的是
respecter du produit
什麼樣的材料適合做什麼樣的菜
該有什麼樣的口感 什麼樣的味道
許多從古早就流傳下來的食譜為什麼到現在還適用
為什麼escoffier到現在還是被奉為聖經
因為就是有這麼千古不定的道理
為什麼紅燒牛肉麵半筋半肉好吃
可是沒聽過紅燒菲利牛肉麵
不管是中國菜也好 法國料理也好
一直以來都是烹調方式決定食材種類
由食材種類來選擇料理方式的
今天不管是日本的神戶還是松阪
法國的charolais還是台灣的黃牛肉
都可以做出同樣的料理
只是在不同的環境下有不同的風土
也就是在法國最強調的terroir
就算同樣的東西也能表現出不同的個性
最為人熟知的例子就是葡萄酒
當然也可以說同樣的食材
在法國跟在台灣所做出來的味道是不一樣的
所以說最好的紅酒燉牛肉
並不是特定的哪種牛肉或是哪種紅酒才對
而是當初為了什麼做這一道菜
這道菜的是分類在ragout燉煮類
因為要花時間把肉煮到爛 煮到入味
=肉質不夠好=窮人家的料理
既然是窮人家做菜 哪可能豪華的把紅酒加進去呀
能有紅酒喝早就喝掉了 敢這麼浪費拿來做菜
無非是紅酒不能喝了 倒掉又可惜 不如拿來做菜
搭拉....於是boeuf bourguignon就誕生了
其實說這麼多 無非只是想表達說
要把菜做得好 就得了解這道菜的精髓吧
而就我的觀點來看
要用什麼高級食材來做菜是料理者本身的事
但是
如果做得不好
只能說浪費了 可惜了
那些稀有或是昂貴的食材了

站長只是一個美食作家 愛吃也懂得吃
但是他不是一個專業的廚師
用哪一種食材都不是重點
只要好吃他就愛
當然 他更不可能去跟人討論用什麼樣的東西做出來才是好的
他今天只是強調言論的自由
只是想表達自己心裡的想法
要是今天他跳出來說我覺得用drc不好應該用xxx紅酒
那我也要說他也成為打嘴炮那一群中的一個人了
2007-01-13 02:52:23
欣珍
覺得剛說得不過癮
可是文章又寫得落落長
怕被人唸

其實看這麼久站長的文章
覺得他寫得都挺中肯的
不像某些自稱是美食家的作者
應是要給人按上既定印象

好久沒吃米其林星級餐廳了
(我敢打賭 她這一生就只吃過那一回米其林餐廳
可是台灣大多數的人都以為她就是美食通)
x記的乳鴿好吃 無人能出其右
(他說好吃就是好吃 別人說不好吃不懂得欣賞
台灣除了他 其它人都是味覺白癡囉)

除了這一次drc口水戰
之前的慢食也是 
光看網路上的留言就覺得快被口水給淹死了
你說我的乳鴿不好 我就覺得你的文章差

真的會覺得那些人太小題大作了
言論是自由的嘛 
看了不喜歡 就別去理它了
非要小鼻子小眼睛的計較
你說我不好 我就要告你
唉....

站長說自由牌的草莓醬不好
可是我就愛吃呀
他也不會說你再吃我就與你為敵

這年頭....大家都太閒了
所以才一天到晚來個筆戰 口水戰的吧

當然我也很閒才會一天到晚在這邊混
2007-01-13 03:14:16
覺得有趣的路人
第一次路過你好
不如叫松阪牛喝了DRC再燉好了
浪費到底吧!
玩笑

台灣窮人不少
突然變有錢的也不少
但是對於取得別國文化知識的管道卻太少
所以才會有這種事
就靠你們多多介紹各國的"常識"
才能互相了解及尊重
叔叔加油!
2007-01-26 21:29:20
鹽巴
我覺得能用手邊的食材(不管貴賤)做出令人激賞的食物才是好廚師!
2007-02-04 21:42:32
薄荷女
這麼久之後才看到這篇文章
也許慢了
姑且不論這位bf 用DRC燉近江和牛這整件事是否確實存在
看罷文章和大家的討論卻引發了我一個疑問:
為什麼頂級的酒似乎就只能用喝的?
用來做菜、燉牛肉就是焚琴煮鶴、暴殄天物?
大家是以品酒還是品菜者的立場來看待?
難道想做出好菜的求真精神,比不上一瓶好酒?

一道菜做的好不好吃
和食材的名貴與否
我相信絕對沒啥直接關連
所以說不是有錢人才有資格吃到好菜
美食家也應該不至於因食材珍貴而對某道菜另眼相看
菜好不好吃是憑味蕾滋味
而非菜單上的材料說明
是靠嘴巴和心靈品嚐
不是靠理智和頭腦來消化
食材高級與否,對菜式都應該一視同仁才對

可是難道好的紅酒,如果拿來煮菜就是浪費掉了?
一定要直接沾在人的舌頭上喝下去才不至於糟蹋好酒?
這也許是品酒家的立場
如果以美食家的角度,身為一個老饕評一道紅酒燉牛肉
牛肉的滋味當然重要過紅酒的香氣
這道菜裡牛肉是主角,紅酒是配角 (enhancer, booster)
好不好吃是在於牛肉和酒間的烹煮和諧
該受重視的是菜餚滋味,而煮菜用酒本身的「頂級」與否,不該被考慮在內吧?
好奇忠道先生的不平,是因為 DRC 過人的天價,不忍它被拿來煮菜?
還是純以美食家的角度,覺得用DRC 燉出的牛肉真的不好吃?
說不定 DRC 濃厚的酒味反而會喧賓奪主,糟蹋了這道菜?
心疼的到底是酒還是菜?
一瓶酒的價值
不該以標價來判定它是不是可以被用來煮菜
適合的就該被採用
對廚師來說煮菜的酒是工具
不是用來炫耀誇人的免戰金牌
為了一瓶三、四千美金的酒
而模糊了對美食品味的堅持與執著
豈非因小失大?
也許有些酒是只能拿來喝
有些酒是只能拿來煮菜的
不過如果你問我那一天到晚把煮菜用的紹興米酒
拿來當水喝的酒鬼舅舅
他可能會一翻白眼的說:「誰規定的?」

又如果我沒記錯
bf 對用 DRC 燉近江和牛的效果並不是很滿意
所以後來又換了Petrus來實驗
所以也許他向自己證明了「貴的東西放在一起煮,不見得會達到最好效果」這個邏輯
手段是否太「暴發戶」不談
起碼他的味覺還未被價格蒙蔽
算忠於自己吧?

寫下這篇留言絕無惡意
只是有感而發,故留言回謝大家所帶給我的腦力激盪
忠道先生你很有正義感
這點倒無錯~~
也請加油!!
2007-02-19 01:51:41
站長
薄荷女,

妳的思考沒錯, 也是站長當時的思考.
但是站長的批評準則之一是:
怎樣才是呈現(欣賞)一支酒(這塊肉)較好會最好的方式?
文章裡也有個極端的例子:
是不是只要可以, 也可以拿千年紅木藝術品拿來當柴燒看火會不會比較旺?
拿畢卡索的畫來壁紙看看會不會比較防潮防濕?

其實bf的留言中站長只看到他在誇富(頂級食材),
沒看到他對這些食材的特殊性提出解釋.
一般人對這些食材真有實驗精神的話,
會從較普通的材料玩起,
不會起頭就是&quot DRC 燉近江和牛&quot.


說穿了, 人家有本事拿怎樣昂貴的東西去&quot糟蹋&quot或是&quot實驗&quot是他家的事.
但是既然在公共論壇寫出來了,
也接受別人的公開批評與討論吧.
拿出&quot律師團&quot來, 也只讓站長看到他:
一路走來, 始終只有-誇-富.

台灣有錢人不少,
誇富也不一定低俗,
但是有些方式實在令人厭惡.
2007-02-19 18:34:52
薄荷女
謝謝您的回應
真的~
大家若能文明公開的交換意見
那多好~
用律師團嚇人,太沒雅量
別怕惡勢力
否則像您這樣願說心底話的人少了
這社會也就失去它瑰麗的多元性,對大家都無益的~
事件囂嚷告一段落
看得出您冷靜委婉許多
「忠於自己」是個值得去搏命捍衛的原則,我舉雙手贊成
但也許有時要轉個彎,把話柔著說才能達到目的
所以個性直烈的人要小心被暗算和陷害
這點您想必都很清楚~

總之,祝來年豐收成長,味蕾活潑,精神盎然!
2007-02-19 23:05:39
Diva
&quot好久沒吃米其林星級餐廳了
(我敢打賭 她這一生就只吃過那一回米其林餐廳
可是台灣大多數的人都以為她就是美食通)
.......&quot

看到這篇留言其實已經好幾個月了,忍不住想問Ms.欣珍,這到底是誰啊?是那個名字中有良的嗎?(對不起,這麼問可能有點沒禮貌,但我真的已經猜好久了...)
2007-02-22 13:00:02
站長
Diva,

站長代打一下:某中國X報的首席美食記者王X瑤.
(站長也可能猜錯喔)
2007-02-22 23:11:31
Zoe
喔~了。
2007-02-23 13:54:56
Diva
謝謝站長的解惑~(嗯,這個,既然發問的我已經看到了,那站長老大要不要先把這個答案刪掉啊?我不希望您為了一位小讀者的疑惑而得罪媒體啦!)

Ms.欣珍,您到底說的是哪個啊?我還是想知道您的答案啦!如果方便的話啦!
2007-02-24 17:09:11
Albertitto
This is an old topic on your blog, but you should check out this following article on NY Times. The Dining Section staffs did a small-scale test on using cheap and expensive wines in cooking. The result is as most people expected -- cooking erases most of the subtle nuances in expensive wine.

http://www.nytimes.com/2007/03/21/dining/21cook.html?em&ex=1174708800&en=0377cdfec1d60db0&ei=5087%0A
2007-03-22 20:03:42
david
嗯嗯 說的好 , 版主的反誇富這句話深得我心 , 我人在國外 , 生活中也常聽到拿好酒當料酒的外行話 , 我只是個喜歡做菜的大男人 , 不懂真正的料理 呵 !! 但我絕對知道......當手上有瓶好酒的時候......滿腦想的一定是 [ 如何用最適合的方式&quot喝掉他&quot ] , 或許對方被半年來阿扁總統的律師團陣帳給吸引到了 , 凡事必稱[律師團] , 可笑 !
2007-03-28 01:31:14
david
對了 , 提供一個生活教育知識 , 一個小孩子隨地尿尿 , 我們大人們要敦促他要守人的規矩 , 另外也要多讀社會禮節教育的書籍 ..... 而如果是一條狗在電線桿前尿尿...!? 那麼 , 繼續走妳的馬路吧 , 因為你不可能斥責它 , 更別說要它去研讀公民與道德喔 !!
2007-03-28 01:36:21
k69
最近開始在fine dinning餐廳工作之後,對於這篇文章感受才真的很深。
老實說我認為日本牛沒有解禁之前,講這種燉牛肉法還有點瞎;我想要非常有關係才可以私運。
就我聽聞以及見識過的幾位有錢企業老闆醫師律師等等,把一些好酒在很平凡的應酬場合喝掉,幾乎是常有的事情。甚至把陳年的波爾多五大酒莊拿去吩咐廚師做紅酒燉肉的事情,也曾發生過。我不是很懂wine,但那些動不動就三十年以上的陳年勃根地酒,被那些非富即貴的人(或許也只有這些人買得起)拿來應酬甚至是搞一場附庸風雅的聚會喝掉,死法還真的太過於乾脆(就一聲不響,咻-被喝進肚裡)。雖然酒的宿命是該被喝掉,但那些傳奇性好酒的下場也未面太沒意義了。我邊服務邊聽到的評語,普遍性大概就是:好喝;味道層次豐富;怪怪的,可能壞了。

就我淺見,傳統法國人會把牛肉拿來燉,不就是因為要把部位次佳的牛肉變成可口且滋味豐富的菜餚嗎?況且法國牛一直都不在牛肉界裡佔有份量,我實在也不懂為何會有人覺得這樣的烹調法是有其邏輯存在?老酒的風味醒太久都有可能會散失,更何況是去加熱烹煮?

有時當我把那些空酒瓶或是沒有被吃完的澳洲和牛丟棄時,就有種哀傷,惋惜。但是餐飲的消費本質上,有錢人說大聲話的現象在台灣還是挺常見的。

這留言好像距離討論熱潮有點遠了,不過話不吐不快,也因為燉牛肉這種家常菜式讓我有感而發,提起勇氣留言(老實說當站長粉絲已久)。我很喜歡法式小餐館以及啤酒屋的菜色(還有內臟料理,)很有興趣,所以當站長介紹一些第一手的巴黎小餐廳資訊時,總是令我非常嚮往。

對了,我想問個很怪的問題。請問站長有興趣或計劃,向出版社自告奮勇翻譯左拉的<<巴黎之胃>>嗎?有陣子看了幾本描述20年代巴黎文藝圈以及飲食場景的書之後,就對中央市場很感興趣。不過這個字眼在台灣,現在是因為出現在安東尼波登的書裡,而漸被大家討論。
2007-06-20 0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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