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菩薩:阿彌陀佛!
今天我們要講的子題是「阿含正義——大乘是佛說」(一)。
我們知道人天乘的人以及天人,都是信受因果、持五戒十善,所以得以生天、生人。只有在這個因果上,並不是人、天人所容易理解的,為什麼呢?因法和果法它本身是兩個不同的法,雖然世間說因果相續,可是實際上因法不等於果法,因、果是沒辦法直接作連繫的。
那有一種人他不相信,這樣的法是跟大乘第一義諦是有關的,他覺得中間不需要有任何連繫也可以成就因果。然而這樣的道理是不對的,過去所造的因,那一件事情已經滅了,所以後來如果生的果,叫作無因而生果,因為已經滅了的東西就是沒有一個法,沒有一個法就是無法;無法,你還要稱為因,那就是無因;無因而生果,這樣因果就錯謬了!
那有一種人他想,既然因和果要有一個連繫,他就施設有個大梵天或大自在天。然後以那一天的天主,來接受這個果報的連繫,來作為設定這個果報,可以從過去的因然後輾轉來到今生的果;所以,過去的因法還是不同於現在的果法。然而這樣的說法是有問題的!因為大梵天主,他有他的壽命,他經過可能六十四劫(或是多少劫)就會死亡。就算是請三界頂的非想非非想天的天人,來扛負世間的因法和果法之間的連繫也辦不到,因為經過八萬大劫以後,他一樣有他的壽命;如果當他死了,他如何把他所連繫的因果中間這一個法,然後來轉交給誰呢?他本身自己都要輪迴了,自己的因果都還沒辦法交代,如何能夠交代其餘眾生的因果呢?所以這樣的梵天的意義、種種都是不實際的。
如果我們這樣想:既然這個因和果這樣的複雜,是不是還有一些例外?這點倒是沒有。因為 如來在經典上不斷地告訴我們,而且我們看到《大寶積經》(上面也有說:【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大寶積經》卷57)這意思告訴我們:不管時間過得多麼久遠,只要曾經造作的這個業因它成就了,這個業被記下來,中間就會有一定的連繫,讓這個業種被保存下來,直到後世因緣成熟的時候,它就會兌現。所以,因法和果法還是有相關的,那因果還是相續的,只是這個業種這樣的說法,一開始並不是大家都能夠理解,到底出生業種是要怎麼作?業種的連繫、維繫,以及最後感應這個因緣而生出果,是不是就非常的簡單,然後就可以成就呢?實際上不是這樣的。
我們再看到,如果有人議論說因法中就是可以生果法;然而,這事情是不對的,因為因中不會生出這個果。雖然因果它本身有關係,但是因法,譬如說這個人孝順父母,那來世他就得到子女的孝順;請問:來世的子女,和他所孝順的父母又不同一人,如何說過去孝順的因可以變成被孝順的果呢?這兩者是不合轍的,是沒有辦法連結的。乃至於說孝順,他可以感生比較好的果報,可以讓他身體健壯或是財寶豐富,這些也是不一樣的東西啊!財寶歸於財寶,孝順歸於孝順,兩者並不相同。雖然事情上感應的果報如是,但是不是說直接可以從孝順父母而生出錢財。如果可以從孝順父母生出錢財,因中具備生出錢財的果,那就應該家裡面在孝順父母的時候,家裡就已經產生了財物,財物應該源源不斷而產生啊!這樣感應果生。所以,沒有這樣的事情,那就代表說「因中可以直接生果」,這個說法是不對的!
因為過去的因已經滅了,當它滅了以後,它就是已經沒有這個法了,所以勢必要有一個中間的連繫的存在,才能夠維繫人天乘的因果報應。所以這個法並不簡單,如果說果中有因,就是果法裡面是含有因法,就是說我後來被人家孝順,就是因為我以前有孝順父母;固然理論上是如此,但是因緣千差萬別,而且過去那個因不會復生,如何說果中含有因呢?這一生被人家孝順,被子女奉待,這樣跟過去所孝順的那個父母還是不同樣的有情啊!所以,「果中有因」這說法也不通,不可以說果中具備過去那個因。
如果具備過去那個因,那必須要過去的那個父母,就復生到這個現在來,再出現。可是這事情是不可能的啊!受用身以及施者、作者都不是同一個人,乃至於未來際自己受用的這個色身也不一樣了啊!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以及未來我,三世都不同,這樣如何說果中有因呢?所以從這個地方,我們簡單就可以知道因果是不可思議的。因此,必須要有安立一個法,這個法一定是難以思議的!
這樣難以思議的法,祂不是心識,祂也不是物質,所以祂是非心非物。也就是說,我們說有一個種子,這個種子它的功能體性,可以從我們造善業,然後可以得到善果;但是因為造善業這個因,沒有辦法直接出生善果,所以必須要先出生一個種子;這樣一個種子的成就,才能夠後來感應因緣現起的時候,就這種子滅掉而發起現行,這現行就是感果而生。因此,因果它非常的複雜,因為這樣的善業、惡業都連繫到一個種子,而且甚至是更多的種子。
因為我們的心行本身在造作的時候,就會連結非常非常多的業種的出現。這個就像是有的人,他做出來的事情是一樣的,看起來造的業相同,可是因為他心裡面所想的是不同的,不同的話,這感應的果報就會不一樣。譬如同樣是偷竊,有人是因為飢寒交迫;有人並非是如此,他是因為臨時起意,所以他思量籌劃種種又有不同;那有人是無意間,沒有意識性地就拿了人家的東西,後來一發覺的時候,才知道自己在無意中,把別人的東西放到口袋裡了,然後沒有去留意。所以對於事情來說,看起來統統一樣,但是作意、還有心想不同,就會導致業報、業果的不一樣。
因此要產生這個種子,必須要有心識了別的能力。不過心識了別能力,必然不是世間有情這樣的心識的能力而已,因為世間有情,一者他會斷滅,當他死了以後,時間就斷掉;另外睡覺的時候,當他沒有作夢的時候,也會斷滅;而且還有在其他修定的時候——滅盡定、無想定,以及不小心昏迷了,這樣的情況下,他都沒有辦法感應這些業報的種子。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意識心是沒有辦法作這個種子的出生者;而且三界諸法沒有一個法可以是能生之法,全部都是被出生的。
既然如此,這一個能出生業種的,必然是瞭解大家在想什麼,而能夠適當地按照這個法的理體,而能夠感應而出生這種子。當我們念念之中就有八萬一千生滅的時候,祂還是可以隨應我們迅速的瀑流而能夠感應這種種子,祂要多少就有多少;而且祂必須要有一個能力,必須要能夠妥善地安置這些種子,盡未來際都不會失去。所以,顯然祂必須是一個心識,因為只有心可以知道心,只有心可以了別心,但祂又不是世間這樣意識心的簡單的心識而已,祂必須要過於意識心的心識。
而且祂還能夠了一切眾生的心行,為什麼呢?譬如說,今天有人他想罵人是會得果報的,那我今天就跑遠一點,譬如說現在可以登陸火星的話,我跑到火星去罵某某某,那某某某一定聽不到;然後我在地球的時候,搞不好他這個特殊的心法非常強,還能夠感應到,我躲到火星去罵他,這樣我就沒有業了啊!然而並不是如此。就算是他躲到別的宇宙去,或是以後往生的時候,因為有宿命通知道以前他跟某某某有過節,然後心裡面起了很多的雜想、妄想,乃至於咒罵、誹謗,雖然他跟某某某已經分隔很遠很遠的世界,乃至分隔很遠很遠的宇宙、不同的宇宙,可是這個感果的業還是會存在,不會因為他說:「我在一個宇宙的遠方,你在一個宇宙的此方,然後兩者就沒有交接,這業報就不算。」不對!如果是因果業報必然一切平等,不會因為時空的轉換或時空的變異,然後而說這個因果沒有辦法履踐。
所以我們從這樣來看,這個心識的功德非常非常的難以思議!所以要能夠出生種子,要能夠安置種子,要能夠儲藏種子,要能夠保持種子;然後等到相對應的因緣的時候,祂必須要出生。所以,祂不是現在我們瞭解的意識心,以及眼識心種種這樣的心,所以祂一定是非心心;可是祂又有心的體性,又有識別、了別的體性,否則祂不可能瞭解知道眾生在想什麼,知道我們在想什麼。
所以從這樣來看,祂的體性一定是心識。所以這樣的心識,如果要能夠符合因果,這樣心識就必須建立,而且祂必然是早就在發生,而且現在就在發生;這個心識乃至於過去就存在,乃至於未來也要存在,所以三世因果才會平等平等。既然是平等平等,也就代表這個心識一定是三世平等;那這個心識一定從古到今,從過去到未來,祂都不會變壞。因為,祂如果有所變異,整個因果就亂了,這樣的話就沒有真正的因果可說了,因為因果的平等,當時剎那便會被破壞;因為這個法而有所變異敗壞的話,這樣因果就消失了。
但世間上的人,善人或是一般凡夫,還是相信說總是有因有果啦!所以世間常說:「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只是未到那個時候。」所以,世間還是相信有因果、有果報。那就應當來相信:有一個過於世間心的非心心,這個非心心能夠出生一切的種子。因為祂不可能說,有些種子祂自己出生,有些種子祂轉交其他的心識來出生;如果這樣的話,在實踐因果上就會有一些問題了啊!就變成說,到底造這個因,是A這個心要記錄,還是B這個心要記錄?所以,如果記錄都一樣的話,請問那為何要兩個心、三個心、四個心?所以這樣的心,必然只有一者,而且一切有情都應該有這樣的心。因為自己的心行,就應當由這個心識來瞭解,只不過這個心識非常地細微,行相非常地難尋;行相細微的緣故,所以一切的眾生不能了知,但並不是沒有。
而我們修學佛法,知道因果這個道理,就知道說一切的果實際上是由一切種子而來,然後一切的種子又由一切因而來,所以不斷地因果相續,所以就構成世間這樣輪迴。所以對於因,我們有時候經過人家來提點,我們會知道,然後也看到未來可能產生的果;然後在中間的連繫,就是對於這樣的種子,我應當對一切的種子來加以瞭解。如果當這一切的種子的功德作用種種都瞭解,有了這個智慧,在佛法就叫作一切種智,一切種智的完成就是佛地。
所以,透過這樣的一切因、一切種、一切果,這樣的因果才是人天乘所有的真正的道理。如果沒有這樣的話,人天乘的因果、這樣六道輪迴都沒有辦法維繫。所以這個心是不可思議,從古到今、盡於未來際從來沒有一段間斷,所以祂能夠執持一切業種,能夠感生一切的果報。所以我們結論是:如果世間人說因果就是這樣,那因果就是自自然然本來就這樣,這樣的話全部都是外道的說法;所以,他的因果裡面是沒辦法履踐的,他的因果就以為現在所受的、所執行的、所履踐的,會有一個什麼樣的上天來照顧他,所以他會很敬畏自己的種種;然而實際上,去祭拜這些上天鬼神都是不究竟的,因為實際上沒有這種上天的存在。
因為上天尚且自己在生死中,哪有時間來管世間的種種呢?這就像是人去看螻蟻那樣,螻蟻的一生,乃至於二生、三生甚至過百生,人們也不會特別留意;因為業行不同、業道不同,大家各奔於前程,哪有時間會去理會其他的有情呢?如果說他能夠記錄,有這樣的時間來記錄,他還不如拿這個時間來教導那些有情,然後出生廣大身、無量無邊身來教誨,讓這些有情能夠信受佛法,然後可以得到真正的解脫,或是信受他自以為的生天之法;然而實際上並沒有這樣作啊!所以,信受梵天、自然或是本來如是,全都是外道的思想,那是一個施設的玄學以及理論,並不是符合因果法的原則,也不是真正因果法可以執行的。
所以,我們來說到大乘真正的因果法,到底那個法是誰呢?那個法就是大乘法所說的阿賴耶識。因為阿賴耶是梵語,從印度話翻譯過來直接取它的名字;而它的意思就是能夠執藏,所以祂能夠執藏種子。這樣的能夠執藏種子的心識,是每一位眾生有情都有的—任何一位—包括天人,包括地獄的眾生有情,包括畜生,包括餓鬼;不管是好人、壞人,不管是惡有情、善有情,他都有;乃至於一切蒙昧無知的有情,他都具備。所以因果才會合轍,所以因果才如實平等。這個阿賴耶雖然儲藏這樣種種種子,可是祂自身卻是帶著真如性—真實而如如不動—不會被境界所轉,祂一切清淨,含有染污卻不能改變祂的清淨性,所以大乘法不可思議!
好!我們今天就講到這裡。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