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農的音樂一直回盪在耳際,關於音樂,我沒有特殊嗜好,只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歡鋼琴的音樂,再來是大提琴的聲調,再來才是小提琴,鋼琴是我一直夢寐以求的嚮往,至於嚮往些什麼,這我也很難說,會喜歡大提琴,也只是因為我討厭尖銳的音調,所以低沉的大提琴,讓我感覺到溫柔親切,我算不上音樂超級愛好者,但是偶爾就愛聽聽那些偉大的音樂家的音樂,聽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是就是喜歡,就好像有時候你會莫名其妙的著迷上一種事物,但是你也說不上來。
流行音樂我也聽,最近超愛聽飛兒合唱團的歌,我哥燒的,聽流行歌的最主要目的純然是為了,突然某天被抓到KTV,然後我只會唱周蕙的約定,柯以敏的鄰居的耳朵,彭佳慧的所有歌,還有一些退流行但是仍是點得到的老歌,所以偶爾也要唱唱人家流行的歌曲,然而純然是為了KTV做準備,不敢說我唱歌好聽,只能說我有我的音域,所以唱的都只是那些美聲女生的歌,沒辦法偶爾也要走氣質路線,如果一直都是野野的,感覺還真替自己過意不去。
我記得我喜歡上輕音樂,正式開始大買特買的那一階段,是因為聽到一個漂亮的女生用長笛吹奏韋瓦第的四季之秋,這大概是快十年前吧,天啊!快十年前這句話怎會從我這個〝少女〞的口中脫出,我總覺得會說十年前往事的人,應該都是那種五年級生,或者六年級後段班的,沒想到我六年八班第十一排六號的,居然也會說十年前,唉呀呀!果然我真的也有種快步入我自己所設下的老女人陷阱中,回歸正傳,從那時開始我才開始愛上的偉大音樂人的音樂,且是深深的迷上,直到後來不知何時又忘了。
然後又在某一天,翻箱倒櫃的看到,這個曾經喜愛的音樂CD,於是陳年往事小時後,就如音樂的旋律那樣悄悄地蔓入了我頭皮,我的頭皮以下,我的腦海,我的心臟,我的血液,我的骨頭,就這樣,那輕音樂又被拾起在曾經遺忘的CD旋轉唱盤上,此刻唱片是否同我一樣,有種微微暈眩的感覺呢。
老實說,我對於重金屬得搖滾樂,有點小不能接受,但是也不至於說討厭,只是覺得有點吵,如果頭痛聽一定會讓頭破掉的,所以我不喜歡,但是偶爾我聽到,還是會產生共鳴的,比如說我的身體會不自覺的蠕動,我不會跳舞,所以我並不會有pub裡那些妙齡女郎那般,扭腰百臀的姿態,我頂多是像個站立得毛毛蟲,產生嚴重站不穩而產生的蠕動,然後金雞獨立的搖搖搖,天啊,你不要想像,真的很難看,我只想說明搖滾音樂,會讓人整個像中邪般的想跳起來。
如果說我不喜歡搖滾樂,那麼還有種音樂也使我發跳:踢踏舞的音樂,這是我能接受且很喜歡的輕快音樂,曾經連續一個月晚上都在客廳裡放這音樂,然後狂學舞王的踢踏舞,順便減肥,可是日子下來,肥沒減到,舞也沒練成,而音樂還是音樂,舞王還是舞王,而胖胖的我還是胖胖的我,只是流了很多汗,和留下很多的笑柄。
然而目前迷上了吉他(民謠吉他),也正在努力的學習中,本以為朋友有空可以教我,但是後來還是因為麻煩別人不好意思,我就報名了吉他音樂班,怎知一報完名,回家自己弄了半個小時,就先學會了Do Ra Me…,又半小時後,我竟然可以把花心彈出來,約定也彈出來,棋子也彈出來,只是速度之慢,因左手按弦的速度不快,一首歌彈奏起來,乍聽就像是個快沒電的電池一樣,自己都覺得好笑,突然我就想,我是不是還有必要報名吉他音樂班啊,呵呵!
不過音樂的學習之路,並非我所想的那般簡單,所以報名仍有必要,自己揣摩也是必要的,任何事情都是起頭很難的,雖然半小時學會了吉他的基礎,或許有人更快,但是自己研讀書本撥弄弦時,老實說,第一刻是困難的,問題不在於琴譜的不懂看,而是吉他的弦音和書中介紹讓我一開始不能深刻的體會,但是我告訴自己,不懂就多看他個幾遍,自然會悟出那股道理的,那時我差點就要放棄了,我哥哥也懶得理我的躲進他的房裡,而整個落大挑高的客廳,只剩下我和吉他兩只靈魂還在努力,感覺自己和吉他以融為一體了,雖然我的左手指很痛,右手腕因為受傷,而差點抽筋,但是那一瞬間感覺爽呆了。
我馬上開啟電腦,正要告訴大家,人家知道吉他的Do Ra Me…。
對了,我要介紹一下我的吉他,他是把全黑的吉他,老闆說他因為顏色不搶眼,所以由六千多的價錢,被打入冷宮,他是把好吉他,只因為他的顏色並不花俏,所以很多人都不喜歡,但是他有個優點就是,聲音很亮,是我挑吉他時,發現他是最亮的一把,介紹的人也說這把吉他因為相貌不大好看,所以才銷售並不很好,我會買下這把黑吉他,也是因為他相貌不好看,當時我的確也因為他全黑的身子,讓我覺得不是很美,因為別把總是有花俏的外表,但是聲音卻未必有這把得響亮,所以,想了想,就覺得,他,非我莫屬了,我不正和這把醜醜的吉他一樣嗎!!
說到黑,要讓我想起我第一次愛上墨魚麵的經過,會吃黑麵,純然是因為每個人都說,天啊!黑色的麵好噁心,我在服務生來時,搶先一步的點餐,就點了大家說醜醜的麵,我就是這樣的鳥個性,還真是有點怪耶,不過事實證明,那晚我們的義大利麵,就我的最好吃,因為大家互吃,承認了我的最好吃,而我也再次證明了,不可以『以貌取物』,因為醜醜的才是最好的,從那次之後,我買東西看東西,都專挑別人不要的,不然就是醜醜的那種,我還是相信這樣的哲學理論根基,吉他就是如此。
不過我最喜歡的是鞋色居然是紅色,這點很怪,和我喜歡醜醜的事物比起來,有點不搭嘎,我眾多鞋子中,紅鞋就佔了三雙,這個比例很大,很多人終其一生,都沒穿過紅鞋,所以我有個稱號,紅鞋女孩。
這篇好像沒個主題,不過重點在我的吉他啦,和醜醜的食物上吧。
還有把那個很爛得作品,重重的壓下去,這也是主要的目的之一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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